同運領袖支持菲利普斯擁良心自由

陳婉珊(研究幹事)

Jack Phillips LGBT

Masterpiece Cakeshop店主菲利普斯,捍衛他的良心自由(圖:TIME)

萬眾觸目的宗教自由案件正在美國最高法院審理,科羅拉多州蛋糕店主菲利普斯(Jack Phillips)拒絕賣同性婚禮蛋糕給一對同性伴侶,被投訴到人權委員會,最後聯邦最高法院受理此案,並已於12月5日聽取了雙方口頭辯論。有人說拒絕服務同性婚禮活該不容於法律;也有論者認為提出「逆向歧視」等於要求歧視他人的權利;可是一個著名同運活躍分子卻反對性傾向歧視法,他支持菲利普斯毋須被逼製作同性婚禮蛋糕,因為他相信每個人都有基於真誠信念過生活的自由。

蘇利雲(Andrew Sullivan)是爭取同性婚姻的先鋒,是老牌的同運分子。可是,有一點他跟很多同運分子不同,他一直反對性傾向歧視法,因為他認為不認同同性婚姻的人士,也應享有良心和宗教自由;畢竟,長久以來,同性戀者也是依賴第一修正案保護他們的言論自由,他在《紐約雜誌》(NYMag)寫道:「當同性戀者主張把自由從別人身上拿走的時候,總令我擔心,這關乎原則的問題。但同樣使我感到不安的是,一些同運分子似乎沒有意識到他們所做的,會對一個微不足道,歷史上被鄙視的少數群體特別危險。例如,在『仇恨言論』的戰事中對第一修正案漠不關心,忽略了幾個世紀以來,第一修正案是性小眾唯一的防禦。現在,首嚐到權力的滋味,我們卻在這方面限制他人的權利?喔,當你認可國家強制言論或良心的權利,你正放棄了一個原則,國家權力可以輕而易舉地回來纏繞你。在這方面,任何糕餅師的表達自由與任何同性戀者的自由無法區分。」

蘇利雲也反駁另一位著名的同運學者科維諾(John Corvino)。一方面,科維諾承認不被強逼創造一些違反個人良心的東西,是一種核心人權,然而,他爭論,在一整個群體面對敵意下,反歧視法凌駕這種核心人權。蘇利雲不賣他的賬,分開個人與行為,指出糕餅師等並非拒絕服務同性戀者:「糕餅師顯然不是歧視整個類別的人, 他拒絕認可違反其信仰的特定活動。甘迺迪[大法官]在口頭辯論中完全正確地區分了身份和活動。混淆兩者是過於輕率了。」

蘇利雲本身是天主教徒,他肯定宗教信仰對一個人的重要性,並批評婚姻平權運動變得虛偽和不寬容。當初他們提出「live and let live」(諺語,意思是所有人都應該能夠以他們想要的方式生活),要求其他不認同他們生活方式的人寬容,現在卻強逼不認同自己的人慶祝同性婚禮,而且,他們本來就能輕易地轉到別的店舖買到需要的東西。蘇利雲道:「我們贏得這場辯論的原因之一,是因為很多直人[異性戀者]自忖:『別人的婚姻如何影響到我?』並基於這理由來支持或默許如此深刻的社會變革。」可是,現在同性戀者爭取到同性婚姻,卻得寸進尺羞辱不認同他們的人。蘇利雲反問:「一個同性戀的無神論網頁設計師,可以選擇不為天主教會工作,還是我們會讓政府逼使他接受他厭惡的客戶?」

The Case for the Baker in the Gay-Wedding Culture War. By Andrew Sullivan:
http://nymag.com/daily/intelligencer/2017/12/andrew-sullivan-let-him-have-his-cake.html

逆向歧視

過去,我們反對訂立性傾向歧視法,因為預見相關法例會剝奪不認同同性戀的市民的合理人權,導致他們承受「逆向歧視」(reverse discrimination),這樣並不公平,也非「真平權」。而我們往往被批評為「恐同」,可是,蘇利雲本身是倡議同性婚姻的先鋒——不可能「恐同」吧,也公道地反對性傾向歧視法,理由正是它會不合理地剝奪其他人不認同的自由和人權。

延伸閱讀:https://blog.scs.org.hk/「逆向歧視」faq──性傾向歧視法的爭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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