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論自由爭議】美母親質疑小學強推跨性別教育 遭禁入校園 抱憾錯失愛子畢業禮!

招雋寧(香港性文化學會特約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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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俄勒岡州波特蘭,母親Allison Roberts因反對學校的跨性別教育而遭學校禁入。她在2026年8月入稟控告波特蘭公立學校及兩名校方職員,指控學校因她批評其性別認同教育而遭到報復,侵犯其言論自由。

事源在剛過去的學年,Allison注意到,孩子就讀的Meriwether Lewis小學將原有的同志六色彩虹圖案,重新塗上包括間性人(紫圓圈黃底)、跨性別(粉藍、粉紅)和有色人種(黑、啡)的版本。此後,其將近畢業的11歲孩子收到一份名為「身份花朵」的課堂作業,要學生探討自己的身份,當然也包括要「思考」自己的性別身份。

小學生真的有需要思考……不!是有需要質疑自己的生理性別嗎?相信Allison也同問。她向校方查詢,指稱校方事前未有通知家長,也沒有提供退出這種教育的機會。

先說清楚,Allison自稱是基督徒,也說自己是自由派,沒反對LGBT社群。她真正不滿的是將具有爭議的跨性別觀念帶進課室的同時,學校並未有事先通知家長。

當一個白人小男孩學習尊重黑人同學的不同膚色時,真的需要同時思考或質疑自己是否真的是個白人嗎?需要反對的就是這種荒唐的概念。Allison認為學校可以教學生尊重其他不同的人,但尊重人與要求兒童「探索」自己會否是另一性別,甚至既非男非女也非二元,就會是截然不同的兩個問題。

教育是按著孩子的成長需要而設定目標。心理學家認為,小學階段的兒童確實需要學習性別認同,卻是朝著鞏固性別的方向,而非那種社會實驗式的性別光譜論、流動論和多元論。

2、3歲的孩子,透過身體知道自己是男或女。4歲以後,孩子一般能親身地經驗到性別的穩定特質,明白男孩長大變男人,女孩則將成為女人,隨時間保持不變。在小學初階段約6歲以後,孩子會更加明白性別是不會因為外表、服飾、髮型或活動而轉變。愛穿褲的女孩不會變男孩,愛跳舞的男孩不會成為女孩。換言之,孩子是朝著穩固的自我性別意識發育的。

小學階段的孩子,慢慢地擺脫性別刻板印象,能夠靈活地和不同性別的朋友相處,亦更懂得男和女在社會中的角色。然而這一切都需要一個穩固的自我作為前提,才能有效建立與他人相處的模式。

因此,小學階段毫無必要令孩子的性別身份鬆散,亦即不是學習數十種所謂性別光譜再任選。在明瞭小學生的成長需要甚麼後,就不難明白,作為媽媽的Allison對學校的質疑,實屬合理。

Allison與校方的交涉未有解決問題,於是開始在校外行人道派發公開信。她認為這是自己表達意見的自由。然而在2月初,她在街上和另一名家長爭執,導致事態急轉直下。Allison稱,對方講出針對白人的侮辱言論,又問她是否曾投票支持川普--這意味著對方想標籤她為極端右翼的滋事份子。

翌日,Allison從警方獲得禁入校園的法庭命令。原來校方收到家長發信,指她涉及騷擾、恐嚇及仇恨言論。Allison確實承認自己使用了不恰當和令自己後悔的言詞,但否認曾威脅對方或動手。這對她來說,顯然是將對學校性別認同教學的批評,包裝成為騷擾,變相消音。

校方後來亦警告她,如果Allison繼續接觸學校其他人,則會申請擴大禁令。禁令一直維持到學期結束,令她錯過兒子的畢業典禮,她痛心形容「這是家庭永遠無法取回的一個重要時刻。」其後她提出訴訟,挑戰該禁令,要求校方停止報復,並質疑學校的性別認同教育政策。

至於衝突,無人需為Allison的過火言論辯護。畢竟言論自由不是只保障人說些所有人都喜歡聽的話,真正令人困擾的是當另一家長在公開羞辱Allison的白人身份和政治取態時,為何受罰的卻只有Allison,而不同時是衝突中的另一家長呢?或說難道只要另一家長與學校的立場同聲同氣,就有公開羞辱別人的許可,而不用受禁制令懲罰呢?學校在區分「令人不滿」和「非法騷擾」的層面,實不公允。

事件現進入司法階段,結果有待法庭裁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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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berty Justice Center》|《LifeSiteNews

作者:招雋寧 (香港性文化學會特約研究員)
本科修讀社會政策。致力研究家庭﹑性別及身體的課題。招先生為本會疏理和發掘新近的性文化知識,協助策展具學術基礎的性教育,使本會受眾獲得紮實及適時的知識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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