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性別不再是界線,人數為何要是?從同性婚姻到多元伴侶,反思「婚姻」的真正本質

「愛情是尋找另一半」,古希臘劇作家阿里斯托芬就是這樣認為的。他創作關於愛情的神話,說人原本分為三種:男性、女性,以及兼有雌雄同體的人。他們各自原本是完整的一體,後來被希臘主神宙斯一分為二,於是每一半都渴望尋找失落的另一半。因此,戀愛就成為尋找完整的渴望。

雖說神話與基督教的「二人成為一體」觀念不同,不過「另一半」的意念仍然深植西方文化。無論是哪套信念,談婚論愛都不是一群人之間的事,而是「我與某個人建立特殊而親密的關係」。

關啟文:回應楊嘉瑋:再思同志運動與自然家庭

【明報文章】早前楊嘉瑋論到同志運動與家庭(〈法律中的各種「家庭」〉,刊2026年9月9日《明報》),提到「反對同志權利的人經常高舉『傳統家庭價值』的旗幟」,他不以為然,因「何謂『家庭』本就會隨着時代演變」。我做些回應。

楊指出「有小部分法例甚至明確包括同性伴侶在其適用範圍內。《家庭及同居關係暴力條例》……把適用範圍擴展至同居關係(不論異性或同性)之中的暴力行為」。他以這例子證明我們毋須「介意偏離傳統家庭定義」。但這裏有誤解。

早年的家庭暴力條例,沒有對同性同居者的暴力提供保護,所以「同運」建議修例以擴充其保護至同性同居者。家庭價值團體不反對以法律保護同性同居者,但認為把這簡單加進家暴條例有不妥——誤導市民認為同性同居關係已是香港法律承認的家庭,所以在擴充保護時把法例改稱為《家庭及同居關係暴力條例》,以避免誤解。最後政府接納建議,正表示政府無意偏離傳統家庭定義!

拒絕校服淪為性暗示道具!英國女中學生聯署促禁「校服色情」(school girl porn)

一群來自英國牛津郡Bicester的女學生,在網站發起聯署,要求禁止含有穿著校服元素的色情資訊。聯署獲得學校和家長公開支持,同時亦引起媒體討論。

來自Cooper中學的幾位女生認為,校服本來是讓學生在校園中感到安全,卻在成人色情中被用作仿冒學童,結果令現實中的女學生變成性慾投射的對象(sexualized)。

她們的主張也可以得到一些心理學根據的支持。學術上的色情研究提出了劇本理論(sexual script theory)和提示反應(cue reactivity)的合理解釋。

再思領養兒童:誰的權利?簡介 Them before Us: Why We Need a Global Children’s Rights Movement 的第九章“Adoption”

作者在這章將領養 (Adoption) 和捐贈受孕 (Donor Conception)作比較,兩者有相似的地方,都是讓孩子在至少有一方沒有血緣關係的父母的家庭中長大,但兩者之間在「兒童權益」(Children’s right)方面存在一個決定性的差別:領養是維護兒童權益,捐贈受孕則違反兒童權益。這是因為領養是成年人修補孩子失去親生父母這既定事實的行為,以滿足孩子對父母的需要。

批判地反思代孕——簡介Them before Us: Why We Need a Global Children’s Rights Movement 的第八章 “Surrogacy”

前言

進入代孕的課題,作者最先帶出的就是母親缺席的問題,因為人類從未有過大規模人群過著失去母親的生活。因著人類的生物結構,嬰兒必須從母親的子宮出生,所以嬰兒出生必然有母親在身邊,並且與母親有著強大的生物學連結。代孕技術的普及,令人類陷入「失去母親」這個未知的領域,而過往人類因為打仗,只有失去父親的經驗。可惜的是,故意製造嬰兒失去母親的悲劇,已經成為了一個數十億美元的產業!

透過捐精/捐卵而受孕真的無傷大雅? 簡介Them before Us: Why We Need a Global Children’s Rights Movement 的第七章 “Donor Conception”

作者在這一章討論捐贈受孕(Donor Conception) 的課題,根據VARTA (Victorian Assisted Reproductive Treatment Authority) 的網頁,捐贈受孕指「使用捐贈的精子、卵子或胚胎,透過自體授精或人工受孕等方式來生育嬰兒,有時候還牽涉代孕。捐贈受孕涉及捐贈者(捐贈精子、卵子或胚胎的人)和接受捐贈的父母,因捐贈而出生的孩子稱為捐贈受孕者(donor-conceived person)。」

離婚只是小事?簡介Them before Us: Why We Need a Global Children’s Rights Movement 的第五章 “Divorce”

現代的婚姻是一種即棄的關係:隨便地進入;隨便地離開。在現代人眼裡,婚姻不是一個終身的承諾,婚姻中可以不顧孩子的利益而離開。當關係出現困難時,離開是唯一的選擇,不會選擇解決。因此離婚在當今時代越來越普遍。它再不是因為某人犯了錯而導致的結果。大至其中一方有外遇,小至垃圾桶應該放在廚房還是客廳,也可以成為離婚的原因。對於成年人而言,離婚是非常方便的做法。

婚姻是大事!簡介Them before Us: Why We Need a Global Children’s Rights Movement 的第四章 “Marriage Matters”

自美國最高法院將同性戀婚姻合法化以來的短短五年裡,婚姻和家庭的組成發生了巨大的變化。新的婚姻形式已經增加多個選項,包括一夫一妻制、雙方同意的非一夫一妻制,以及一夫多妻制。然而對兒童權利主義者來說,他們相信婚姻具有獨特的能力,是創造、維持和養育孩子的唯一關係,以確保孩子擁有母親和父親的權利。只有傳統的異性戀婚姻──一個男人和一個女人的結合,才能確保孩子的這種自然權利。婚內忠誠更是對撫養適應良好的孩子至關重要。(頁71)[1]

性別是重要的! 簡介Them before Us: Why We Need a Global Children’s Rights Movement 的第三章 “Gender Matters”

講述完生物學,作者在這章轉入「性別」——Gender——這個棘手的議題。

「性別」本來是世界最簡單易明的東西,簡單得連原始人也懂得分辨,甚至三歲小朋友也懂得按自己的性別上廁所。然而,自上世紀以降,不同的學者、學派和學科開始對二分的性別法(男/女)提出質疑。時至今日,經過大學和教科書系統多年的散播,「性別很複雜」、「性別不只二分」等概念已是某部分「進步」左派的金科玉律了!這類學說發展蓬勃,甚至不少學者也是以研究這類理論為生,「性別」儼然已是一座盤根錯節的產業。反對這種「進步」學說的人常將其比擬為鍊金術和顱相學,斥其為當代的偽科學。這些學說固然複雜,但幾乎無一例外貶抑生理的重要性,強調性別差異是後天形成,而且一切皆是「社會建構」。既然作者在上一章力陳生理(Biology)的重要性,不難想像她會反對社會建構論。在本章,作者先反駁這類性別學說,繼而解釋為何這種否定性別差異的思想最終將危害孩子。

生物學是重要的(生父生母是重要的) 簡介Them before Us: Why We Need a Global Children’s Rights Movement 的第二章 “ Biology Matters”

在這一章,作者想指出,親生父母對孩子來說是重要的。父親或母親不是任何男人或女人可以取代的。兒童心理學家Pat Fagan發現,當孩子看見父母相愛,他們會感受到父母正在愛他們。Pat Fagan認為,父與母之間的連結是唯一的人類關係,會令另一人間接地感受到愛,這是一種唯有孩子會感受到的愛。(頁2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