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英華 (明光社項目主任 流行文化)

前言
進入代孕的課題,作者最先帶出的就是母親缺席的問題,因為人類從未有過大規模人群過著失去母親的生活。因著人類的生物結構,嬰兒必須從母親的子宮出生,所以嬰兒出生必然有母親在身邊,並且與母親有著強大的生物學連結。代孕技術的普及,令人類陷入「失去母親」這個未知的領域,而過往人類因為打仗,只有失去父親的經驗。可惜的是,故意製造嬰兒失去母親的悲劇,已經成為了一個數十億美元的產業!
母親的缺席
代孕母分為兩種:第一種是傳統的代孕,將捐贈的精子植入代孕母的子宮,使其與代孕母的卵子結合;第二種則是妊娠代孕,將捐贈者的精子和卵子體外結合形成胚胎,再將胚胎植入代孕母的子宮之中。作者認為,無論哪一種代孕方式,都會使孩子不能獲得一個整全的母親。現在因著人工生育科技,原來整全的母親身份被分為三個不同的角色:親母(genetic mother)、孕母(birth mother)以及養母(social mother)。作者認為,代孕母的子宮並不像一個焗爐那麼簡單,孕母是胎兒在九個半月孕育過程中唯一知道的人,她的聲音、心跳、氣味都讓孩子感到熟悉。所以,當孩子離開了孕母時,並且不再相見,就對孩子造成了原始創傷(primal wound)。
不少透過代孕出生的人,長大後都有尋找自己身體特徵的來源和生母的渴望。Jessica Kern 是其中一名透過傳統代孕出生的女孩子,她在26歲那一年遇見自己的母親,才發現自己的幽默感、外表特徵的來源,她終於對自己有了全新的了解和認識,甚至是一種從未想像過的體悟;一名透過代孕出生的青少年經常疑惑:到底誰是自己的親母?她是甚麼樣子的?她曾想過要見我嗎?有時候走在街上,都會想著今天有否遇到過自己的親母,或許我曾與她擦身而過卻不自知?其實還有不少的孩子失去了三位母親的角色,被帶入了一個完全沒有母親的家庭,承受著母親饑渴(mother hunger)的痛苦。
只有父親的家庭
母親的缺席只是其中一個影響。有些孩子被帶進了兩個父親的家庭,有一名透過捐贈精子,由代孕出生的青少年指出,自己的親母和養母是父親的好友,且經常來自己家,自己很想呼叫這位「母親」為媽媽,然而父親每次都因此而生氣。在2013年有兩名父親Mark Newton和Peter Truong,他們將自己透過代孕誕下的孩子帶進一個戀童癖的圈子當中,竟用自己兒子的身體來換取一些旅行住宿或其他好處。又有一位名叫Mitsutoki Shigeta的日本人,每年都會捐出大量精子,為了建造自己的孩子工廠(baby factory),那些代孕母並沒有孩子的撫養權,同時Shigeta也沒有結婚,所以他那些孩子們同時失去親母、孕母以及養母!他們承受的創傷只會更嚴重。
嬰兒販賣的出現
代孕的出現,也促進了一些不道德的商業活動,如人口販賣。作者引述了一宗在2012年發生的新聞,一名生殖權利律師Theresa Erickson因販賣嬰兒被捕,她和她的團隊將代孕母送到烏克蘭(這是對代孕規管較寬鬆的國家),進行代孕母的受孕工序。然而Theresa Erickson被捕原因並不是代孕本身,而是在於她們的程序不當:在代孕母受孕後才簽署合約,根據法律就是販賣人口!有趣的是,若她與代孕母事先簽好合約,一切都可以合法地進行的,但令人困惑的是:為何單單改變了簽約時間,整件事情其實沒甚麼兩樣,但其法律性質卻有天淵之別?
一名透過傳統代孕誕生的17歲青少年得知自己是經代孕母出生的時候,他覺得:「我其實只是被買賣的,縱然你可以用漂亮的言語去粉飾代孕,事實就是某人簽署了一份代孕合約!」他堅信:「嬰孩不是商品,嬰孩是人類。」
胚胎過剩以及墮胎問題
妊娠代孕的失敗率是最高的,所以每次夫婦在提供精子或卵子製造胚胎時,為了提高成功率,都會額外再製造多幾組的胚胎──有備無患,這就導致許多過剩的胚胎,他們被冷藏,甚至丟棄。調查得出,過剩的胚胎有14%會被丟棄、29%捐出作研究用途、13%捐給其他父母,作者擔憂,這種捐出胚胎的行為,其實就是一種人口販賣,將孩子當作商品。
作者又認為,妊娠代孕工序,其實就是另類墮胎。因為體外植入胚胎的代孕程序,每次都會植入數個胚胎,亦會在第一、第二孕期選擇性地「減少」不需要的胚胎,即使這些胚胎是健康的。「減少」這個詞語指涉的,就是將胚胎從子宮中抽取、棄置,正正就是一個墮胎的行為。
孕母與嬰兒的健康問題
除了表面我們看到的事,透過妊娠代孕生下的小孩子和代孕母,會有不少的健康問題,因為代孕母與胚胎並沒有任何基因聯繫,代孕母的子宮只是一個工具。故此有更多的機會出現早產、嬰兒出生時重量過低、死產風險更高,早產嬰兒短期內會面對呼吸問題、心臟問題、腦出血問題、體溫調節問題、腸胃問題以及免疫系統問題等風險,透過妊娠代孕也有更大機會出現認知障礙。而代孕母更有機會有妊娠期糖尿病、高血壓和胎盤前置的問題。
總結
最後作者作了一個完美的假設問讀者:如果一對夫婦只使用預期父親的精子和預期母親的卵子、不中斷任何胎兒的生命、不冷凍任何胚胎,並且拒絕進行優生學選擇胚胎,那麼代孕在這種情況下能被視為可接受的嗎?作者的答案仍然是「不」,因為孩子在出生時始終會對孩子造成與生母分離的傷害。
作者認為,若真的選擇代孕生子,唯有做到這幾點,才能將傷害減到最低:
1. 要求診所保持精確的長期記錄,以便研究人員能夠研究和了解代孕對孩子的健康和情感福祉的長期影響。
2. 禁止向生母支付報酬。
3. 要求預期父母接受類似收養的篩選和事後監督。
4. 禁止機構使用智能障礙的女性作為代孕母親。
5. 禁止人類胚胎的冷凍保存。
參考書目 Faust, Katy & Stacy Manning. 2021. Them before Us: Why We Need a Global Children’s Rights Movement. New York: Post Hill 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