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守護家庭】請將兒童權利置放於政策倡導的中心
(文:招雋寧)
性解放運動六十年,婚姻面貌的變化翻天覆地。婚姻的重點早已轉移到歌頌成人的性慾、個人選擇和性別身份。婚制被用來自我實現。
經常為兒童權利發聲的維護家庭領袖浮士德(Katy Faust),呼籲要將兒童置放於家庭政策的中心。
對她而言,避孕和生殖的科技是改寫家庭的關鍵。夫妻的性結合本身潛藏生育的可能,避孕科技(以至於墮胎)使生育的潛在可能變得相當不可能;生殖科技則是銀幣的另一面:因為那代表了任何人可以不經性結合而製造嬰兒。
(文:招雋寧)
性解放運動六十年,婚姻面貌的變化翻天覆地。婚姻的重點早已轉移到歌頌成人的性慾、個人選擇和性別身份。婚制被用來自我實現。
經常為兒童權利發聲的維護家庭領袖浮士德(Katy Faust),呼籲要將兒童置放於家庭政策的中心。
對她而言,避孕和生殖的科技是改寫家庭的關鍵。夫妻的性結合本身潛藏生育的可能,避孕科技(以至於墮胎)使生育的潛在可能變得相當不可能;生殖科技則是銀幣的另一面:因為那代表了任何人可以不經性結合而製造嬰兒。
(文:招雋寧 )
美國社會通過同性婚制後,愈來愈多人支持不限人數的婚制。民調公司蓋洛普的追蹤調查顯示,認為多夫多妻制(polygamy)道德上可接受的人,由7%(2003年5月)上升到23%(2022年5月)。研究顯示,美國民眾仍然認為「不忠」是不道德,但除此以外,其他傳統婚制的道德特質的鬆綁程度都急劇轉變:同性可以、離婚沒問題、私生子可接受等等。
這種趨勢可說是自然而然,因為支持不限性別的婚制所採用的理據,同樣能夠用以支持廢除其他限制,包括支持不限人數的多人婚制。
【快問快答】8條常見的同性戀疑問
1. 如何看待同性戀這種性傾向?
2. 如何看待同志運動?
3. 香港性文化學會的宗教背景會否影響對同性戀的看法?
4. 同性戀者在港會遇到甚麼困難?
5. 有什麼方法能讓市民更接納同性戀者?
6. 反對香港同性婚姻制度化的原因是什麼?
7. 如何看待同性戀者透過司法覆核獲取權益?
8. 如何看「同性婚姻合法,會帶動其他多元婚姻爭取其合法化」這個說法?
(文:梁海欣)
「進入婚姻,不是應該得到幸福嗎?為何還是感覺如此空洞?」(〈雙城故事〉李秋萍《當同志遇見耶穌》2022)
2005年加拿大通過同性婚姻,李秋萍(Karen Lee)與前妻多洛菲(Dorophy)成為首五對結婚的同性伴侶之一。2009年更出版自傳《不再是爸爸的小乖女》(No More Daddy’s Little Girl),講述自己是如何勇於「做自己」,以及她認為基督教與同性戀之間並無衝突的想法。但好景不常,秋萍和妻子的婚姻只維持了四年,最終痛苦地以離婚收場。2015年接受訪問時仍在推介自傳的秋萍,在2016年生命經歷了大逆轉,悔改歸向基督,更焚燒自己的自傳!由「不再是爸爸的小乖女」到「阿爸父的女兒」(Abba’s Little Girl),秋萍的故事激勵人心。
在上一世紀,由於同性婚姻在人類歷史中從未出現,政客們辯論應否更改「婚姻」定義時,其論據和論述往往只能流於想像的。維護家庭和婚姻定義的人提出很多論據和警告,對當時的人來說只是抽象的理論,也許都不及同志團體所反問的一句「別人結婚與你何干?有影響你嗎?」
20年過去,當時很多的「理論」已不再抽象,而是成了某種預言,美國的家庭研究委員會(Family Research Council)就盤點了五類在同性婚姻下的受害者。
(文:梁海欣)
美國加州一對男同性戀者阿爾伯特和薩尼格(Albert and Anthony Saniger) 因為不滿「來貨」是女嬰,而不是原先預訂的男嬰,因而控告生殖中心。他們於洛杉磯法庭控告HRC 生殖中心(HRC Fertility) 及生殖專家科爾布醫生(Dr. Bradford A. Kolb),指控他們違約、醫療事故、疏忽、欺詐性隱瞞以及違反《不公平競爭法》(the Unfair Competition Law)和《消費者法律救濟法》(the Consumer Legal Remedies Act)。
根據訴訟文件,為了取得男嬰,這對男同性戀者花了大約三十萬美金,費用包括卵子、代母(文件中以代孕者 “gestational carrier”來稱呼代母),2020年曾有2次著床不成功,直到12月代母才成功懷孕。當時他們刻意揀選了男孩子胚胎,誰不知,2021年誕下的不是男孩子,而是一名女孩子,他們認為是醫生的疏忽所致的。
(文:梁海欣)
今年年初,一對女同性戀者希瑟和羅比(Heather Wilhelm-Routenberg and Robin (Robbie) Routenberg-Wilhelm)控告紐約一所生殖中心,因為她們原本要求女嬰,但結果來了一名男嬰。她們不想要男孩子,這跟希瑟曾被男性性侵犯的創傷經歷有關。
希瑟和羅比於2012年結婚,希瑟表示她一直猶豫是否要有孩子,但當與伴侶商討後,她們想要兩名女兒。她們之前曾嘗試由羅比懷上希瑟的女兒,但羅比流產了,於是計劃今次由希瑟懷上羅比的女兒,誰不知竟然是羅比的兒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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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婚姻迷思系列:一 相愛就可以結婚?4頁看懂為何同性結合與婚姻制度無關》
《同性婚姻迷思系列:二 夠愛就OK?我爹哋和阿爸都很愛我,但是… 9個同性戀伴侶的孩子 你未聽過的心聲》
《同性婚姻迷思系列:三 婚姻平權?4頁看懂同性婚姻與基本人權的距離》
《同性婚姻迷思系列:四 字字鏗鏘?拆解10個支持同性婚姻的說法》
查詢:3165-1858 / info@scs.org.hk
**電子版亦已上載至 https://issuu.com/hkscsbooks !
(文:梁海欣)
政治哲學家瑞恩安德森博士(Dr. Ryan Anderson) 在一條影片中,試從哲學及社會科學角度解釋為何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終身結合。
當中有幾個問題,值得我們關注:
1.為何人與人相愛,要進入法律制度?為何政府有興趣干涉?
2.為何這樣的婚姻重要?重要到政府要介入支持?當婚姻出問題時,會帶來什麼後果?
3.接受同性婚姻,其實是將婚姻定義改寫。這會帶來什麼問題?
男女、男男、女女都婚姻都是一樣的嗎?凱蒂浮士德(Katy Faust)會說:不是
浮士德相信,孩子需要爸爸,也需要媽媽。
兩個爸爸不能取代一個媽媽。兩個媽媽不能取代一個爸爸。
浮士德的父母在她十歲時離婚,後來母親與一名女性一起生活。
有人問浮士德:「你媽媽怎樣看你的立場?」
浮士德:「她覺得好呀,因為兩個爸爸也不能取代她的地位!」
那浮士德怎樣看媽媽和她的同性性伴侶?
浮士德:「她們都很疼愛我。她們是我生命中很重要的人,我也愛她們。」
從浮士德的故事,我們可以看見:接納同性戀者,不等於要接受同性婚姻。
孩子的權利值得我們的重視和關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