蔡凱琳(香港性文化學會特約研究員)
澳洲聯邦法院於2026年5月15日為「Tickle 訴 Giggle」上訴案作出判決,裁定女性專用社交網絡應用程式「Giggle」創辦人 Sall Grover 上訴失敗。她需向生理性別為男性、自我認同為跨性別女性的 Roxanne Tickle,在60日內賠償 20,000 澳元(約112,000港元)及支付雙方的訴訟費 50,000 澳元(約280,000港元)。此舉如同宣佈容許跨性別女性進入女性專用空間。
創辦人 Sall Grover 表示,她過去在美國電影行業工作時曾遭遇性騷擾與厭女文化。回到澳洲後,她希望建立一個「純女性」的數碼安全空間,讓女性在無需擔心男性騷擾的情況下進行交流、互相支持。Grover 為保障女性享有專用空間,可以尋找相同生理性別的室友、合作夥伴、情感支持、進行女性權益相關的倡議與討論,以及與女同性戀及雙性戀女性(LGB)專屬約會,因而開設了社交網絡應用程式 Giggle for Girls。為了確保平台上只有女性,Giggle 以人工智能(AI)Kairos,識別用戶註冊時上傳的自拍照,以面部特徵判定申請人是否女性。
2021年,一名在法律上和手術上完成性別轉換,並獲官方修改出生證明書上性別的跨性別女子 Roxanne Tickle,通過了 AI 自拍審核並加入平台。但在 7 個月後,Grover 在人工覆核其頭像時,認為 Tickle 生理性別為男性,而將其帳號封鎖。Tickle 認為自己是依法登記的女性,卻因「性別認同」而遭到排斥,在向人權委員會調解無果後,正式入稟聯邦法院控告 Giggle 團隊性別歧視。
此舉引發 Tickle 控訴 Giggle 及創辦人 Grover 性別歧視。在2024年8月,法官 Robert Bromwich 頒下判決,當時裁定 Tickle 遭受「間接歧視」,並判獲 10,000 澳元(約 56,000港元)賠償。
在歷時數年的審訊及上訴過程中,雙方的辯論核心圍繞於澳洲《1984年性別歧視條例》(Sex Discrimination Act 1984)的條文解讀:
1. 「女性」的法律定義:
- 被告方(Giggle 創辦人)堅稱,法律上的「性別」(Sex)應該基於不變的生物學特徵,即出生時的生理構造。他們強調該 App 的設立宗旨是為了保護「原生女性」(natal women),提供一個免受生物學男性進入的避難所。
- 原告方(Tickle 及人權委員會等)則指出,澳洲法律自 2013 年修訂後,已明確將「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列入保障範疇。原告已完成合法變更程序,在法律上應被視為女性。
2. 特殊措施(Special Measures)豁免是否適用:
- 辯方律師辯稱,條例允許為了促進「實質平等」而設立只准女性加入的特別措施(如女性避難所)。
- 控方及法庭則駁回此說法,認為提供社交網絡應用程式,並不等同於合理運用這類法定特殊豁免措施。而且這種措施,不能作為排斥另一群同樣認同為女性的弱勢群體(跨性別女性)的理由。
簡單而言,澳洲聯邦法院認為性別是可以改變的,跨性別女性(生理男性)是女性,亦可進入為生理女性打造的安全空間。
當時 Grover 認為判決不合理,提出上訴。儘管 Tickle 在此案獲判勝訴,但她仍未滿足,同時提出交叉上訴(cross-appeal),要求法院改判為「直接歧視」及加大一倍賠償額。本月,由聯邦法院法官 Melissa Perry、Geoffrey Kennett 及 Wendy Abraham 組成 的合議庭,駁回 Grover 的上訴並接納 Tickle 的交叉上訴。
聯邦法院三位法官在最新的裁決中,不僅重申了 2024 年原審法官的觀點,即在現代普通法的語境下,已經擴大了法律上對「性別」定義的概念,不再純粹局限於出生時的生理特徵,而是認同其具有可變性。
合議庭更進一步指出,Giggle 團隊的做法,不單是原審所指的「因加設條款而導致跨性別者處於劣勢」(間接歧視),而是基於原告人的跨性別身份,給予了明顯較差的待遇。因此,法庭判定此行為構成「直接歧視」,並將賠償金額由原先的 10,000 澳元(約 56,000港元),提高一倍至 20,000 澳元(約112,000港元),及支付雙方的訴訟費 50,000 澳元(約280,000港元)。
Grover 沒有屈服於合議庭的判決,已計劃上訴至澳洲高等法院,即終審法院。澳洲高等法院將會基於是否涉及重大法律原則、是否涉及全國性公共利益、各州法律矛盾、下級法院可能明顯判錯、對澳洲法律有重大影響等,而決定是否受理上訴。此案涉及「女性定義」、《性別歧視法》、跨性別權利、女性空間權利,及有重大社會爭議。如上訴被接受,著眼點將非放在重審,而是應如何解釋澳洲法律,或會重新解釋《性別歧視法》、「女性」在法律上的定義、女性空間的權利和界線。結果將會有非常大的影響,會成為澳洲未來數十年的重要判例,其後所有的司法判決、教育、企業權利、女性專用服務、體育運動、公共空間使用、日常生活應用,甚至一個人如何看待一位女性,都會被重新定義。
判決令人質疑司法有效性
部分法律界人士表示,原審法官 Bromwich 沒有完整考慮全部案例、論點、意見書,偏向主張個人主觀立場而得出判決。上訴庭推翻間接歧視,改判直接歧視為滑坡和超越法庭單純解釋法律的職責。
法官被指主觀解讀法律條文 無視法規彈性
組織「法律與宗教」(Law and Religion)否決原審法官立場,認為「特殊措施豁免」應該適用於本案,允許女性擁有獨立空間,亦可以拒絕跨性別女性進入。
「特殊措施豁免」指,如果某種區別對待所行使的措施,是「為了實現實質上的平等,而採取的特別措施」,該措施則不屬於非法行為。這一規定源自於《1979 年聯合國消除對婦源一切形式歧視公約 》(Convention for the Elimination of All Forms of Discrimination Against Women, 1979)。該公約明確禁止任何人對婦女施加比男性更為不利的待遇。不過,該公約也允許採取「特別措施」,也就是通常所說的「平權行動」。當社會或歷史因素導致婦女處於不利地位時,唯有透過這些措施才能改善婦女的處境。
在「特殊措施」相關訴訟中,一個成功的案例就是澳洲聯邦法院 861 號判決書,Walker 訴 Cormack [2011] 。在該案中,法院判決某健身房有權開設「僅限女性參加」的健身課程。法官維持了聯邦地方法官的判決結果:「有些女性不願意在有男性的情況下使用健身房服務,這顯示了明顯的不平等現象。答辯人意識到了這一點,並認為存在這種不平等,他希望透過提供僅限女性的課程來改善這種狀況。」(Walker 訴 Cormack, 第 31 段)
這個理由與設立「僅限女性使用」的社交網站的理由十分相似。如果男性在網路上騷擾和威脅女性的行為確實存在,那麼這就會讓女性更難在網路上討論與女性相關的議題。因此,提供一個不允許男性加入的服務,似乎是合情合理。而如果那些男性行為特徵,也出現在那些自認為是女性的男性身上,那麼這類網站的管理者應該有權決定是否允許這些人加入,這件事也是合乎邏輯的。無論「僅限女性使用」的說法是否正確,女性都應該有權自行判斷這些問題,而不是由男性來決定她們是否可以加入。
不幸的是,初審法官 Bromwich 並沒有適當地考慮這個論點,也不願意接納其他解釋,整個問題最終以以下方式駁回:「任何其他的解釋,都是不可行且毫無意義的。不可能會出現這種情況:那些旨在促進男女平等的措施,能夠有效防止基於性別認同的歧視;同樣的,它們也無法防止《1984年性別歧視法第 7D 條》中所列出的其他各種形式的歧視。因此,被告(Grover)的論點是站不住腳的。」意思即是,法官認為,促進男女平等而推出的特別措施,絕對不能拿來當作盾牌,去合理化對「性別認同」的歧視。
組織「法律與宗教」覺得,法官應該按照這條經國會通過的條例,字面上的解釋進行判決。「特殊措施豁免」是涵蓋了該條文列出的所有歧視類型,包括性別認同等。法官不應越權,不能因為自己覺得「不合邏輯」,就擅自限制(read down)法律的適用範圍。修改法律或重新起草條文是國會(Parliament)的事,法官的工作是「依法審判」,而不是自己當立法者。單憑法官擅自自我解讀、限縮法律條文這一點,這個判決就是錯誤(incorrect)的。
法官被指判決草率 漠視多方意見
澳洲女權法律診所(Feminist Legal Clinic)創辦人兼首席律師 Anna Kerr 認為,原審法官沒有充分審理和考慮所有證據,只是基於自己個人主觀立場選擇某部分觀點。
在審理過程中,有充分的證據可以支持,禁止男性使用 Giggle,並沒有給 Tickle 帶來任何實質上的不利影響。事實上,Tickle 在作證時也承認,他幾乎不使用該應用程式,因為他覺得它很無聊。此外,Grover 還提交了多份書面陳述作為證據,但這些證據都被駁回。 Grover 還提交了十四份由非專業人士所撰寫的意見書,這些意見書多數強調了女性專屬空間的重要性。但法院同樣認為這些意見書與本案無關,因此予以駁回。對於 Grover 所聘請的專家或非專業證人,法院也沒有進行任何反詢問。
奇怪的是,Bromwich 並沒有對相關的案例進行詳細的分析,而這些案例其實是本案的關鍵所在。他只是簡單地認為,性別歧視委員會專員的意見「符合邏輯且有長期的法律依據」。Kerr 不禁好奇,他是否對所引用的法律依據,有自己獨立的見解。
Kerr 直言:「這個決定很可能會讓許多人重新思考狄更斯(Dickens)所說的『法律是愚蠢的』(the law is an ass)這句話的智慧之處。看來,根據性別歧視委員會專員和 Bromwich
法官的觀點,法律的規定是由『紅皇后現象』(the red queen phenomenon)所決定的:也就是『因為我這樣說,所以就這樣』(it is because i say it is),而非科學或生物學上的事實(即染色體的構成)。按照這種邏輯,如果把出生證上的性別,從男性改為女性,那無異於一種奇蹟般的生理變化。不過,我們不禁要問,如果根據既有的法律先例,得出地球是平的結論,Bromwich 法官是否也會接受呢?馬克·吐溫(Mark Twain)曾說:『永遠不要讓真相,妨礙一個好故事的傳播。』同樣地,我們也可以說:『永遠不要讓現實,妨礙一個合理法律假設的成立(never let reality get in the way of a good legal fiction)。』」
上訴庭無底線滑坡 損害司法正當性
上訴庭在判定「直接歧視」成立時,實質上已經越過了司法機關僅能「解釋法律」的憲法效力紅線,涉嫌篡奪國會的「立法權」。澳洲國會所制定的《性別歧視法》原本具備清晰的雙軌架構,將歧視嚴格區分為:
- 需要主觀因果關係的「直接歧視」
- 以及針對客觀結果不對等的「間接歧視」
然而,上訴庭在明知 Grover 對原告身份「完全不知情」的事實下,強行取消了直接歧視的主觀認知門檻,這等同於在司法判決中,私自改寫了法律的定義,嚴重損害了三權分立下的司法正當性。
此外,該判決被質疑司法有效性的另一個致命傷,在於它徹底摧毀了法律系統本應具備的「法律確定性」(Legal Certainty),使法規陷入無法預測的邏輯悖論。從健全的法理邏輯來看,法律既然在特定條款下,允許「特殊措施」以維護單一性別空間的存在,例如女性獨立空間,就必然要容許相應的客觀篩選機制。上訴庭的判決,卻創造了一個極其荒謬的司法指引:開辦女性專用平台本身是合法的,但經營者只要採取「審查外貌」這項維護平台的唯一手段,就會自動觸犯直接歧視。當司法判例導致人民陷入「依法做一項合法事情,但落實此項合法事情的手段必然違法」的死胡同時代,該法律在現實社會中,便失去了實踐與執行的有效性,變成因人設事的法理矛盾。
最後,上訴庭「結果導向」的裁判風格,更讓司法體系賴以維繫的客觀中立性受到動搖。假設原審法官在全面審視證據後,做出了明確的事實裁定,即被告並無針對跨性別群體的歧視意圖與認知,但上訴庭在未能推翻這項事實證據的前提下,卻為了迎合特定的政治正確或社會倡議結果,硬生生玩弄「外貌(Appearance)等同於認同(Identity)」的滑坡文字遊戲來強行定罪。這種證據與判決理由,或許是司法激進主義(Judicial Activism),不僅閹割了《性別歧視法》中「間接歧視」條文的原本功能,更向社會傳遞了一個危險的訊號:即便一個人主觀上完全無辜,只是依法捍衛自身的單一性別空間,司法仍能透過無底線的邏輯滑坡,將其強加罪名。
各方觀點
Tickle 及平權團體,例如 Equality Australia,當然支持判決,結果令人鼓舞,並認為判決確認了反歧視法保護所有女性,包括跨性別女性的尊嚴。他們強調,跨性別女性同樣面對許多系統性的社會暴力與邊緣化,不應再在公共或網絡空間遭受排斥與束縛。
而 Grover 及部分女性權益倡議者表現出極大失望。Grover 批評判決抹殺了生物學性別的客觀現實,令「女性」一詞失去原本保障生育、生理安全等特定界線的意義。她表明這對原生女性而言是「毀滅性的打擊」。Grover 本人直言:「我簡直悲傷欲絕。在澳洲,那些聲稱自己是女性的男人,所擁擁有的權利比真正的女性還多。受到歧視的是女性,而不是那些自稱是我們(女性)的男性。但在某種意義上,什麼都沒有改變:明天我們都會醒來,而男人仍然不會是女人。」

政界亦有發聲。「一國黨」(One Nation)的創辦人兼黨魁 Pauline Hanson 表示:「我對聯邦法院在『Tickle vs Giggle』一案中所做出的判決感到非常失望。這違反了生物學上的常識,也剝奪了女性的權利。女性的空間沒有得到保護,也不再安全了。我會在議會中支持 Sall Grover。『一國黨』是唯一一個試圖修改《性別歧視法》,以消除身份政治的影響,並反映生物學上的現實的政黨。我會繼續努力,以保護澳洲女性的權益。」

澳洲自由黨資深聯邦參議員 Michaelia Cash 指:「聯邦法院在 Tickle v Giggle 案中的最終判決,確認了先前的裁決:Giggle for Girls 應用程式存在非法歧視 Roxanne Tickle 的行為。聯盟黨的立場十分明確:女性和女孩有權擁有安全、私密且公平的單性空間。那並無爭議。這是常識而已。設立單性空間是有重要理由的,為了安全、隱私、尊嚴和公平。聯盟黨將繼續為女性和女童的權益而奮鬥。」

社會團體亦表示關注。澳洲婦女論壇負責人 Stephanie Bastiaan 表示:「…2013 年, 澳洲前總理 Julia Gillard 的工黨修訂了《性別歧視法》,刪除了『男性』和『女性』的定義,並將性別認同列為受保護的特徵,與生理性別相對應。今天的結果,正好證明了那些修正案所造成的後果:根據《性別歧視法》,女性根本沒有任何實質性的權利或應有的保障。這真是具有諷刺意味,畢竟,保護女性正是我們遵守《消除對婦女一切形式歧視公約》時所承諾的要點。在我看來,這是對法律的判決,而非對 Sall 個人的判決。法官們認為,根據該政府所修訂的法律,他們別無選擇。這些修正案必須被廢除。《性別歧視法》必須再次承認生物學上的現實,並保護女性使用單性空間的權利。對於澳洲的婦女和女孩們來說,真是黑暗又悲慘的一天。」

澳洲 LGB 聯盟亦支持 Grover:「…Grover 不僅面臨法律訴訟,還遭受了各種形式的攻擊,其中不乏來自曾經支持同性戀權利的組織和媒體。這些組織和媒體,如今卻選擇站在性別意識形態的一邊,而忽視了女性和同性戀者應有的權利。這些組織曾經大力提倡女同性戀和男同性戀的權利,現在卻試圖抹去讓這些權利有意義的生物學事實…我們不會坐視不管,任由女性的權利因性別而受到侵害。我們與 Sall 站在一起。」
那我們可以怎樣做?
當社會和法律也不支持生物學事實,抹去女性身份時,我們更應關注事件,堅持立場,說服搖擺不定的人。在Threads上的一篇貼文指,澳洲華人圈子並不了解和關注性別議題。的確,作為澳洲的一分子,甚至世界的一分子,一個案例會影響未來無數個決定。增加討論度和了解事件,或許就是承認生理女性合理和合法存在的途徑之一。不要在無聲無息間,被有權力的人抹去身為女性的身份。保護下一代,我們的女兒可以享有安全和舒適的空間。
以下連結是 Giggle 應用程式逝去後,留下來對抗強權的痕跡。當中亦有判決的詳細內容。如果你有能力,還可以捐款直接支持 Grover 對抗權力壓迫的無力感: https://gigglecrowdfund.com/

參考資料:
Rebel News. BREAKING: Australian Federal Court rules ‘trans women’ are REAL women
https://www.rebelnews.com/landmark_court_ruling_for_australian_women
Alliance Defending Freedom. No Laughing Matter: Will the Tickle v. Giggle Case Erase Women’s Spaces in Australia?
https://adflegal.org/article/no-laughing-matter-will-the-tickle-v-giggle-case-erase-womens-spaces-in-australia/
Law and Religion Australia. Tickle v Giggle: Sex and Gender Identity.
https://lawandreligionaustralia.blog/2024/08/25/tickle-v-giggle-sex-and-gender-identity/
ABC News. Court upholds discrimination ruling on appeal after transgender woman excluded from Giggle for Girls app
https://www.abc.net.au/news/2026-05-15/nsw-tickle-v-giggle-judgement-transgender-woman/106682498
Federal Court of Australia. Roxanne Tickle v Giggle for Girls Pty Ltd & Anor
https://www.fedcourt.gov.au/services/access-to-files-and-transcripts/online-files/roxanne-tickle-v-giggle-for-girls
BBC. Australia court doubles payout for trans woman in landmark discrimination case
https://www.bbc.com/news/articles/cdjpzgppr7mo
Australian Human Rights Commission. Full Federal Court finds two acts of direct discrimination in Giggle v Tickle appeal
https://humanrights.gov.au/about-us/media-centre/media-releases/sex-and-gender-rights/full-federal-court-finds-two-acts-of-direct-discrimination-in-giggle-v-tickle-appeal
The conversation. A historic court victory has upheld transgender rights in Australia. A legal academic explains why
https://theconversation.com/a-historic-court-victory-has-upheld-transgender-rights-in-australia-a-legal-academic-explains-why-262022
Moore College. Tickle vs Giggle: A Modern Example of an Ancient Battle
https://paa.moore.edu.au/resources/tickle-vs-giggle-a-modern-example-of-an-ancient-battle/
LGB Alliance Australia. The Giggle vs. Tickle Verdict – A Bad Decision for LGB Australians’
https://www.lgballiance.org.au/news/giggle-verdict
Rebel News. Australian judge rules ‘sex is changeable’ in another blow for women’s rights
https://www.rebelnews.com/australian_judge_rules_sex_is_changeable_in_another_blow_for_women_s_rights
The Canberra Times. Transgender woman seeking $200k in discrimination case
https://www.canberratimes.com.au/story/8588260/transgender-woman-seeking-200k-in-discrimination-case/
Equality Australia. TICKLE V GIGGLE fact sheet
https://equalityaustralia.org.au/wp-content/uploads/2024/09/Tickle-v-Giggle-fact-sheet-1.pdf
TICKLE V GIGGLE – NO LAUGHING MATTER. Denning Law Journal 2024, Vol 33, p 331-342.
作者:蔡凱琳(香港性文化學會特約撰稿員)
Gen Z。本科修讀新聞與傳播學,關注社會議題。致力為個人成長、戀愛與婚姻、家庭事務及兒童福祉發聲。現居住澳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