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童變性問題】歐七國學者聯合聲明 以四點倫理守則關注兒童變性問題

招雋寧(香港性文化學會特約研究員)

人類文明之所以可以進步,是因為人們能夠從錯誤中學習,找到真正有利人類的出路。因此有些前衛的做法--例如兒童變性--終究是此路不通。

再有國際精神病學專業組織發出警告,醫生不應向性別混亂的兒童和青少年,施行實驗性質的跨性別療程。聲明反映歐洲多國對性別肯定照護(gender affirmative approach)方針的保留,持續走向保守的趨勢。事實上,英國丹麥瑞典都已煞停青春期阻隔或兒童變性手術的前衛治療,為弱勢兒童的基本權利設置護欄。

在2024年4月底發表政策聲的是 歐洲兒童及青少年精神病學會(European Society of Child and Adolescent Psychiatry, ESCAP)。刊載於Springer的聲明呼籲醫護「勿推實驗性質和不必要的入侵式治療。它對心理和社交層面的影響並未獲得證實。由是者,應該緊貼primum-nil-nocere(不傷害為首)的原則。」

聲明由斯洛文尼亞的精神病學家Maja D. Radobulijac主領,連同芬蘭、荷蘭、比利時、希臘、英國和德國的兒科或精神病學的醫護專家共同撰寫。文中強調「對兒童的性別焦躁症的診斷,可信度(reliability)和穩定度持續不良」,又提及「妨礙青春期發育或預防性質的醫學變性對兒童心性發育可能帶來多個影響。」

另一組織 實證性別醫療學會(Society for Evidence-Based Gender Medicine)引用聲明,提到現行支持治療的變性研究並不可靠,原因是在方法學上有致命的缺陷。

那麼,醫護應該繼續嘗試性別肯定照護的方針嗎?儘管該聲明對治療存疑,但仍然認為有些孩子可能會從性別肯定照護中取得幫助,最大問題是至今仍欠缺質素良好的研究,難以確認青春期阻隔和絕育手術所帶來的風險。醫學團隊認為應以四個為業界熟知的醫療倫理,作為應否進行治療發展的思考準則:
1.     不傷害:如治療仍在實驗階段,醫學未成熟,或已經過時,而又有不可逆轉或長遠影響,就不應使用
2.     行善:平衡治療帶來的「益處-傷害」的比例,要關顧治療時同時引發的其他精神問題
3.     自主:尤其要考慮未成年者同意之前,對治療效用和後果,是否已獲得充分的資訊;亦都要考慮監護人的知情權
4.     公平公義:確保治療可靠、與時並進和具一視同仁的保護措施;保護未成年者的權利

延伸閱讀:
ESCAP聲明》|《LifeSiteNews

 

作者:招雋寧 (香港性文化學會特約研究員)
本科修讀社會政策。致力研究家庭﹑性別及身體的課題。招先生為本會疏理和發掘新近的性文化知識,協助策展具學術基礎的性教育,使本會受眾獲得紮實及適時的知識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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