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伴侶婚姻如何改變親子關係與兒童發展權利

重新定義的婚姻如何改變「親職」和「家庭」的定義。

關注代孕工業、維護兒童權利的浮絲德(Katy Faust)於2025年8月發表評論,指出當法律重新定義「婚姻」時,同時重新定義「親職」二字。當丈夫和妻子在婚姻法中成為可剔除的選項時,母親和父親在親職中的角色也變成可有可無。
現時全球已有38個國家將同性婚姻合法化,這措施不但無法強化兒童被「親生父母」所認識與愛護的保障。反之,剝奪了文化與法律上兒童屬於「親生父母」的權利。如果你讀過那些孩子被母親或父親拒絕建立關係的故事,你就知道結果往往是毀滅性的,而且這影響是持續一生之久的。

260萬個多元宇宙 分析再確認Mark Regnerus結論:同性撫養下的孩子成長挑戰更大

稍有留意同性伴侶撫養議題的人,都會認識Mark Regnerus這名字。這位美國德州大學的社會學教授早在距今13年前,在2012年時率先發表了家庭結構的比較研究,比較同性伴侶與其他家庭結構下撫養的孩子,在身心成長方面的普遍差異。先不說研究前提在同志運動當道下有多政治不正確,他當時的研究結論是,已婚原生父母撫養下的孩子有更好的成長,這引來支持同志(pro-gay)一方的強烈攻擊。可幸Regnerus多年至今,仍沒有因此收回他的研究結果,繼續讓數據說話。

女同性戀掙扎解析:父親角色與依附關係對同性性吸引的影響

早前兩篇文章提到,當霍爾曼分析帕梅拉(Pamela)的個案時,她認為同性性吸引由先天及後天因素互相交錯的影響下而形成的(第一篇文章),以及指出不少SSA女士(有同性性吸引女士,Female with Same-Sex Attraction)與母親有依附問題與身份不認同的情況(第二篇文章)。今文將簡述一下霍爾曼對於帕梅拉與父親關係的分析。

澳洲VCAT裁決引爭議:基督徒醫生Dr Jereth Kok因其個人社交媒體言論 被控專業失德

Victorian Civil and Administrative Tribunal (VCAT)*裁定基督徒醫生Dr Jereth Kok專業失德。不過,Dr Kok的「專業失德」與醫療上的失誤無關,而是由於他的個人言論不「政治正確」。
VCAT裁定Dr Kok專業失德的原因是什麼?根據在法庭上代表Dr Kok的人權法律聯盟(Human Rights Law Alliance, HRLA),過去12年間,Dr Kok在社交媒體上批評墮胎、性別意識型態和新冠疫情政策。而VCAT認為Dr Kok在社交媒體分享的內容有「不尊重」和「貶低人」的意味,且帶有偏見,並煽動人質疑新冠疫苗的效用。

究竟這位醫生發表了甚麼言論?以下是他的其中五宗「罪過」:

從母親關係看女同性戀:依附理論解讀女性同性吸引的心理根源

輔導教育專家珍妮爾·霍爾曼博士(Dr Janelle Hallman)曾出版 The Heart Of Female Same-Sex Attraction: A Comprehensive Counseling Resource (中文試譯:《女同性性吸引的內心世界:全面輔導資源》)一書,為願意為有女同性戀掙扎的基督徒提供輔導的人士,作出指引。[1]

上回提到,當霍爾曼分析帕梅拉(Pamela)的個案時,她認為沒有單一原因可以解釋到為何一個人有同性性吸引,而是一個人受著先天及後天因素互相交錯下的影響下以來的。今文將簡述一下霍爾曼對於帕梅拉與母親關係的分析。

沒有媽媽、爸爸愛男人 女孩陷性別困惑 長大後自白:我看不見爸爸愛女性 不覺得爸爸愛我這小女孩

史提芬諾華詩(Dawn Stefanowicz)由同性戀父親養大,她曾接受同樣是由同性戀養大的羅比斯(Robert Lopez)的訪問,當中提到她的成長經歷,如何影響她的性別認同及戀愛態度,以下內容摘錄及整合自她的說話:

因著自身背景,我找不到歸屬感。

我不同意由同性戀伴侶養大的孩子(同二代)與其他人沒有分別
我不認同COLAGE(“Children of Lesbians and Gays Everywhere”),也不認同APA (美國心理學會),他們說同性戀伴侶養大的孩子(同二代)與其他人沒有分別。那影響是長遠的,短期內未必看得見。但我們這些孩子未必發現到。要等到我們三十歲多時,才會發現或開始發現那些長期影響。

當同志子女成為「示範品」:被迫讚美家長和批評基督徒的隱形壓力

里夫卡·埃德爾曼(Rivka Edelman)由同性戀母親養大,她曾與由男同性戀養大的史提芬諾華詩(Dawn Stefanowicz)一同接受羅比斯(Robert Lopez)的訪問,而羅比斯同樣是由同性戀養大的。在訪問中,她略略提到她的成長經歷,揭示了同志運動的虛偽,以及見證著母親深處是何等孤單與渴望被認同,以下內容摘錄及整合自她的說話:[1]

埃德爾曼不同意COLAGE和APA說同性戀伴侶撫養的孩子與他人無異
「當我多了解COLAGE是什麼時,[2] 誠實地說我覺得那比較像『狗與小馬表演』(編按:美國俚語,意即類似「造勢大會」/ “做Show”/ “曬馬” )[3]。

出世紙革命・教材大清洗・600萬本同志童話——美國同性婚姻十年改變與香港同性伴侶登記法案爭議

「婚姻平等」光環下的沉默代價:勝利與遺忘
2015年,美國最高法院在《Obergefell 訴 Hodges》一案中,通過相同性別的婚姻制度(或稱同性婚姻)。當時支持者包括時任總統奧巴馬高呼這是「愛的勝利」(LoveWins),是平等里程碑;而同志戰線亦由此轉向跨性別,導致西方社會更大的爭議和撕裂。

然而,最高法院通過同性婚姻時,歡呼聲淹沒了關鍵質疑:以成人認同需求重構的制度,如何保障兒童連結親生父母的天賦權利?反對同性婚姻制度的一個重要論點,在於同性婚姻制度(下稱同性婚制)的訂立是為了滿足成人被認同的渴望,而撇棄了以制度確認幼兒與原生父母連結的權利。這些難以在公民社會上為自己發聲的兒童,十年已過,他們到底受了甚麼傷害?

擴充持久授權書創造三贏: 滿足法院要求、解決同性伴侶生活問題、不模糊自然婚姻獨特性——香港性文化學會對同性關係替代法律框架之回應

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於日前(7月2日),建議立法設立同性伴侶關係登記機制,並以此作為2023年終審法院對「岑子杰案」之判決的回應。本會高度肯定當局在研究和草擬方面的努力,亦能看到當局在保障小眾權益方面的良好立意,唯目前方案仍有不足和令人憂慮之處,以下為本會之回應:

「登記」和「承認」用意不明,易造成混亂
首先,政制及內地事務局(下稱政內局)建議為已完成海外註冊的同志伴侶制定專屬的登記機制,其立意故然良好,但亦難免會引發進一步的混亂和司法爭議。

對社會而言,婚姻制度除表達和促進某種理想的典範之餘,亦有諸多實際的功能。

【傑姬的故事‧四】男人很重要!父職獨特 對兒子及女兒成長皆有影響 附:父親角色的六大特徵

上一代人口頭教導他們不要喝酒,但孩子看在眼裡的,卻是父親每天一回來就喝一枝或兩枝酒,周末更是見證著父親在梳化上喝醉倒下了,或是因為醉酒而作出更不堪入目的姿勢。

那一代男孩子被教導不要哭,但常常目睹自己的父親酒後崩潰又嚎啕大哭的樣子。

在孩子眼中,父親言行不一致,只是增加了孩子對父親的輕蔑及迷惘。

傑姬認為,身教大於言傳,父母不一致的信息,會令孩子很迷惘、無所適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