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衛促各國擴大體外受精服務 兒童權利團體指生育權被無限上綱

招雋寧(香港性文化學會特約研究員)

世界衞生組織(WHO)在2025年12月發布其首份《Guideline for the prevention,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of infertility》,呼籲各國擴大、甚至免費提供體外受精(IVF)服務,並提及「單身人士、同性關係及性別多元關係中的人士,也應能實現其生育偏好。」

表面看來,這份指引關心不育的公共衛生問題,亦提及健康飲食、運動及戒煙有助改善生育能力。這些建議本無爭議。然而,文件背後所採用的價值框架——它將生育視為個人喜好和權利,則是以成人的選擇與慾望為核心,卻幾乎完全忽略孩子本身的權益。

“…a wide variety of people, including individuals who are single or who are in same-sex or gender-diverse relationships, may need services to fulfil their fertility preferences. Providers of fertility care should consider the needs of, and provide equal care to, all individuals.” (p.4)

WHO在新聞稿中指出,各國在落實政策時,應配合「以權利為本」的性與生殖健康策略,讓人們在一生中都能「作出是否及何時生育的個人決定」。發表報告的部門主管Pascale Allotey強調,不育的預防與治療必須「植根於性別平等與生殖權利」,稱這種權利是「社會公義的一部分」。

問題在於:這裡所說的「權利」,是否單純只是成人的權利?兒童權利倡議團體指出,這種「生育是任何成人的基本權利」這種理解本身存在嚴重盲點。

美國兒童權利倡議組織Them Before Us的傳訊經理Samantha DeLoach向《LifeSiteNews》表示,WHO將不育問題主要視為「可及性」與「公平」議題,卻從未正面處理孩子在IVF及相關技術中的處境。IVF往往涉及刻意將孩子與其生父或生母分離,例如使用捐精、捐卵或代孕,而在同性或性別多元關係中,孩子必然「被設計成為」缺失至少一位親生父或母。

更嚴重的是,IVF本身建立在大量胚胎被製造、篩選、冷藏及銷毀的程序之中。《LifeSiteNews》曾推算出自1978年IVF出現以來,估計已有數以億計的人類胚胎在實驗室中被摧毀。如果說胚胎是生命,那麼IVF產業就形成結構式的邪惡--這是現今社會必要的邪惡嗎?現今國際組織呼籲擴大IVF使用,實際上等同默許一個持續摧毀生命胚胎的系統。這個發展方向又值得支持嗎?

DeLoach強調,渴望成為父母本身是自然且可以理解的,但「沒有人有『擁有一個孩子』的權利,因為孩子不是商品、不是獎勵,也不是對成人的回報」。更重要的是,孩子同樣有權利——包括生存的權利、認識並被其親生父母所愛的權利,以及不被買賣與交易的權利。

當「生育權」獲無限地擴張,最終往往是成人的慾望凌駕於孩子的實際權益之上。與其推動將孩子商品化的生殖科技,或許更值得投資的,是那些真正醫治身體、尊重生命與親子關係完整性的醫療方案。WHO表示未來將另行研究代孕議題,但在不少兒童權利倡議者眼中,IVF、代孕與捐贈生殖是同一條產業鏈,並仍大規模地無視兒童的基本權利。當全球機構以「權利」之名推動這些制度,真正被忽略的,往往正是最無力發聲的一群——孩子。

延伸閱讀:
Guideline for the prevention, diagnosis and treatment of infertility》|《LifeSiteNews

作者:招雋寧 (香港性文化學會特約研究員)
本科修讀社會政策。致力研究家庭﹑性別及身體的課題。招先生為本會疏理和發掘新近的性文化知識,協助策展具學術基礎的性教育,使本會受眾獲得紮實及適時的知識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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