欲推翻同性婚姻裁決 | 美國愛州或呈請最高法院推翻2015年裁決 恢復婚姻的自然定義

梁海欣(香港性文化學會特約研究員)

美國愛達荷州立法會現正考慮是否通過一項議案,要求最高法院推翻2015年「奧貝格費爾訴霍奇斯案」(Obergefell V. Hodges)的裁決,該案裁定同性婚姻受憲法保護,並命令全國五十州分必須承認同性婚姻。該案當年以法官投票五比四的結果,輕微多數下通過,一直惹來爭議。有不少郡縣曾出現拒絕執行指令的情況,肯塔基州更有婚姻註冊處文員因不想執行同性結婚申請,因而被判入獄。現任首席大法官羅伯茨(Chief Justice Roberts)、大法官阿利托(Samuel Alito)及托馬斯(Clarence Thomas)曾表明,不認同2015年同性婚姻的裁決,阿利托及托馬斯更表示過,有意重新審視當年的裁決。

愛達荷州共和黨議員希瑟·斯科特(Heather Scott)提出議案,要求最高法院推翻2015年的歷史性裁決,逆轉同性婚姻受憲法保護的決定。斯科特認為,當年的裁決是「不正當的越權」,即司法機構僭越了立法機構的工作,並要求恢復「婚姻的自然定義」,就是婚姻本是一男一女的。議案提到該裁決「對其他憲法權利造成附帶傷害,例如宗教自由。」她又提到:「這提案的目的只是要確認州政府有管理婚姻的權力。」

同性婚姻如何損害宗教自由?
2015年的裁決,裁定同性婚姻受憲法保護,並命令全國五十州分必須承認同性婚姻。然而,有不少郡縣曾出現拒絕執行指令的情況,包括阿拉巴馬州、德州和肯塔基州內的郡縣。

肯塔基州羅文縣(Rowan County)婚姻註冊處文員金戴維斯(Kim Davis)因宗教理由,拒絕執行同性婚姻的結婚申請,因而被判入獄,罪名是「藐視法庭」,她的做法就像公民抗命。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保障國民有宗教自由,戴維斯理應得到豁免,不用執行違反她的宗教信仰的工作。然而,法院要求戴維斯必須批准同性結婚申請,而作為換取無罪釋放的條件,但戴維斯不服從,她不願違反她的基督教信仰。法官因而判她入獄。案件引起不少關注。

德州伊里昂縣(Irion County)婚姻註冊處文員莫莉·克里納(Molly Criner)也曾面對相似處境。因著她的宗教良心自由,她不想執行同性婚姻的結婚申請。她認為婚姻是一男一女的,因此不能接受同性婚姻。

不能只是「打份工」?當法律要求你執行違背良心的事
試想像以下情境,或有助明白為何不應強逼人違反宗教信仰、個人信念、良心自由:

假設有一天,法律通過一夫多妻,但婚姻註冊處文員深信結婚必須是忠誠一對一的關係,不認同男人帶來第二任太太註冊結婚的申請,想保障第一任太太的權益,因而無法批出結婚證書,又如何呢?

假設有一天,法律通過童婚,但婚姻註冊處文員深信結婚必須是兩名成年人之間的事,並且希望小女孩專注學業,不應那麼早結婚生子,因而無法批出結婚證書,又如何呢?

假設有一天,法律通過近親婚姻,但婚姻註冊處文員深信結婚必須是兩名不是近親的人之間的事,認為近親婚姻損害家庭關係,更有誕下畸胎的危機,因而無法批出結婚證書,又如何呢?

假如婚姻註冊處文員深信結婚必須是一男一女的,是穩定家庭的基石,是保障潛在親子關係的盟約,是對社會、對家庭、對孩子最好的安排,修改婚姻定義會抹去男與女的獨特性、會刪去父職與母職的獨特地位,更會引進同性撫養與生殖科技的問題,文員不認同要將婚姻視為成全成年人慾望的工具,多於考慮孩子利益的制度,因而無法批出結婚證書,那又如何呢?

宗教自由保障國民內心相信及活出信仰的自由。例如穆斯林不吃豬肉,我們不應強逼他們吃豬肉;佛教徒不吃肉,我們不應強逼他們吃肉(或逼他們參與肉類的貿易);基督徒不認同同性婚姻,我們不應強逼他們簽署批准同性結婚,就是這樣。

最高法院大法官的取態
2015年以後,最高法院大法官的組成有所改變,特朗普在任總統期間任命了三位保守派法官。其中阿利托及托馬斯已表明有意重新審視當年的裁決。2020年,阿利托及托馬斯曾指出當年的裁決是「對宗教的傲慢對待」,有損宗教自由。2022年,在推翻「羅訴韋德(Roe v. Wade)」墮胎案後,托馬斯提到他想重新審視幾宗案件,包括格里斯沃德案(Griswold, 避孕案), 勞倫斯案(Lawrence, 肛交案) 及奧貝格費爾(Obergefell, 同性婚姻案)。

假如提議獲州分通過,雖然不具法律約束力,但有標誌性的勝利,就是向最高法院表示愛達荷州立法會支持重新審視當年的裁決。

支持同性婚姻比率輕微下降
根據2024年的蓋洛普民調,美國人支持同性婚姻比率有69% ,自2022年及2023年高位後稍為回落。2021年及2022年,保守派人士支持同性婚姻有55%,但最近兩年數字跌穿50%以下。

愛LGBTQ人士就等於要支持同性婚姻嗎?別忘那些反對同性婚姻的同性戀者
民主黨成員認為,愛達荷州認識並深愛LGBTQ人士,不會反對同性婚姻,並且此法已訂立了十年。

著名的同運組織「人權戰線」(Human Rights Campaign, HRC)法律事務副主席沃貝洛(Sarah Warbelow)批評愛州議員的提案是在攻擊LGBTQ人士。

然而,愛LGBTQ人士就等於要支持同性婚姻嗎?我們需要區分LGBTQ人士以及同志運動,前者是配受無比的關愛、接納和尊重的個人,而後者是爭取改變社會制度的運動。

別忘記反對同性婚姻的LGBTQ人士是存在的,他們很多都深知婚姻及家庭對兒童成長的重要性,他們也不想成為傷害兒童的成年人。他們認為所謂「同志平權」並非爭取公義的口號,反而造成了各種損害弱勢的事。

如欲了解更多,請閱讀:
〈同志公屋居屋及遺產案 | 辯方指同性伴侶亦可育有下一代 你了解這話背後的意思嗎?〉

參考:
Idaho Republicans Want the Supreme Court to Reverse Its Same-Sex Marriage Ruling

Idaho Republicans Demand Supreme Court Overturn 2015 Marriage Equality Decision

Kentucky clerk jailed for defying court orders on gay marriage

WATCH: The Next ‘Kim Davis:’ Texas Clerk Molly Criner

Same-Sex Relations, Marriage Still Supported by Most in 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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