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代孕成為我的惡夢》
丹妮絲女士(美國)
一開始,我們一家以為代孕可以幫助其他家庭實現他們想要孩子的夢想,因此,我成為了代孕媽媽。
2016 年,我為一對中國委託夫婦代孕,最初很順利。然而在第二次胚胎移植成功後的第六週,儀器觀測到第二個胎兒的心跳,並告訴我:「這個胚胎分裂成了一對同卵雙胞胎」。
然而,超音波非常清楚地顯示胚胎位於兩個獨立的囊中。真是奇怪,因為我被告知它們在兩個囊中時是沒有一分為二。在此之前都很順利,而30歲的我要做人生第一次剖腹產手術,因為他們是一對同卵雙胞胎,所以不能自然分娩生產。
到了2016 年 12 月 12 日,我在懷孕 38 週時接受預定的剖腹產手術。不過我沒有親眼看到我的孩子,因為他們生下來後就立刻被委託人從我身邊帶走了。產後康復期間,委託人和個案社工過來我的病房打招呼。我問她能否看一下嬰兒的照片,委託人把手機遞給我。我看著兩個孩子的照片,然後把手機還給她:「看樣子不太相似!」
委託人聽完後沒說什麼,但個案社工說她曾經懷過同卵雙胞胎,就算生下來時看起來很不一樣,但隨著年齡增長就會愈發相似……兩天過去了,委託人雨妍(化名)每天探望我兩次,然而每次我都要求看照片,她似乎感到焦慮,例如有一次她把手機遞給我時道:「現在你滿意了吧?」
我當時在產後康復期間因長期服用止痛藥導致身心疲憊,所以我沒有多想委託人這句話的含義。自她上次拜訪,我向她請求可否帶孩子們過來,以便我可以跟他們道別?她拒絕了我的請求並表示「應該沒什麼可能」——這句話刺傷我心,簡直令人沮喪!因為我犧牲了身心健康和人生中的九個月來實現她擁有美滿家庭的願望!委託人甚至不允許我最後能高興地吻別這對雙胞胎,並祝願好運永遠與孩子們同在。
後來我才知道,委託人沒有遵守代孕合約的規定,即出院前我有一小時權利去探望孩子,個案社工也沒有確保一切程序都按照合約規定進行。
一個月過去了,委託人雨妍終於傳了孩子們的照片給我。她問我是否還覺得有什麼東西看起來不同?我仍然確定他們看上去都不一樣,正如我在醫院裡已經對委託人說過的!她表示她一直在等我恢復差不多才讓我知道,她也懷疑其中一個嬰兒顯然不是華裔,並相信他不是她委託的孩子。她告訴我後續安排:他們正在等待 DNA 結果,然後大使館才允許委託人把嬰兒帶去中國。
此刻我已經驚慌失措了!又過了大約一週後,我收到DNA檢測結果,顯示委託父親不是這個孩子的遺傳父親。我立刻打電話給個案社工,迫切地尋求事情真相:怎麼會這樣?當然,社工什麼也回答不了!個案社工立刻將嬰兒安排給她照顧,因為很明顯這個嬰兒不屬於準父母的家庭。然後社工為我和這個男嬰預約了DNA檢測。
那天,只有我如期赴約接受檢測,本應出現的個案社工與她現在照顧的嬰兒也沒有出現。檢測時我仍然處於期待與震驚的情緒狀態,經過幾天的等待,最後我得到DNA檢測結果:我就是這個孩子的遺傳母親! 丈夫是遺傳父親!
這是個難以置信和心碎的事實,代孕合約也不能告訴我該怎麼處理這種複雜問題,特別是個案社工一直在試圖說服我先生和我允許委託人將屬於我的孩子交給別人收養,因為社工說,無論誰收養他,領養家庭都要向委託人支付2萬多美元,因為他們不想為了不屬於自己的孩子付錢。社工還告訴我,我要向她報銷在此期間照顧我的孩子在食物、尿布、衣服和嬰兒汽車座椅的費用。
現在,我們是沒有一分錢可以償還這筆債務的中產階級家庭,更何況在這件事發生前幾週,我們剛買了房子。代孕機構試圖在沒有法律代表的情況下完成整個違反合約的過程。他們要我先簽一份協議,然後才能歸還我的親生孩子!
我打了很多電話,但沒有人知道該怎麼辦,因為他們以前從未聽說過這種特殊個案。這是一種罕見的現象,稱為「超胎」,即已經懷孕的女性可能會再次懷孕!代孕機構指控我不遵守合約條款,該條款規定我在胚胎移植後和妊娠測試呈陽性(即確認我懷孕)之間不準我與丈夫發生性行為。但我發誓,我完全遵守合約中的所有條款,我一定在胚胎移植前已經懷孕了。
我們終於找到了一位可以接手我的案子的律師。讀完合約內容後,她表示在15年的執業生涯中,從未見過如此荒謬之事。她給代孕機構發了封電子郵件,如果不歸還我的親生孩子,最後貪婪會令他們得不償失。所以代孕機構和經紀最終聯繫了我,並告訴我在哪裡與負責我的個案社工見面以接回我的孩子。
我們現在沒有任何資源可以養育我的孩子了,因此我們不得不打電話給有小孩的朋友,詢問他們是否有不再使用的兒童用品可以分享給我們。而我自己的孩子已經分別六歲及兩歲。原本我們有幾次都想把孩子接回來,但他們總是有藉口拖延這個過程,並不斷試圖向我們索要金錢。他們撒謊說,有些領養家庭想收養我的孩子,這樣他們就可以拿回錢,並且由於委託人簽署了孩子的出生證明,他們作為其合法父母就有此權利。
接著,委託人告訴我們他們不想簽署授權書。哪來這麼多謊言!這三週我和丈夫知道我懷了這孩子九個半月,現在他快兩個月大了,但他仍然沒有和我們住在一起。我感覺非常不舒服——無論是情感上還是身體上。
在我們的兒子八週大時,我們終於能接他回家了。與此同時,代孕機構的律師仍然讓我的生活變成了地獄。他給我的律師寄了一封兩頁的律師信,除了謊言、更多的謊言……什麼也沒說。他還對我提出了虛假控訴,但事實並非如此,因為代孕機構的律師對我們設立一個 gofundme 帳戶來籌集資金支付我們自己的律師費感到不安。
時至今日,我們的兒子已經八個月大了,他健康、美麗、快樂的成長。但現在我們還欠下了律師費的債務,儘管我們的代表律師甚至沒有完成我們當初聘請她做的工作。
代孕機構繼續指責我懷了自己的孩子。然而我在蒐集資料後清楚地知道「超胎」這種情況也很有可能發生在其他女性身上。代孕機構在我們簽署合約前就應該為我們「超胎」的風險評估,特別是這種情況很罕見!
如果個案社工可以按照合約程序監督整個過程,並允許我在嬰兒出生後立即看到他們,我及時知道出了問題並盡快處理。然而現實是代孕機構令我的男嬰被無血緣關係的婦女擅自從醫院帶走,甚至允許該婦女在孩子的出生證明上簽名,並給他取一個中文名字。然後在證明他是我的親生孩子後,他們扣留了他三週並要求我們支付贖金!
在我們的家庭身上發生的事情是不人道和令人作嘔!我真的很心碎,他們就是這樣回報我懷胎十月所犧牲的一切!我是一個孩子被綁架了的受害家長,被要求繳交贖金,但沒人幫助我!至今我仍在尋求任何形式的幫助、指導、為我們身上發生的一切伸張正義。這些人不知道他們給我造成了多少痛苦和壓力等精神傷害,也給我的家人帶來了很多痛苦。即使如此,我仍然是一個屬上帝的女子,真心相信是上帝把我的兒子交還給了我。
我現在有已更正的出生證明,上面有孩子的真實姓名。但我仍然很沮喪,因為如果代孕會為一個母親帶來這麼多麻煩和痛苦,那麼我認為它不應該是被允許的。
參考:
Lahl, J., Tankard Reist, M., & Klein, R. (Eds.). (2019). Broken bonds : surrogate mothers speak out. Spinif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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