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婉珊(研究主任)

Mad Wax店主卡拉瑟斯(圖:Windsor Star.com)
加拿大安大略省溫莎市一名跨性別女士,向人權委員會投訴遭性別認同(gender identity)歧視。3月17日,不願透露姓名的投訴人致電到Mad Wax,查詢關於跨性別人士的服務,並要求與店主通話。店主卡拉瑟斯稍後回電,表示當值的女脫毛師是穆斯林信徒,不願觸碰陌生男子,而另一位脫毛師則請了病假,無人能提供服務。
隨後該名跨性別人士向人權審裁處作出投訴,認為Mad Wax是基於其性別認同拒絕提供服務,並有感尊嚴受損,索償50,000加元。
店主卡拉瑟斯向傳媒重申他們會為任何人服務,但同時會保障員工在提供脫毛服務時感到安全和有尊嚴,尤其當對象是男性,服務的範圍涉及私處。卡拉瑟斯表示對方在電話中要求「巴西式」蜜臘脫毛(Brazilian wax)服務,而不是脫腳毛。「巴西式」蜜臘脫毛是私處的脫毛服務。98%的Mad Wax客戶是女性,員工則是清一色女性,過去也曾替男士提供腳部和背部的脫毛服務。他們以前也試過拒絕提供「巴西式」蜜臘脫毛服務,從未構成問題。
卡拉瑟斯表示公開事件是因為在這事發生後,一段惡意損害Mad Wax形象的片段在網上流傳,而且投訴人恐嚇卡拉瑟斯會炒作事件。
根據投訴程序,安大略人權審裁處會先安排雙方調解,如不成功,會交由審裁處判決。歧視法的特徵是控辯雙方各自支付自己的律師費用,在絕小的情況下投訴方才需要支付對方的律師費;一旦被涉入訴訟,即使願意和解或者成功令對方撤回訴訟,被投訴一方已必須支付律師費用去處理各種事宜,譬如今次涉事的店主已聘用律師處理有關事宜。所以,以為逆向歧視是子烏虛有,只因不了解歧視法的特性而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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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言,〈從法律觀點回應〈我看同志平權議案〉一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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