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政府禁叫「母親節」「父親節」?改稱「你的節」(‘You Day’)引爭議
「母親/媽媽」和「父親/爸爸」,是每個人類嬰兒時期最初學會的詞彙,也是對父母自然不過的稱呼。不過,今日荷蘭教育局大花4萬歐羅公帑——高達平均1年政府稅收——去建立公務員言論指引政策,要求他們稱「母親節」和「父親節」(Father’s Day and Mother’s Day )為「你的節」(’You Day’)*。
*編按:美國也曾經推出類似政策。
「母親/媽媽」和「父親/爸爸」,是每個人類嬰兒時期最初學會的詞彙,也是對父母自然不過的稱呼。不過,今日荷蘭教育局大花4萬歐羅公帑——高達平均1年政府稅收——去建立公務員言論指引政策,要求他們稱「母親節」和「父親節」(Father’s Day and Mother’s Day )為「你的節」(’You Day’)*。
*編按:美國也曾經推出類似政策。
最近有網友問我們,有沒有使用電擊治療矯正同性戀?這問題實在令人啼笑皆非。此外,因著我們常入校分享同性戀和跨性別課題,還遇上數個相關查詢。本文簡短回答,期待與網友保持溝通,化解誤會,一同服侍這個世代。
問題一:你們有沒有使用電擊治療矯正同性戀?
答:1973 年《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三版(DSM-3)將同性戀從精神疾病列表剔除後,西方國家及香港醫生都不會再
做這種厭惡療法。若在香港發生,受害人應向醫務委員會投訴,我們樂意協助。
網友的疑問雖匪夷所思,但反映同志圈中此說法久未散,需要一再澄清。去年十月,美國最高法院討論更正治療禁令是否違憲時,自由派大法官質問原告是否用嘗吐、電擊等厭惡療法,或強迫異性約會;代表律師否認,只強調以談話幫助有困惑者。
芬蘭最高法院在2026年3月,以3比2的些微多數裁定,資深國會議員Päivi Räsänen在一項煽動針對群體罪名上成立。案件被視為近年歐洲宗教言論自由界線的重要指標案例。
這宗案件歷時七年,Räsänen於2019年時,在社交平台Twitter上引用聖經《羅馬書》,質疑芬蘭福音路德教會支持同志驕傲活動,不符聖經教導。其後她遭到刑事調查,被控違反芬蘭刑法中「煽動針對群體」條文,而該條文設於「戰爭罪及反人類罪」章節之下,屬於仇恨言論罪(Hate Speech)。
巴西法庭在2026年3月中裁定,獸醫女學生Isadora Borges獲勝訴!
事源Borges因在2020年於《X》(前《Twitter》)發文表達跨性別者的生物性別事實,而被控「恐跨」罪名,面臨最高10年監禁。巴西聯邦區域法院現一致裁定撤銷所有控罪,案件徹底終結。值得留意的是,這是巴西聯邦法院首次就「恐跨」言論歧視作出實質判決,成為重要先例。
學校強制要求教師配合跨性別政策,不單為本來繁重的教學帶來額外張力,更甚者可能會惹上官非和受到法律制裁。
這次事件的主角是愛爾蘭教師Enoch Burke。他因不願使用跨性別學生自選的性別代名,而被指違反學校政策,受到紀律處分而停職。然而他不服氣,在停職期間繼續多次返回校園。於是其任職的Wilson’s Hospital School向法庭申請禁制令,禁止他進入校園。
你曾否想過,有一天你稱呼一位生理男性為男性時,會被控告上法庭,要求公開道歉,更需賠償近50萬港元?
當一個人以為自己能夠說出理性的科學事實,和自由地表達生物學上的性別觀點時,法律系統卻告訴你:你需要迎合對方,你沒有自由說出科學事實,也不能堅持個人的價值觀和立場,閉上你的嘴巴並拿出近50萬港元吧!
歧視法例中,冒犯和騷擾等條文往往最具爭議,因為那是主觀感覺,定義模糊,事件總會落在「到底是個人意見還是煽動滅絕?」和「冒犯應該被公權所懲罰嗎?」兩個問題之中。當相關條文動輒得咎時,形同壓制言論自由,禁止公開表達價值觀或科學事實。
瑞士首都伯恩(Bern)附近的純樸小鎮布爾格多夫(Burgdorf),一名男子發表質疑跨性別的網上言論,遭受舉報、檢控,上訴不果後最終因拒交罰款而要入獄10天。
想像一下,你在學校操場上吹哨子,教學生跑步、傳球和各式各樣有趣的運動,整整十年光陰。在課堂途中,兩位行政人員出現,像護送犯人一樣,把你「請」進校長室。門一關,上司冷冷道出「有學生投訴你的IG……」,說裡面全是保守的基督教言論,不符校政,「現在為了你的安全,請先回家,暫時停止教學。」
你讀到的是真人真事,不是電影情節或小說。2022年南加州Jurupa Valley高中,34歲的體育教師Jessica Tapia(也是三個孩子的媽媽),從沒想過這些事會發生在自己身上,並且成為當地媒體的標誌人物。
儘管川普在2025年就職之初,迅速簽署保障生理女性權利的行政命令,禁止跨性別女性(生理男)參與女子賽事和使用專屬女性的設施。可是相關事件在美國的學校之間依然不斷,聯邦與州政府之間的衝突持續升溫。
兩者衝突源於聯邦政府禁止基於性別的歧視法例《教育修正案第九條(Title IX)》,現常用於保護生理女性的權利,不會因男性自稱女性而受到損害。但一些早年訂立法例支持跨性別的州份,例如加州的《AB 1266》法案,則允許跨性別學生依性別認同使用設施和參加運動。
加州Santee市議會上,一名少女在父親的陪同下,公開陳訴自己在女更衣室中遇上裸體男性的經歷。
17歲少女Rebecca Philips使用該市的「Cameron Family YMCA」游泳場所後,在女更衣室淋浴,聲稱看到一名「裸體男性」(這名男性事後被確認為66歲跨性別女性Christynne Wood)。Rebecca 形容自己「驚恐萬分」,立即躲回淋浴間,之後趁機再飛奔到更衣間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