鄭安然(香港性文化學會總幹事)
何謂「兒童權利」?
Katy Faust童年時與父母一起生活。但由10歲開始至青春期期間,她被母親和她的女同性戀伴侶撫養。經歷過兩種家庭模式,她坦言雖然母親和她的女伴彼此相愛,也給了她無微不至的愛,但她仍深刻體會到,兒童的成長過程中「父親」的角色不或缺。一個更好的母親也取代不到一個父親。她現在是一個母親,也發起了全球兒童權利運動,邀請不同國家地區參與。這場運動倡議兒童應該有親父親母在穩定關係下的愛,這是每個兒童的天賦權利。而一男一女婚姻制度提供最大可能讓兒童在以上情況下成長。任何修改婚姻定義的做法(如同性婚姻),按西方經驗最終也會導致親子關係的改寫,然後透過人工生殖科技令兒童失去認識親父(或母)及被他撫養的天賦權利。以下我會簡介Katy Faust的書Them before Us: Why We Need a Global Children’s Rights Movement的第一章「兒童有權利」(Children Have Rights)
成人願望?成人權利!
雖然兒童有以上權利,但我們活在以成人願望為中心的世界。特別當涉及到婚姻、家庭、性愛的話題,都是成人慾望主導的敘事。報章頭條曾報導過英國首個男同性戀爸爸Barrie Drewitt-Barlow,當年他與男伴侶透過人工生殖科技及代母誕下女兒Saffron,並抱著嬰兒一起開心合照。近年,這對男同性戀伴侶宣告分手,女兒也長大成人並經歷了一段戀情。沒想到女兒與男友分手後父親Barrie竟與女兒的前男友陷入熱戀,兩人隨後更在科技及代母協助下誕下小女兒Valentina Willow。Saffron曾提及願意提供卵子,成全父親與前男友的小孩。現在,Barrie與他的前男友、女兒Saffron、女兒的前男友(即Barrie的現任男伴侶)及新的女兒Valentina Willow一同居住。
如果用今天的語言說,這是「現代多元家庭」。現代人擁有兒童及成立家庭的權利提升到最大程度,突破昔日只有一男一女的夫妻才能生兒育女建立家庭的「傳統框架」。但從兒童角度看,他們注定不會知道誰是他的親母(代母及捐卵者),也不會被她照料及陪伴他成長。在今天的文化中,兒童也會被說服自己其實不需要親母,所以也不用理會心底裡尋根的自然渴望!
「這種以成年人為中心的敘述不僅影響報章頭條,還影響公共政策… 成年人的欲望偽裝為成年人的權利,往往導致對兒童實際權利的嚴重損害。『選擇權』篡奪了孩子的生命權……成年人要求保險公司提供試管受精治療的保險覆蓋,以滿足他們作為父母的『權利』……成年人真正想要的任何東西都會方便地被套上『權利』的框架……將成年人的欲望視為權利,往往需要兒童犧牲他們的人權[來得到]」(Faust & Manning 2021, 2)當一個有爭議性的議題牽涉兩個群體的權利衝突,這意味著其中一方的權利似乎必然要被犧牲。一方是成年人想擁有及養育兒童的權利,另一方是兒童有認識親父母及被他們照料成長的權利。雖然Katy Faust有不少同性戀的朋友,她也很愛她的母親及其女同性戀伴侶,但對比一個沉默和脆弱的群體——兒童,她選擇站在兒童權利的一方,認為兒童權利優先過成年人想擁有及養育兒童的權利。
自然權利不等同法律權利
Katy Faust分析自然權利和法律權利的分別。簡單說,自然權利是在政府制度出現之前已出現,是自然人性的流露。例如父母和子女的親子關係本身,不是文化建構出來的。因此「自然權利是不依賴於任何特定文化或政府法律的權利,因此是普遍和不可剝奪的……法律權利是由特定法律體系賦予個人的權利(它們可以被修改、廢除和限制)」(Faust & Manning 2021, 3)。因此,親子關係顯示出兩種自然權利:「兒童天生就有與自己的父母相處的自然權利……父母有權擁有自己的孩子」(Faust & Manning 2021, 4)但不少國家在法律上傷害了這種權利。例如「美國法院系統地削弱了兒童與父母之間的法律關係。我們的法院在扭曲兒童明顯擁有不證自明的自然權利的同時……將成年人的性表達主義(sexual expressionism) 『美化』,以犧牲兒童的權利」(Faust & Manning 2021, 4)。
「生育」與「撫養兒童的義務」密不可分
「他們[父母]天生有權撫養他們的孩子。期望父母履行撫養孩子的天賦義務是普遍的(universal)……普遍存在的法律和文化,假定你會負責撫養你生育的孩子,如果你未能履行這一責任,你將受到懲罰。」(Faust & Manning 2021, 4-5)。「父母有權撫養自己的孩子,這與他們是唯一兩個為孩子存在負責的人的事實緊密相連。父母與孩子之間的獨特關係賦予了他們撫養孩子的權利」(Faust & Manning 2021, 5)。
不過,現代社會認為有份「生育」的成年人不一定有「撫養兒童的義務」。「無論是領養還是試管嬰兒,供卵子、精子或子宮的人都必須在許多文件上簽字,放棄對所產生的孩子的權利」(Faust & Manning 2021, 5)「父母的這些義務與孩子天生的絕對權利一致,這些絕對權利包括孩子有權得到他們的親父母的愛,並且孩子有強烈的初步權利」 (Faust & Manning 2021, 6). Martin Luther King認為,只有當法律權利能夠反映和保護自然人權時,才有社會公義可言。
自然權利的三個特質如下:
「1. 自然權利是先於政府的存在……不論政府如何,它都存在……政府的建立是為了承認和保護這些權利」(Faust & Manning 2021, 6)
「2. 沒有人需要提供自然權利……如果需要努力從地球中提取、裝瓶並交付,那就不是權利。」(Faust & Manning 2021, 6)
「3. 自然權利平等分配……自然授予每個人相同的權利。每個人都有平等的發言權、崇拜權……沒有人生來就擁有更多或更少這些權利。相比之下,商品的差異就相當巨大」(Faust & Manning 2021, 7)
兒童權利符合以上自然權利的三個特質:
「1. 父母子女關係在政府之前就存在」(Faust & Manning 2021, 7)
「2. 沒有人向孩子提供生物父母。如果有一個孩子存在,那麼他或她的母親和父親也會存在」(Faust & Manning 2021, 7)
「3. 每個人都有相同數量的母親和父親(每人一個)」(Faust & Manning 2021, 7)
墮胎和生殖科技的一體兩面
Katy Faust以墮胎為比喻,認為「墮胎和捐贈[精卵]的受孕是將孩子商品化的兩個面向」(Faust & Manning 2021, 9)。因為「墮胎和生殖技術都根據孩子是否受歡迎來確定孩子的權利」(Faust & Manning 2021, 9)大家的相似點如下:
1. 墮胎和生殖科技都建基於成人中心的思維模式。
2. 墮胎和生殖科技的使用都取決於成人是否想要嬰兒。墮胎支持者認為,如果成人非常不想要嬰兒,那就可以迫使他不存在,哪怕這違背了嬰兒的生命權;生殖科技的支持者認為,如果成人非常想要嬰兒,那就可以迫使他存在,哪怕這違背了嬰兒的擁有親生父母權。
Them Before Us運動的倡導者對那些受不孕症影響或自認為LGBT並希望擁有孩子的人表示同情,但他們堅信所有成年人都必須符合孩子擁有母親和父親的權利」(Faust & Manning 2021,9)
對孩子的好處
孩子不單擁有受親父母穩定地愛的自然權利,這也對兒童有實質益處:
「當保護孩子擁有雙親的權利時,他們在身體、情感和心理健康方面都能夠獲得更好的發展。他們生活在貧困、受虐待或捲入犯罪的可能性被減到最小,他們的教育和職業成功被提升到最高……無論是多少金錢或政府干預,都無法像保護他們擁有父母的權利那樣有效地爲我們的孩子服務……這兩個成年人不僅授予了他們生物身份,而且在統計上是他們生活中最安全的成年人。」(Faust & Manning 2021, 10)
兒童權利運動超越左右翼的社會政策
現代政治取向有左與右之分(雖然這區分也有不少含糊之處),一般而言,左翼政治是指較前衛、傾向自由主義的思想,而右翼政治則指較保守、傾向維持社會道德和「大市場、小政府」等思想。在美國,民主黨較左傾,而共和黨則較右傾,雙方在很多議題上都勢成水火。然而Katy Faust認為按照她兒童福祉優先論所支持的社會政策,其實是超越左右──是左右雙方都應支持的。
左翼政治應支持兒童權利運動
左翼政治的焦點是關心和幫助社會的邊緣人,如貧窮人、無家者等,但Katy Faust指出,所有這些嚴重的社會問題都有一個共同點:「它們的根源就是家庭的崩潰,或更準確而言──父親缺席的家庭。」統計數字顯示(Faust & Manning 2021, 13):
Ø 90%的無家或出走的年青人是沒有父親的,而離家出走的生活通常都導致賣淫;
Ø 70至85%的監犯成長時都沒有父親照顧;
Ø 63%自殺的年青人的父親是缺席的;
Ø 71%懷孕的年青人來自父親缺席的家庭;
Ø 71%高中輟學的學生來自父親缺席的家庭。
在《無父之美國》(Fatherless America)一書中,大衛·布蘭肯霍恩(David Blankenhorn)主張:「無父家庭是這一代人中最受傷害的人口趨勢。它是兒童福祉下降的主要原因。它也為最迫在眉睫的社會問題推波助瀾,包括犯罪、青少年懷孕、家庭暴力。」(Faust & Manning 2021, 14)
Katy Faust認為「對孩子而言,父親是無可替代的,」因為孩子有自然權利擁有兩個人(父母),而父親是其中之一,他把孩子與孩子的延伸家庭的一半連結起來,他也給予孩子生物學身分的一半,幫助孩子解答「我是誰」的問題。此外,父親是孩子生命中最安全的男人。相反,孩子生命中最危險的男人是一個無關係卻同住的男人。統計數字顯示,孩子的父親有最大機會為他提供保護和供養。在溝通、紀律和自我倚賴等方面,父親作為家長都提供了獨特的影響,這是孩子賴以成長為有自信及能自我肯定的成年人所需要的條件。(Faust & Manning 2021, 14)
所以,若不能為孩子提供完整自然家庭的成長環境,也不能解決左翼政治所關心的社會問題。再者,剝奪孩子的自然權利也是一種不公義,而社會公義正正是左翼政治最重視的原則。簡而言之,「我們若不能為每一個兒童確保公義,也不能成就社會公義。」(Faust & Manning 2021, 15)基於以上原因,左翼政治應該支持Katy Faust的兒童權利運動。
右翼政治應支持兒童權利運動
Katy Faust同時認為右翼政治應該支持兒童權利運動,因為要解決政府過分膨脹的問題,最佳辦法莫過於維護兒童的自然權利。「在捍衛兒童擁有母親和父親的權利時,很自然會導致小政府,減少政府的權力。捍衛兒童權利是最方便的方法,去解決一些需要政府花費巨大金錢去應付的問題」(Faust & Manning 2021, 15)此外,「家庭破裂的代價對家庭的流動資金是一個重大負擔。根據2017年美國人口普查局的報告,單親母親的中位收入平均為41,700美元,這一數字不到已婚夫妻平均收入90,380美元的一半。」(Faust & Manning 2021, 15)按照美國價值學社(Institute for American Values) 在2008年的研究,「每年與一個或兩個父母分居的兒童對納稅人造成大約1120億美元的負擔……這包括在對抗貧困計劃、刑事司法和教育計劃上花費的資金…由於無父兒童平均取得較低的學術和職業成就,導致成年後的收入較低,進而減少稅收收入。」(Faust & Manning 2021, 16)
簡而言之,「當家庭崩解,國家[和政府]就成為了它沒有效率和昂貴的替代品」!(Faust & Manning 2021, 16)本來應該是家長(特別是父親)去教導年青人行為的界線,但在西方卻變成是政府僱用的執法人員去擔任這角色。家長的缺席導致兒童的情緒和行為問題,政府也需僱用更多老師和輔導員去解決這些問題,結果就是右派不喜歡的「大政府」。(Faust & Manning 2021, 16)
然而Katy Faust指出這些龐大支出似乎也未能解決問題,「當論及這些社會危機,金錢不是問題,龐大的政府也不是答案。那究竟如何解釋失敗的學生、不斷膨脹的監獄人囗和隔代的貧窮[等現象]呢?會否問題的根源就是過往60年內,父親缺席的孩子的數目增加了八倍呢?」(Faust & Manning 2021, 18)當然,任何社會問題的成因都是複雜的,但缺席的父親和自然家庭的瓦解最少是成因的一部分。Katy Faust說得好:「國家不能愛一個孩子,這應該是爸爸和媽媽去做的事情。」(Faust & Manning 2021, 18)
Katy Faust的結論是:「無論是自由主義者或是保守主義者,除非我們維護每一個兒童的權利,都不能解決我們國家的問題。」(Faust & Manning 2021, 18)所以,無論是左派還是右派,都應支持兒童權利運動。
參考書目
Faust, Katy & Stacy Manning. 2021. Them before Us: Why We Need a Global Children’s Rights Movement. New York: Post Hill Pres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