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LGBTQ與LGBTQ對話】所有前同性戀者都是酷兒嗎?聆聽正反觀點及反思(一)

梁海欣(香港性文化學會項目主任)

承接上文《【Ex-LGBTQ與LGBTQ對話】前同性戀者與同性戀者和平理性的對話空間 香港能有這樣的討論嗎?》,本文將討論其中的第一條命題:
1.「即使你壓抑你的同性戀慾望,你依然是酷兒。」
1.”You’re queer even if you suppress your homosexual desires.”

 

討論平台共有八名參加者(四名LGBTQ及四名Ex-LGBTQ) :

四名LGBTQ
Abigail: 間性人,非信徒
Brandan: 男性,同性戀者,非信徒
Candice: 女性,同性戀者,信徒(正與女性伴侶共同撫養兩名孩子)
Gilbert: 男性,同性戀者,信徒

四名Ex-LGBTQ
Rashad: 男性,前同性戀者、前易服者,信徒(現時有妻子和孩子)
Rodereck: 男性,前同性戀者,信徒
Samuel: 男性,前同性戀者,信徒
Xiala: 女性,前同性戀者,信徒

 

#認同者意見

有位認同者認為,所有「前同性戀者」都是不誠實的。他認為性傾向是天生且不可改變的。他認為性傾向是人的核心部分,如果有人說自己是「前同性戀者」,彷彿是在說自己的一部分改變了,他認為這是不可能的。他認為,「前同性戀者」可以說自己選擇不投向自己的慾望,但不能說自己得到醫治、完全沒有了這種慾望。

有人認為,同性戀是天生的,如果要改變,將會帶來心理創傷、增加抑鬱、焦慮及自殺的風險。他認為,同性戀是人的靈魂核心部分。

#反對者意見

有反對者說,他認為他的唯一身份是神的兒女,他討厭被標籤,因此他不會說自己是同性戀者,也不是酷兒。

有人質問,作為神的兒女與擁有其他身份有什麼矛盾呢?例如我可以說我是畫家或歌手,而同時又是神的兒女呢?你會否因為經文沒有支持我成為畫家,所以我就不能說自己是畫家呢?

有信徒回答說:「我的身份在基督裡,我也同時是別人的兒子及兄弟。」

「我可以想成為一名歌手,但前題是先降服在神面前:祢想我當歌手嗎?雖然我有自己的喜好,但神有最後的話語權。因為那造我在母腹中的,比我更了解我自己。」

「我作為基督徒,我相信神的拯救大能。神可以將你由同性戀中拯救出來,不只是聖經所說,更是我的親身經歷。你們都知道,我曾與男性有性行為,我曾穿得像女性一樣,我曾想過自己是跨性別人士。但神改變了我的渴望。」

有人提出質疑:「你的身份在基督裡,你的身份也在LGBTQ裡呀。我認為有許多事造成今天的我,當我說自己是同性戀者時,我是誠實地承認我受同性性吸引。」

有反對者認為,性生活*是種選擇,每個人都有自由權利來選擇自己想做的事,最終要向神交帳。他讀聖經,知道神不喜悅同性性行為。但這不代表神恨惡那個人,神恨惡罪,但愛所有人。那些不跟隨神的旨意,堅持要偏行己路,要行惡的人,最終要承受地獄的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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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註:要翻譯 “sexuality” 不容易,因為幾位參加者使用“sexuality”一字時,其實是帶著不同的意思。因此只能盡量翻譯,當中有意譯的成份,鼓勵讀者觀看原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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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位間性人(intersex, 或譯雙性人)質疑說:「性傾向和性別不是選擇來的。我是一名間性人,就是出世時有兩種性別的特徵,就是雌雄同體,我有 “XX 男性綜合症”( de la Chapelle 綜合症)。染色體來說我是女性,但我爸爸的Y染色體出現了突變,以致於我發展出部分男性特徵。當我踏進青春期,我變得女性化。我不會說性傾向或性別是選擇,不是我選擇自己這個模樣的。」

另一人也反駁「性是選擇」的說法:「我認為同性性吸引不是自選的,我自小就有同性性吸引,不是我選擇的。」

有信徒回應說:「由神學角度來說,人有選擇做或不做某件事,憑藉聖靈的大能,神賜我們能力走聖潔、純淨及正直的路。」

有位命題的支持者說:「有牧師稱LGBT人士為受同性性吸引的人,OK你可以用這套語言,但我就是同性戀者嘛。這性傾向是不會變的。」

對於「同性戀者」一字,誰有權將自己定義為「同性戀者」?「同性戀者」究竟是指什麼呢?一眾參加者有不同意見。

有信徒說:「神拿走了我的慾望,祂給我力量克服困難、控制自己的慾望,不陷於同性戀的罪裡。但這不代表試探不存在,只是那引誘沒有以往那麼大。就算是耶穌,也曾受魔鬼試探。試探不等於犯罪,聖靈可以拯救我勝過試探、拿走慾望。」

有未信者回應說:「你說的是宗教層面,那心理學層面呢?你們是在壓抑自己的性傾向。你的同性性傾向沒有離開,它仍在。你只是選擇不實踐同性性傾向,這是可以的。」

對於「壓抑」(repress)一字,參加者作了些討論。「壓抑」一字似乎比較負面,「自制」(self-control) 可能比較好、比較正面。有人認為「自制」和「壓抑」是不同的,也有人認為「自制」等同「壓抑」。

有信徒指,自制是聖靈果子之一,是美好的。

最後,有一位同性戀者再重申:「前同性戀者,我希望你們誠實地承認,你們仍然有同性性吸引,只是你們選擇不實踐。不要告訴別人你們的性傾向痊癒了。」

#解釋與補充

命題直指「前同性戀者」是「酷兒」,當然「前同性戀者」不會認同了。「前同性戀者」不認為自己是「同性戀者」,也不會是「酷兒」。當中有信仰的,會說自己的核心身份是神的兒女、是基督徒,其他字眼都不能定義他們。

參加者對於什麼是「同性戀者」及「前同性戀者」,持有不同定義和劃分標準,因此難以達成共識。

有人認為,「同性戀者」就是受同性吸引的人。
有人認為,「前同性戀者」就是不實踐同性戀生活的人。

這種看來,「同性戀者」及「前同性戀者」並非對立的身份,即有人可以說自己同時是「同性戀者」及「前同性戀者」。當然,不會有人這樣說。

他們亦對於「身份」作出了討論。「前同性戀者」即使仍受同性吸引,但他們拒絕以「同性戀者」作為自己的身份,他們不想用性慾來定義自己,他們人生的焦點在於順服神的旨意、跟隨上帝,他們的核心身份就是神的兒女。

有同性戀者很堅持,受同性吸引的人就是同性戀者。因此,在他看來,「前同性戀者」是說謊者。但如果他願意聆聽「前同性戀者」的剖白,他就會明白他們用字的意思,其實不是在反對他(不是要否認自己的性傾向),而是想帶出另一信息——我選擇不過同性戀的生活。

有同性戀者認為,「前同性戀者」很誤導,因為會讓人以為「前同性戀者」就是不再受同性吸引的人。雖然有部分同性戀者的確如此,但也有人採用「後同性戀者」(post-gay)一字,指雖然曾受或現在仍受同性吸引,但選擇不實踐同性戀生活的人。但根據影片中「前同性戀者」的說法,「後同性戀者」的意思與「前同性戀者」就是相同了。

有「前同性戀者」坦言,自己仍然會受試探,但受試探不等於犯罪,而他們靠著聖靈的能力,是可以選擇不陷入同性戀行為當中。這些說法,對於未信者可能比較難明白,因為可能未信者的神就是他們自己,未信者自己的心意就是行事為人的指標,他們可能難以想像將自己降服在另一主體面前,是什麼意思。有些未信者面對慾望來了,就隨慾望而行,除非違反了他們自己的道德觀。

參加者亦討論到「性(sexuality)是否可以選擇的」的問題。有「前同性戀者」用「性(sexuality)」這字時,意思是指向行為,因此譯為「性生活是可以選擇的」較為準確。有LGBTQ用「性(sexuality)」這字時,意思是指向人忽然發現自己受同性性吸引,或是生來是間性人,都是非自主的、不是自己選擇的,因此譯為「性傾向或性特質是無法選擇的」較為準確。但參加者用「性(sexuality)」一字來討論時,只將「性生活」、「性傾向」及「性特質」混為一談,因此討論陷入僵局。

#給認同者及反對者的反思問題

命題一:「你是酷兒,即使你壓抑你的同性戀慾望。」

我向認同者發出的挑戰是:
如果有人不想用「酷兒」來定義自己,你可以接受嗎?你可以按自己的定義將他們分類為「酷兒」,但誰有權掌管文字的意思,誰對什麼是「酷兒」有話語權?如果沒有這個人,會否容許社會上有不同人有多元表達?

還有,你了解為他們不喜歡「壓抑」一字嗎?如果有人認為「自制」不等於「壓抑」,你明白他的意思嗎?

我向反對者發出的挑戰是:
你了解為何有人將你定義為「酷兒」嗎?你能解釋你不喜歡「酷兒」標籤的原因嗎?

#下文預告

下一篇文章,將討論命題二:「LGBTQ背後有科學根據。」

參考:
Can You Stop Being Gay? | Middle Ground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xlbkzg807A

 

 

 

附:文章目錄

影片簡介及觀後感:

【Ex-LGBTQ與LGBTQ對話】前同性戀者與同性戀者和平理性的對話空間 香港能有這樣的討論嗎?

命題1.「即使你壓抑你的同性戀慾望,你依然是酷兒。」

文章:【Ex-LGBTQ與LGBTQ對話】所有前同性戀者都是酷兒嗎?聆聽正反觀點及反思(一)

命題2.「LGBTQ背後有科學根據。」
文章:【Ex-LGBTQ與LGBTQ對話】LGBTQ背後有科學根據嗎?聆聽正反觀點及反思(二)

命題3.「『拗直』有正面影響。」
命題4.「同志驕傲運動對年輕一代造成負面影響。」
命題5.「LGBTQ人士不能上天堂。」
命題6.「探索性傾向是健康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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