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海欣(項目幹事)
近日立場新聞刊登了一篇「出櫃牧師」的故事,其中提到「拗直失敗」以及主流教會的「不接納」等等,吸引大批網民關注及熱烈討論。留言區涉及的內容廣泛,由聖經詮釋到何謂接納、由創造原意到何謂愛、也有一堆只有表情符號(彩虹旗/彩虹/心心)而沒有文字的留言。雖然留言區內容多元化,卻沒有人點出筆者心中所想,因此想藉此機會,向大家分享「出櫃牧師」的故事中稍有觸及但沒有仔細討論的三件事。
一、「拗直」一詞令人誤以為只剩下「攣下去」的選擇
二、文中「同志友善」一詞的意思其實是「同性戀無罪」
三、神愛世人不等於希望人繼續犯罪
一、「拗直」一詞令人誤以為只剩下「攣下去」的選擇
「拗直」是一個強烈而帶有負面意思的詞語,因為「拗」本身就帶有強行、勉強的感覺。「拗直」就是強行將同性戀者改變成異性戀者。這樣的表達容易使人反感,並且使人誤以為世上只剩下「攣下去」的選擇。除了「拗直」和「攣下去」,還有沒有其他選擇呢?
有聽過「求助者自決」 (client autonomy)嗎?若要好好幫助求助者,尊重他們的意願、不帶預設立場地幫助他們是相當重要的。因此,若是由外界或是服務提供者預先決定要「拗直」或「攣下去」,便未必能為求助者提供最適切的幫助。
在香港,一些幫助受同性性吸引困擾人士的機構,便是採取「求助者自決」的態度,提供自願性的輔導服務,不會單單針對性傾向,更是提供全人的關懷,並不會強逼求助者改變自己的性傾向。但有些持二元看法的人,誤以為若不鼓勵求助者「攣下去」,便是「拗直」了。「拗直」一詞使大眾多年來都無法以一個寬闊的眼光去看待多元且不帶前設的自願性輔導服務。
除了「拗直」和「攣下去」,從後同性戀(post-gay)、前同性戀(ex-gay)、跨虹者(Rainbow crosser)、Side B*等等的故事裡可以看到,有同性性吸引的人,出路不只兩條。不一定選擇「攣下去」才是「做自己」。今時今日,不選擇「攣下去」注定是性小眾中的性小眾,是一個又一個敢於不同、勇於做自己的故事。
二、文中「同志友善」一詞的意思其實是「同性戀無罪」
出櫃牧師的故事中提到「同志友善教會」及「主流教會」,這樣的對立容易令人誤以為主流教會都是同志不友善的。這是很大的誤解,因為主流教會並非不歡迎同性戀者,相反,筆者眼見這多年來主流教會的努力,包括無數的專題講座、課程、關懷服務、見證會等等,裝備教牧和信徒關心和接待同志,不少同志信徒從中受益,那怎會是同志不友善呢?
香港的教會曾在2013年舉行〈真愛同行牧養約章〉立約禮,同志團體表示欣慰及歡迎,相關報道:
https://christiantimes.org.hk/Common/Reader/News/ShowNews.jsp?Nid=79156&Pid=2&Version=1352&Cid=944&Charset=big5_hkscs〈真愛同行牧養約章〉內容:
「…我們期盼無論什麼情況,眾教會皆以基督的愛、真理及恩典,回應同性戀議題…」http://www.truelovecharter.com/
原來,「同志友善」並非對同志友善的意思,而是指「同性戀無罪」。這關乎聖經詮釋及應用的問題,而非對人是否友善的問題。如果要認為無罪才是友善,那教會都是「人類不友善」教會了。從留言區所見,不少人將「接納」等同於「認為同性戀無罪」,這種混淆十分常見。「不接納」是個相當負面的說法,說教會不接納有同性性吸引的人,會造成很大的誤會。
三、神愛世人不等於希望人繼續犯罪
在留言區中不少人誤以為「神愛世人」的意思是「神滿足於世人現時各種狀況,即世人不需作出任何改變」。其實「神愛世人」出自約翰福音三16:「神愛世人,甚至將他的獨生子賜給他們,叫一切信他的,不致滅亡,反得永生。」為何要將他的獨生子(耶穌基督)賜給我們呢?為何原本人要滅亡呢?
原來我們犯了罪,需要耶穌基督的救贖。這救贖不只是關於死後上天堂而已,而是從信的一刻開始,經歷神的大能。人可以相信耶穌、認罪悔改、接受聖靈、生命得著改變,這些才是「神愛世人」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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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性戀是罪嗎?」、「同性戀需要改變嗎?」、「聖經怎樣看同性戀?」這些都是常見問題,但由於篇幅所限,本文未能詳細討論。推薦大家觀看以下影片,了解更多:
「中國神學研究院」
教牧講座:「面對同性戀 教會何去何從」
2013年3月2日
另外,有關如何回應同志釋經,筆者推薦以下光碟:
名稱:同志釋經解讀(MP3)
出版社:環球聖經公會有限公司
作者:鮑維均博士
總結
一石激起千層浪,出櫃牧師的故事激發起不同的回應及熱烈討論,很高興能見到大眾對同性戀的關注,但同時亦感慨大眾對於性小眾的多元性、對教會現況以及對基督信仰認識不足,甚至存著各種誤解。
*備註:以下是 instagram sidebchristians 版主於2021年10月15日對於原句子「Side B(選擇獨身)、Side X(選擇與異性結婚)」作出的回應:
「你好!
讀了你們的文章,希望澄清一點。
Side B不是選擇獨身,Side X也不是選擇與異性結婚。SideB和SideX是兩個神學立場,主要分別是在於同性性傾向是否罪性(或是否人性一部分)的分別。
SideX相信信徒應拒絕同性性傾向並努力改變,與異性結婚為目標。同性性傾向是需要悔改的(如驕傲等罪念)。繼續經歷同性性傾向是不順服不走成聖路的表現。
SideB則相信同性性傾向是因為人類墮落而生(如慢性病/癌症),人固然可以求上帝拿開,但不是人能透過特定方法如輔導、禱告、信心就必能改變。
簡單點說,Side B 是相信人可「攣下去」直到見主面。因此在世時,可獨身,也可(有否性傾向改變也好)與異性結婚。
Side X則相信人 「攣下去」便不可見主面。上帝的旨意是人能找異性進入婚姻。」筆者起初構思用什麼詞彙來描述「拗直」這個極端詞的另一極端,即選擇完完全全接受、認同並發展「攣」的生活——順從自己的情慾發展同性關係,筆者選擇了「攣下去」這個說法。但因沒有作什麼解說,讀者自行理解其意思時可能會以為僅僅是仍然有著同性性傾向已算為「攣下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