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婉珊(研究主任)

麻省薩默維爾(Somerville)市議會於六月底一致通過「多人民事結合」新法例,並已得到市長簽署生效,可能是全球首個正式制度化多人關係的地區。(示意圖)
美國馬薩諸塞州(Massachusetts,又稱麻省)的城市薩默維爾(Somerville)市議會於6月25日一致通過新例,制度化「多人民事結合」(polyamorous domestic partnership);並於6月29日,由市長庫爾塔托(Joe Curtatone)簽署生效,成為據悉是首個制度化多人民事結合關係的地區。
麻省當地媒體Wicked Local報道,「薩默維爾市悄悄地成為全國率先承認多人民事結合的城市之一——若不是首個的話」。但這歷史性的改變——就像制度化同性婚姻一樣,主要只需改動個別字眼便完成,由「兩個人(two persons)組成的實體」改為「由人(people)組成的實體」;由「他及她」改成「他們」以及由「兩人(both)」改為「所有人(all)」等。當地人口約8萬。
立法事務委員會(Legislative Matters committee)主席戴維斯(Lance Davis)表示,法案原先只針對增訂民事結合。期間有市議員提問,為何對象只限兩個人。戴維斯遂將草擬的條例字眼,迅即改為不分性別及不限人數。結果獲得全體議員一致通過。戴維斯說:「我一直認為,當社會和政府試圖定義甚麼是家庭,甚麼不是時,過往我們做得很糟糕……政府不應該沾手這些事宜……」。
同運法律組織「Chosen Family Law Center」的代表讚揚有關政策,認為由地方議會帶頭改變家庭的定義更好:「法律倡導有兩種:由下而上和由上而下。由上而下即是法律來自最高法院……就市民日常生活而言,它反映出文化的轉變,多於起帶頭改變的作用。這種由下而上的工作——當地人自己制定政策,這樣不僅反映了文化的轉變,而且也帶領轉變,令更多家庭模式得到接受和支持。」
這些非本地承認的親密關係,應該獲得本港的婚姻福利嗎?
麻省一向是同性戀運動的重鎮,早於2004年已成為全美首個制度化同性婚姻的州分。今次「再下一城」,其轄下城市成為可能是全球首個正式制度化多人關係的地區。好比為多人婚姻打開缺口。
回到本港,根據終審庭在QT案及梁鎮罡案中的判決,無論是當地居民來港工作,或本地居民在彼邦取得正式的多人關係證書,其多個配偶,都應可以獲得受養人簽證或政府的配偶福利,甚至以「一般家庭」途徑申請公屋或其他原只賦予本港承認之婚姻關係的福利。畢竟——根據終審法院意見——開放這些福利予多人關係者,並不會影響自然婚姻,也不會給港府做成沉重負擔。但自然婚姻的獨特地位卻幾近盪然無存,可見終審法院的判決實在問題重重。[1]
「滑坡」已成事實
早在約二十年前,我們已警告,制度化同性婚姻,將無可避免會面對多元婚姻的挑戰。[2]當時被譏為「滑坡」,但今日已成為事實。
新聞:
https://www.wickedlocal.com/news/20200701/somerville-recognizes-polyamorous-domestic-partnerships
注釋:
[1] 參:https://blog.scs.org.hk/category/公務員福利案/
[2] 例如參:關啟文,〈同性婚姻是人權嗎?〉,性文化資料庫,2012年11月22日。
引用通告: 麻省城市首制度化多人民事結合 突破多人婚姻缺口 – 天主教香港教區關注性多元文化專責小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