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教師被指錯稱跨性別學生 警:仇恨罪
(文:陳婉珊)問題的關鍵在於,假若不按照跨性別人士選擇的稱謂,已構成仇恨罪,除了影響言論自由外,也會產生寒蟬效應,令人不敢質疑跨性別意識形態,或反而影響性別焦躁兒童的利益。歧視法影響非常深遠,不可小覷。
(文:陳婉珊)問題的關鍵在於,假若不按照跨性別人士選擇的稱謂,已構成仇恨罪,除了影響言論自由外,也會產生寒蟬效應,令人不敢質疑跨性別意識形態,或反而影響性別焦躁兒童的利益。歧視法影響非常深遠,不可小覷。
(文:陳婉珊)俄亥俄州一個少年法庭的訪問法官(visiting judge)將一名現年17歲的少女的監護權,判給支持她接受變性賀爾蒙療程的祖父母。有關判決令人憂慮司法界過於依賴單一方面醫學證詞。
(文:陳婉珊)男性進行賀爾蒙療程後,也許失去了對女性的決定性優勢,但並非沒有優勢,正如澳足聯曾確認漢娜變性後仍有「不合理的體能優勢」。然而囿於平等法(類似反歧視法),澳足聯在與人權專家開會後,只好讓漢娜參與女子賽事
(文:陳婉珊)自我認同為女性的男人是女性嗎?拒絕讓跨性別人士使用女性專用空間,如廁所、更衣室、泳場或病房等,只因出於恐懼嗎?英國社會在討論是否放寬性別承認的條件,可是,女性的私隱權似乎將會淪為犧牲品…
(文:陳婉珊)…問題的癥結在於,贊成者要提出理據說服市民,支持性別身份應該以主觀任意的gender來界定,而不是客觀二分的sex。而這正正是在討論中缺席的——我們往往只見倡議,少見理據。
平機會的立場十分激進,甚至可說完全脫離民意。重點來說,平機會支持性別自主權,主張申請改變性別身份時,除了不應有任何醫療規定外(包括性別重置手術及賀爾蒙治療),亦認為理想的做法是毋須醫學診斷便可更改性別…我們認為平機會過分誇大香港政府承認個人認同性別的人權責任…
(文:關啟文、陳婉珊)黎苑姍和蔡玉萍將論點「重新包裝」,寫成〈關於性別承認法的七點謬誤〉…有時,支持性別承認法的人,會將反對的意見表達得很極端,使反對者看上去都很反智,彷彿反對論點不值一顧(比不堪一擊更不屑),這種做法很可能已犯了打擊稻草人的謬誤…
(文:關啟文、陳婉珊)我們希望透過回應黎苑姍及蔡玉萍教授,鼓勵公眾對性別承認議題有更多關注。黎和蔡往往把她們不認同的意見標籤為「偏見」,但我們則認為她們似乎也有不少誤解。其實跨性別議題在過去十年才在歐美急速發展,香港實在應先多觀察,及加強本地的討論與共識,而不是在疑問重重的情況下,急於投入跨性別浪潮的大軍…
(文:陳婉珊)英國一名中學教師稱讚一群學生「做得好,女孩們」,可是當中一名學生自我認同為男生,對此感到受冒犯並向校方投訴;校方調查期間,教師須停職及留在教員室。該教師現向僱傭審裁處投訴遭歧視及「構定解僱」。校方拒絕回應事件。
(文:陳婉珊)澳洲於12月7日制度化同性婚姻,翌日澳政府已發出新婚姻登記表:由「新郎」及「新娘」,改為「甲方」及「乙方」;雙方均可自選為「新郎」、「新娘」或「伴侶」;性別一欄也加上「X」選項,供非認同為「男」或「女」的人士選擇。同性伴侶最早可於明年1月9日註冊結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