痛苦的家庭連結:我還能再見到我的兒子嗎?
Odette(澳洲)
當我答應成為代母時,能否和我生下的兒子保持聯繫,成為他生活的一部分,對我來說是最重要的。但現在,我不知道我還能不能再跟我的兒子Mitchell見面,更遑論抱他和觸摸他。
當我答應為我的表姐Melanie代孕時,我已經是一個全職媽媽,和當時2歲的兒子Christopher同住。我的前伴侶Gary、現任伴侶John、我的父母和John的母親全部都住在附近。
Melanie和我是遠房表親,但在我還是青少年時已經認識彼此。我們保持緊密的關係。對我來說,她就像是我的姊姊,因為她大我11歲。我在2002年出席了她和Edward的婚禮。
當我在2012年懷上了Christopher時,我和我的前任伴侶Gary去了Melanie和Edward的家,親口告訴他們這個好消息。在前往他們家途中,我打了電話給Melanie,但她言語虐待我,對我說很粗魯的話並掛斷我電話。我們對她的行為感到震驚,但還是為她找到藉口:她只是因為不育,一直無法懷上自己的孩子才會這樣反應。
此後,Melanie一直沒有聯絡我。直到4個月後,2012年的10月,Melanie突然告訴我她患乳癌了,並問我她是否應該在做手術和化療前,雪藏她和Edward的胚胎。她說她和Edward就算沒有孩子也還是很愉快的,但我建議她把胚胎雪起來,這樣萬一她日後改變了主意,她還是有嘗試和懷孕。
2013年1月中旬,我因胎盤早剝,失血過多被送往醫院。第二天,Christopher透過緊急剖腹出生了,我需要兩次輸血來補充失去的體液。這經歷非常痛苦,但幸運的是Christopher很健康。我和Gary邀請Melanie和Edward成為Christopher的監護人,他們答應了。
接下來的幾個月我們都在適應為人父母的生活。但在 2014 年 7 月,當 Christopher18 個月大時,Gary和我分開了。幸運的是,這一切都在良好的條件下完成,直到今天,我們繼續分擔養育孩子的責任和一起做各種決策,而且作為一個家庭一起享受許多活動。
2014年10月,我和兒子Christopher到Melanie和Edward家晚餐。中途時,Edward說他想跟我談談。他說Melanie因為患乳癌而不能做IVF,又說他們夫婦只有一個冷凍胚胎,並會在兩年後過期。他問我可不可以做這胚胎的代孕母。
他向我解釋,他們喜歡我親力親為的教養方式、健康的生活形態和飲食,以及我教導Christopher辨別是非的能力。如果我願意為他們做這件事,他甚至願意替我支付買房子的押金。
我非常樂意為他們當代孕母。而由於我純粹想幫他們,所以我拒絕他給我錢買房子。不過,我再三肯定要得到在精神和身體上的支持。他們住得很近我,所以承諾會時常探望我和每次都陪我去看醫生。我為他邀請我代孕的事十分興奮,還想將來寶寶會成為我兒子可愛的表弟。知道我可以一直和寶寶聯繫並參與寶寶的人生——這是我答應當代母的唯一原因。
一開始所有事都很好,我們到生育診所做檢查、找顧問、Melanie為我開了銀行戶口以便我收取資助,然後簽代孕同意書。但後來問題開始浮現了:Melanie找的顧問資歷不足,而我對預備胚胎植入的藥物副作用或劑量一無所知。更甚的是,在胚胎植入後Melanie和Edward開始不見蹤影,頻頻缺席。這令我感到他們並不重視我,把我事情的優先順序放到最後。
胚胎植入後,我到診所求醫。這是因為我服用預備胚胎植入的藥物後,經歷了嚴重的副作用,包括劇烈的噁心、嘔吐和頭痛。我去求醫前有搜集資料,知道我服用的劑量比一般診所的高出很多。即使這樣高的劑量通常適用於不育女人而我生育能力屬於正常,但醫生拒絕重新評估劑量。醫生的做法使我心裡不舒服。
從診所回到家時,有電話打來通知我我懷孕四週了。於是我買了花和卡,打算親身告訴Melanie這好消息,但她卻說:「我今日沒有時間聽你說。」她的反應使我垮掉。
之後我換了主診醫生和生育診所。但Melanie不同意我這決定,還在我頭三個月的孕期時不停地跟我說:「寶寶要死了,你會流產!」——儘管我已經向她保證產檢顯示寶寶沒事。我聽到她的話後非常不安,因為我曾因家暴小產過一次。Melanie說這冷血的話,並沒有考慮我的感受或健康。
在第一次照超聲波時,Melanie拒絕去看超聲波相片,因為她覺得寶寶無論如何都會死掉。Edward之後向我透露Melanie的態度之所以那麼負面,是因為她不能接受自己不是懷著孩子的那位。他又透露他自己其實不想要孩子,只是Melanie想。這一切都都使我十分憤怒和憂慮。
然而隨著孕期推進,情況沒有最差,只有更差。當我們發現我懷的是男孩,Melanie十分失望地說她想要的是女孩。我因為她自私自利的行為感到非常難受。代孕前,我從沒想過Melanie會遺棄我和未出生的孩子,但自從胚胎移植後,她一直刻意和我保持距離,就是因為她怨恨自己不能懷自己的孩子,並把這怨恨投射到我身上。
有一次,因為顧問把我對Melanie的心底話告訴了Melanie,Melanie在電話上不停向我大叫,並且對我施加言語暴力。這事讓我想起她從未為我當代母一事向我道謝過。我和Melanie的關係為我帶來巨大壓力,使我極度不適,例如嘔吐。我甚至因此萌生墮胎的念頭。雖然墮胎只是一個我從未實施的念頭,但我和Melanie還有Edward的關係使我覺得受困。產科醫生亦說過我需要保護並遠離Melanie的暴力行為,否則高壓環境會使未出生的孩子和我受到傷害。
此後,Melanie採取法律行動,想「解決」我們之間的糾紛。同時,她把當初為我開的銀行戶口裡的錢都抽走了,所以我要自己負擔代孕的費用。我的律師也告訴我Melanie和Edward不會再如承諾般替我付法律服務費用。這令我陷入經濟困境。我開始擔心事情的發展,於是我聯絡領養服務中心,討論一下開放式領養這選項,以防代孕的事情出岔子。
到懷孕28週的產檢時,我邀請Melanie和Edward陪同出席。但因Melanie態度惡劣,醫生以她危害我和寶寶的健康為由把他們趕出診所。之後,我和醫生討論生產的安排,醫生建議我剖腹產。Melanie因不獲准參與生產安排而非常憤怒。她和Edward嘗試干擾我的生產計畫,甚至用我的個人資料將我產後住處改到一個較小的單位。於是,我跟醫院說,不要再洩露我的個人資料給他們。他們偷用我個人資料這事使我覺得受威脅。
之後,我和律師聯絡,希望終止所有和他們夫婦的來往,直到寶寶出生。當時我的自付費用已達$4000,而且這數目正在不斷增多。他們的律師告訴我,要到我把寶寶交給他們,並簽文件放棄孩子的父母監護權,我才能得到自付費用的補償金。如果我不肯交寶寶給他們,我和他們夫婦將會進入「訴訟狀態」。律師的這些話使我覺得難過和受威脅。同一時間,我還在考慮領養這選擇,他們告訴我,我可以選領養父母的人選。
我的寶貝兒子經剖腹產在11/4/2016下午2時出生,是個健康的嬰兒。Melanie和Edward送了花來,但我認為這是無心和充面子的禮物。於是,我把花還給Melanie及要求她付費用補償金。不過,當天我同意了讓寶寶在醫院和他們獨處一個晚上。
生產後一日,我因手術傷口要臥床而不能動,所以我要求把寶寶送回我的房間。寶寶回到房間時,幾乎一絲不掛。因Melanie不想我擁有寶寶的衣服,所以她拒絕為寶寶穿衣服。而且,我從寶寶的紀錄文件得知寶寶出生頭24小時只獲餵食一瓶配方奶。我問助產士寶寶的情況,他回答說Melanie沒有為寶寶的出生準備並只在昨天下午帶來一瓶配方奶。寶寶出生前,有好幾封法律信件要求確認Melanie和Edward已經準備好當父母,而律師告訴我他們已經準備好。但以他們的行逕看來,他們根本沒有準備好。
生產後第二晚,寶寶還和我在一起。但翌日,我得知Melanie報警說她害怕我會傷害寶寶。同日晚上,當我還在醫院床上休養時,一個女人嘗試傳喚我出庭,而我的律師代表我接受了。我被控虐待兒童,但我不知道這指控從何而來。我透過電話在醫院床上出庭。我要決定到底我應該為了懷胎九月的寶寶爭取權利,還是把我的親生兒子和家庭放在第一位。這是因為我們沒有足夠金錢打官司。
Melanie和Edward要求為寶寶取名為Mitchell並取用我的姓氏——這十分正路,因為寶寶的出生證明上列我為生母。當護士在Mitchell出生4日後,把他拿去給Melanie和Edward時,我並不同意,因為我認為這不是對孩子最好的選項。但我要把我的親生兒子Christopher的需要放在首位,而且我沒有能力付打官司的金錢,所以當他們帶走Mitchell時,我沒有反抗到底。
Melanie把所有我買給Mitchell的嬰兒用品連同一張字條送回給我。字條上寫:「我會告訴我們的孩子你是多麼好的人,而我相信當孩子長大後他會很渴望和你相見。」這和原先他們承諾的不同——他們承諾我能參與Mitchell的成長過程,但現在卻說等他長大後才讓我們相見。
生產後,我有六個星期時間無法駕駛,並有12個星期的時間都在流血。由於我內出血和受感染了,我要接受3個抗生素療程。我也有一條新的剖腹產疤痕,因為他們不是在我生Christopher時的同一位置開刀。儘管我的身體受創,我最擔心的是Mitchell的健康。自從那天在醫院他們帶走他後,我便再也沒見過和抱過他。我的創傷進一步加劇,因為我很害怕一些我為懷孕而服用的藥物會使我患上卵巢癌。我出血的情況持續超過一年。生產後,為了找出血的原因,我一共接受了四次超聲波檢查和柏氏抹片檢查。
Melanie和Edward付了我寄給他們的其中一些費用,但這遠遠不足夠支付我的自付費用。他們不讓我知道關於Mitchell的任何事,也不回覆所有我問候Mitchell健康和成長情況的電郵。我請求他們給我一張Mitchell的照片但我從來沒有收到。不久後,我還經律師知道他們要求我不要再聯絡他們。我非常難過。
然後我得知他們將Mitchell的名字改成Kieran——和法庭的裁決和出生證明對立。我很擔心寶寶會覺得混淆。但這只是暴風雨的前夕。
之後,Melanie和Edward採取一連串的法律行動,要求我將父母監護權轉讓給他們,並申請在Mitchell的出生證明上加入他們的名字。更甚的是,Melanie和Edward向法庭謊稱他們為我家庭的海外旅行付款。由於如果他們真的有付款,我代孕的性質便會轉為「商業代孕」,而「商業代孕」在澳洲是刑事罪行。我不能相信他們竟然如此說謊。我向法庭交出證據證明那次海外旅行是我們自費的。
我們的遠房家人提出要為Melanie他們付他們欠我的錢。我拒絕了,也覺得受冒犯,因為Melanie才是欠我錢的人,但她卻讓別人還她的債。
此後,我得知Melanie他們要向我提出訴訟,剝奪我的生母權(父母監護權)。我嘗試用很多方法反抗,包括向兒童聯絡服務(Children’s Contact Service)求助,但都無功效。我感到被迫去讓出監護權,以避免訴訟。我一天未得知寶寶在他們手中的情況以及未收到補償費用,我都沒法簽紙讓出父母監護權。不過,要上庭打官司的念頭使我十分害怕。更甚的是,Melanie向我的律師發出投訴,加上我欠律師的法律費用已達$12000,我的律師說他不能再代表我出庭。
我感到遭遺棄。2016年10月,我患上焦慮症,需要吃藥。而我繼續發電郵給Melanie他們,但我收到的唯一回覆是他們的律師要求我不要再繼續聯絡他們。
不能知道Mitchell的情況令我十分憂心,因為我收到過護士投訴Melanie他們虐待Mitchell。情況就是,Melanie不願意和Mitchell有肌膚接觸。而當Mitchell不停叫喊,Edward會整個人跳起,扯破Mitchell的衣服並吼叫著說:「我會(對你)做那事啦!」當我聽到他們的作為後,我焦慮症發作了。直到現在,我還十分害怕我的兒子沒有受愛護。
後來我得知法庭需要考慮Mitchell的基因作為證據。我回想起懷孕前的情況,我在成孕時的確和我的伴侶John有過性行為。我這才意識到Mitchell可能是我基因上的親生兒子。若果真是這樣,我便能獲得Mitchell的父母撫養權,不用和Melanie他們打官司。但失望地,我們發現Mitchell在基因上的父母是Melanie和Edward。因此,接著法庭判了撫養權給他們。這意味著我要經他們同意才能見Mitchell,而Mitchell的名字也被改成Kieran。最諷刺的是,我還是Mitchell出生證明上的生母,但我卻沒有權見我的兒子或看他的照片。
奇怪的是,法官判定Mitchell/Kieran不能見我這位生母並不會影響他的人生,但出生證明上有我的名字是可接受的。我只希望兒子有一日發現我這生母的存在並聽到關於我的謊言時,他不會覺得我遺棄了他。
由於這次代孕和寶寶出生後帶來的持續壓力和創傷,我的伴侶John和我分開了。我對此並不意外。我為這次代孕發生的事感到哀痛和憤怒。我感到遭背叛和傷害,而我現在仍然在精神上和身體上受折磨。我沒有一日不是在後悔那日在醫院把Mitchell交給他們、沒有一日不是在想念Mitchell和擔心他的安危。
我從法律條例上得知,保護代孕孩子的權利是至為重要的,還有我這些「生母」不應該遭剝削。但實際上孩子我和的權利都遭剝削了。
我也知道和生母的聯繫能幫助寶寶的發展。而我從其他代孕母身上得知孩子永遠不會忘記他們的生母——孩子和生母之間的連結會維持一生之久。法律更闡述孩子應該和生母保持聯繫,更寫明孩子應該和代母有持續的關係。
法庭裁決父母監護權歸他們後,我嘗試消化所發生的一切。唯一的好事是一位很好的律師願意不收費幫我上訴,因為她認為我和兒子受的對待是不公義的。上訴期間,Melanie和Edward竟然要求我支付他們所有的法律費用,更威脅說否則,如果發現法官裁判有錯,便要大英國協付款。他們發出這要求時我的律師已通知法官我是一個經濟狀況差的單親媽媽。
然後上訴法庭的裁判結果終於出爐。法庭裁定法官的裁判有誤,所以會重審我們的個案。而Melanie的要求(要求大英國協或我支付法律費用)也被判無理和不獲接納。
之後,重審時,我的大律師論證根據Queensland Surrogacy Act 2010和the Status of Children’s Act 1978論證Edward不能同時當父親和代孕委託人。但Melanie他們的大律師指出我的伴侶John不是Mitchell/Kieran的父親,而我只是因為懷恨在心而上訴。
他們的大律師辯稱為了Mitchell/Kieran的好處著想,應該把他其中一個基因上的父母列入出生證明,以免他後日會混淆。但他們似乎忽略了國際的研究指出不讓孩子和生母建立關係會導致孩子有慢性精神折磨。我認為Mitchell/Kieran的利益從一開始就遭無視。
結果法官駁回我們的論證,裁定精子捐贈者Edward應該被列為出生證明上的父親。他解釋裁決緣由是因為這樣做是對孩子最好的選擇。法庭維持原先發出的裁決(我要Melanie他們批准才能見Mitchell/Kieran)。但我仍然是孩子出生證明上的生母。可我這生母卻沒有權看兒子的照片,更遑論見他和抱他。
我和Melanie他們的法律鬥爭就此結束。我還有$20000的醫療和法律債務。更悲哀的是,我想到兒子要在18歲時看到出生證明後,才知道我是他生母。我感到極度後悔和傷感。
我搬家了,因為我擔心我家人的安危。我認為這是唯一的選擇,因為我的表姊Melanie決意要摧毀我的人生。她用我的名義建立了社交媒體帳戶去進一步傷害我和我的朋友。她這樣做已經犯了刑事罪行,所以我已經報警。但我覺得我兒子Christopher的安危會因為我報警而受影響,所以決定搬屋。
我的心碎了,因為我不能得知任何有關Mitchell的消息,甚至連通過照片知道他的容貌也不能。但我仍然定期給他送東西。雖然東西未必能送到他那裡,但至少Melanie和Edward不能說我沒有嘗試聯繫他。
當我聽到人們說:「無私代孕沒問題,商業代孕的問題大多了。」我想向他們尖叫。我並不是唯一一個想幫不育親戚的澳洲代母。我出於愛當他們的代母,並希望Christopher會有一個特別的表親。我真誠的奉獻換來的卻是不能置信的殘酷,這殘酷將伴隨我一生。我被逼遺棄我的兒子。
我會不會建議其他女人出於愛心而去代孕?不會!作為女人我們值得更好,我們不只是會生子的女人,我們更是值得人愛的人。
悲哀的是,我覺得我永遠都不能從這惡夢中回復過來。每天我都在想念我的兒子,那個我不能見,不能觸碰的兒子。Christopher也為這事十分痛苦,他問我:「寶寶在哪裡?為什麼我們不能見他?」我坦誠地告訴他實情,但沒有告訴他牽涉的人是誰。剖腹產的第二道疤痕提醒我我失去了什麼。更別提我因這些創傷而發展出的抑鬱症和焦慮症了。代孕使我們原本美好的家庭破裂。這次代孕成為我們家骯髒的秘密。我擔心我兒子發現我是他生母時他會怎樣想、他會被告知什麼謊言。但無論如何,我親愛的Mitchell,你永遠在我心裡,我非常愛你。
參考:Lahl, J., Tankard Reist, M., & Klein, R. (Eds.). (2019). Broken bonds : surrogate mothers speak out. Spinife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