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性文化學會
現時對婚姻制度的最大挑戰,是司法覆核的案例。雖然終審庭在岑子杰案(2023年9月)[暫時]否定同性婚姻,但如我們之前憂慮的,終審庭要求政府在兩年之內,設立替代框架以承認同性關係,並以民事結合(civil union)為例。所以,民事結合的制度在兩年後出現的可能性是相當真實的。無論如何,終審庭的判決已大大激發同運爭取同性婚姻、民事結合和性傾向歧視法的決心。此外,由於世界大趨勢,香港人支持同性婚姻的程度確有增加的趨勢,但很多在調查時說支持同性婚姻的市民究竟只是跟隨潮流,抑或對這問題已經有深思熟慮呢(如同性婚姻對對社會長遠發展和兒童福利的影響)?
本會深信,一夫一妻制不單對社會長遠發展非常重要,更能對兒童的福利和權利提供最大的保護,而偏離一夫一妻制(縱使是民事結合)則會侵害兒童的福利和權利。我們也認為這立場不單符合不少宗教的觀點(如基督教),在理性和公共論據上也是合情合理、可以維護的,但可惜的是,這些論據在坊間還是不怎麼被認識。我們發出這電郵,是希望總結一下這方面的理據,為公民社會對這些議題的討論,提供和平理性的另類聲音。歡迎讀者轉發這文章系列,讓更多人對這些課題有批判反思。
我們會在下面簡單介紹各文章的重點,並邀請讀者去看附錄文章,明白更詳細的論據:
簡介:同運往往把同性婚姻叫作「婚姻平權」,一般人認為「平權」必然是好事和對的,所以傾向支持同性婚姻。然而,我們在(1)的短文中指出「婚姻平權」的說法在香港的法律中沒有法理基礎,並在倫理上的種種問題。這些問題在(2)的長文中有詳細解釋和論證。
1) 短文:〈「婚姻平權」的迷思──岑子杰案終審法院判決的啟示〉,性文化資料庫,2023年12月21日,https://wp.me/p4EJIQ-3G6。
2) 長文:關啟文,〈同性「婚姻」= 婚姻平權?一個批判性的全面研究〉,性文化資料庫,2023年11月6日,https://wp.me/p4EJIQ-3Cc。
簡介:岑子杰(Sham Tsz Kit)與一名同性伴侶,於2013年11月在紐約進行了同性婚姻登記,這段婚姻在香港未獲得承認,他們過司法覆核有三個訴求。終審法院於2023年9月5日宣判:訴求一和三敗訴,即是說香港沒有憲制責任去訂立同性婚姻或承認海外的同性婚姻;訴求二卻以三比二輕微多數勝訴,這是說香港有憲制責任以替代的法律框架(如民事結合)去承認同性關係。這判決明顯有爭議性,我們認為反對的張舉能法官和林文瀚法官的理據更強:參短文(3) 和(4),而長文(5)對整場辯論有整體的介紹和詳細的分析。
3) 短文:關啟文,〈香港將出現同性伴侶民事結合嗎—— 審視終院就岑子杰案的辯論〉,《明報》,2023年12月1日,https://shorturl.at/cyQVZ。
4) 短文:關啟文,〈岑子杰案=木馬屠城?──終審法院判決的深遠影響〉,《堅料網》,2023年12月4日,https://shorturl.at/iryCK。
5) 長文:《岑子杰訴律政司司長》案終院判決:導讀與反思,性文化資料庫,2023年12月21日,https://wp.me/p4EJIQ-3G3。
簡介:我們認為面對終審庭對替代框架的要求,民事結合並非好的出路,因為這不單在法理上有疑點(參上),在倫理上也問題重重,參(6)的短文;而(7)則是我們的聲明,裡面指出「持久授權書」可以是回應終審庭要求的一個解決方案。
6) 香港性文化學會,〈「民事結合」是解決同性婚姻爭議的出路嗎?〉,
https://www.facebook.com/hkscs/posts/1191955157493782;https://hkscsblog.wordpress.com/2016/09/25/民事結合是解決同性婚姻爭議的出路嗎/
7) 〈香港性文化學會對案終極裁決之聲明──《岑子杰訴律政司司長》案終院判決:肯定一男一女婚姻合憲合法 建議替代方案以持久授權書為藍本〉,性文化資料庫,2023年9月20日,https://shorturl.at/cguE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