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海欣(項目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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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同性戀」是上主不喜悅的事,那有同性吸引的信徒該怎麼辦?
在坊間,改變性傾向會被嘲笑及污名化為「拗直」,當中「拗」一字令人有強行而為、不可為而為之的感覺。「『拗直』是一個強烈而帶有負面意思的詞語,因為『拗』本身就帶有強行、勉強的感覺。『拗直』」就是強行將同性戀者改變成異性戀者。這樣的表達容易使人反感….」(見拙文《出櫃牧師沒有告訴你的三件事》)
但改變性傾向是否真的不可行的呢?大能的耶穌能履海、行五餅二魚神蹟、使水變酒、使瞎子看見、瘸子行走、長大痲瘋的得潔淨,甚至能趕鬼及使死人復活,那祂能否使同性戀者的性傾向改變呢?全能的上主在同性戀一事上,無能為力嗎?同性戀信徒應怎樣禱告?
關於這個難題,本會訪問了研究神學和聖經中婚姻奧秘的何文康博士,他有以下回應:
問題:如何看同性戀者尋求改變性傾向?同性戀信徒應禱告求什麼?
回覆:信徒當然可以為自己受同性吸引的性傾向而祈禱,但比起改變性傾向更重要、更首要祈求的,是求神給我力量,當我面對這類傾向時,讓我不受它操控我的思言行為,能以 「要知道怎樣用聖潔、尊貴控制自己的身體」(帖前4:3)。我們該相信這樣祈求合乎神的心意,而祂定會俯聽。這樣是祈求貞潔的力量,是神樂於賜與每人的,因為能管理好自身的情慾,是所有基督徒的呼召。貞潔是性慾、情感、渴望丶記憶、意志、理智及心靈上的整合,從而獲致人性的成全,健康位際關係的建立,及榮耀神。因此,貞潔是人在聖靈內生活的一項確切標記 (加5:16-25; 弗5:1-5; 帖前4:2-8)。
但性傾向可否改變,這是個複雜的心理課題,涉及人的身心靈、家庭關係、人生際遇及成長經歷,都是關乎本性 (natural life) 方面的,這便要留待給心理學家們來探索。但即使同性傾向不能改變,神賜給了人極珍貴的禮物—認知能力及自由意志。在恩典的推動下,人能一步步邁向性的成熟,學會主宰自己的性與情,善用內在生命愛的力量,讓性健康地整合於人與人之間的關係。一位擺脫不了受同性吸引的信徒也能善度貞潔的生活。
神所施予的恩典正是對信徒真誠禱告的回應,並透過教會生活而展示出來。因此教會要以慈悲心關愛在這方面受考驗的弟兄姊妹。除了接納及協助他們善度正常的群體生活,與同性異性建立健康真實的友誼之外,牧者及屬靈導師的個別陪伴,以聆聽、接納及同行的心態關顧他們也不可或缺。另外,教會亦應鼓勵他們參與各式各樣服務,付出愛心幫助有需要的鄰舍,因而在侍奉中加深認識自己,及關懷身邊有需要的人。關鍵是要讓他們感受到教會的確真誠地對待他/她整個人,而非只關心其性傾向有否改變。
補充:同性傾向往往不是出於個人的故意選擇,在創造秩序及人性生態學(human ecology)[1]上雖是失序的情況,本身還不是罪過。只要我們沒有順從這傾向而行動(包括思言行),並不構成犯罪,反令神喜悅。當人不斷倚賴神的恩典與憐憫時,這更成為接近神的機會、成聖的契機。人若因軟弱而跌倒,便該快快悔改再重新上路,總不要氣餒。人凡覺沮喪而更想放棄時,這一定不是出自神的靈,因為祂永遠給人盼望及勇力。我們不用因有同性傾向而感到羞恥,但卻要因贊同誘惑投了降而悔改,該快起來求神寛恕及施恩。人感受到同性吸引的傾向並沒有罪,只有實行同性戀的思言行為才是罪過。
同性吸引的傾向就像使徒保羅身上的那根刺。主對他的話語也是對我們所有人說的:「我的恩典是夠你用的,因為我的能力是在人的軟弱上顯得完全。」(林後12:9)
[1]人性生態學 (human ecology) 指出人與人、人與社群之間彼此緊密相連、互相依存 (interdependent),各自有其給予及接受的運作,在互動中形成一個整體。同時,人既因有物質部分,固也屬於自然生態一員,受生物定律某種限定;但人更享有理性及自由意志,故應追求真理及美善,在行動上須尊重整個自然及人性生態中的「天然與道德的架構」(《百年》通諭,38)。「正如人性美德是互相關連的,以致一個美德的缺失能連累別的美德,同樣生態體系有賴一個計劃,既要維護健康的社會生活,同時又要顧及與大自然間的關係」(《在真理中實踐愛德》通諭,51)。人性生態學正要克服個人主義及集體主義的流弊,在尊重自然界秩序的背景下,同時顧及個體的權益及公共的利益 (common good),而這三者事實上也是彼此依存的。
何文康博士的背景:溫尼伯緬尼吐巴省大學社會工作學士、羅馬傳信大學哲學學士、香港中文大學社會工作碩士、華盛頓若望保祿二世宗座婚姻及家庭學院神學研修碩士、墨爾本若望保祿二世婚姻及家庭學院哲學博士。何博士曾擔任香港公教婚姻輔導會總幹事,現為教區婚姻與家庭牧民委員會助理執行秘書、澳門聖若瑟大學及香港明愛專上學院客席導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