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新法重新定義不育:同志可因「不育症」索償保險做人工受孕

(文:招雋寧)

「兩個同志男人之間不能生孩子」是自然和不可改變的事實,絕非疾病。加州新法卻改寫了這個定義,將不能生育的關係視為醫療上的不育,可以「claim保險」(向保險索償)。

民主黨的明日新星、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在2024年9月簽署一項新法案,重新定義該州的「不育症」定義。新法律為《參議院法案729》,要求醫療保險公司承擔體外人工受孕(IVF)治療的費用,並涵蓋同志群體(LGBTQ),使本身與生育不相關的同性伴侶亦可被視作「醫療上的不育」,變相可以申請醫療保險費用,支付人工生育的醫療技術。

【講座花絮】「兒童比成年人優先:為何我們需要全球兒童權利運動」系列研習組[第四講]再思代孕和收養對孩子的影響

(文:梁海欣)
香港性文化學會、明光社、維護家庭基金及播道會恩福堂於2024年5月28日(星期二) 晚上7:30至9:30 假恩福中心6樓禮堂舉行了講座:「兒童比成年人優先:為何我們需要全球兒童權利運動」系列研習組[第四講]再思代孕和收養對孩子的影響,當晚有約三十人參加。講員為楊思言博士(中國神學研究院神學科助理教授),主席為溫南聲先生(維護家庭基金總幹事)。

【講座花絮】「兒童比成年人優先:為何我們需要全球兒童權利運動」系列研習組[第二講]兩性互補對婚姻的重要性 講座花絮

(文:梁海欣)
香港性文化學會、明光社、維護家庭基金及播道會恩福堂於2024年4月30日(星期二) 晚上7:30至9:30 假恩福中心6樓禮堂舉行了講座:「兒童比成年人優先:為何我們需要全球兒童權利運動」系列研習組[第二講]兩性互補對婚姻的重要性,當晚有近四十人參加。講員為鄭毓華博士(播道神學院基督教教育科助理教授),主席為鄭安然先生(香港性文化學會事工總監)。

【兒童權利】感動!連同性戀者都反對同性婚姻 原來是為了他們!全新角度審視離婚、代孕捐精及同性婚姻——介紹書本Them Before Us (兒童權利理應優先於成年人的慾望)

(文:梁海欣)
書目資料
“Them Before Us: Why We Need a Global Children’s Rights Movement”

(中文意思是:「將他們擺在我們前面:為什麼我們需要全球兒童權利運動」)
作者:福斯特‧福斯特 (Katy Faust) 、史黛西‧曼寧 (Stacy Manning)
出版社:Post Hill Press
年份:2021年 2月 23日
語言:English

「我知道我不會有自己的孩子,但我有道德責任要為所有兒童站起來,尤其是那最脆弱的一群。孩子是無能力的,成年人有責任不將自己的願望置於孩子之上。」一位反對同性婚姻、支持一男一女自然婚姻的愛爾蘭男同性戀者這樣說。(頁225)

連同性戀者都反對同性婚姻,這是多麼震撼的事。

#著書目的

作者提醒,這本書主要目的不是反對同性婚婚,而是捍衛兒童權利。只是同性婚姻是其中一個令孩子失去由親生父母撫養的情況。作者提到有三類因成年人的決定而失去自己父母的孩子:
1) 因父母離婚而感到被拋棄的孩子
2) 家長是同性戀伴侶的孩子(不論是領養或人工受孕)
3) 經代孕、捐精、捐卵而生的孩子

這是一本捍衛兒童的權利的書,提醒成年人,理應將兒童權利置於成年人的權利之上。寧願自己為孩子吃苦,也不要孩子為自己而吃苦。

全球守護兒童權利運動: 讓兒童權利優先(#Them Before Us)

(文:招雋寧)

由一對女同志養大的Katy Faust,近年推動「全球守護兒童權利運動」口號是#them before us。不是基督教教條優先,也不是同志政治優先,而是兒童權利優先。

#them before us在家庭結構的政策上提倡:將兒童權利置於成人欲望之先。這運動重設「維護男女婚制」派議程的焦點,嘗試突破「反同婚」作為重點的舊做法。「維護男女婚制」派要捍衛最弱勢者--兒童--在家庭結構議題上的權益。

為何男女婚姻制度是最有利兒童權利的制度?

【女同性戀BR與孩子K案】論《NF&R》案關鍵:保障兒童溯源身份的權利

女同志以生殖科技產子後,孩子透過法院申請承認提供卵子成孕的女同志,作為他的法定家長。香港高院在2023年9月公開《NF&R》案的判詞,案件編號為HCMP 447/2022。

本文將簡介案件,並倡議:

就與孩子K同類的人的處境,政府和立法者可在既有的出生證明書上,以備註方式紀錄孕母、遺傳母、遺傳父,以及養父母的身份,令生殖科技下各個成人的權責變得更具體,保障兒童溯源身份的基本權利,亦便利這些家庭日常生活。

代孕將「母親」一分為三:孕母、親母、養母

今天西方社會對「母親」的想法是分裂的:既不可取代,又可以取代。

一方面認為母親是我們第一段親密關係。在她的肚腹內及胸口前,我們都被她的聲線安撫。我們的細胞在她的身體內被編織一起。同時認為,她只是一個「焗爐」,擺放其他人的麵包。

一方面認為母親是給予我們臉型、智力、身高等獨特特徵的人,而且是成長時我們逐漸相似的女人。同時認為,她只是在捐卵者名冊中的編號 11365C。

一方面認為母親是那個當我們跌損膝蓋時第一時間衝去找的人;被同學欺負時會突然想起和掛念的人;遇上日常瑣事難題會立即求助的人。同時認為,她可以在兒童的生命中被刻意拿走,原因是「平等」。

【快問快答】8條常見的同性戀疑問

【快問快答】8條常見的同性戀疑問
1.  如何看待同性戀這種性傾向?
2.  如何看待同志運動?
3.  香港性文化學會的宗教背景會否影響對同性戀的看法?
4.  同性戀者在港會遇到甚麼困難?
5.  有什麼方法能讓市民更接納同性戀者?
6.  反對香港同性婚姻制度化的原因是什麼?
7.  如何看待同性戀者透過司法覆核獲取權益?
8.  如何看「同性婚姻合法,會帶動其他多元婚姻爭取其合法化」這個說法?

「別人結婚有影響你嗎?」同性婚姻的五類受害者

在上一世紀,由於同性婚姻在人類歷史中從未出現,政客們辯論應否更改「婚姻」定義時,其論據和論述往往只能流於想像的。維護家庭和婚姻定義的人提出很多論據和警告,對當時的人來說只是抽象的理論,也許都不及同志團體所反問的一句「別人結婚與你何干?有影響你嗎?」

20年過去,當時很多的「理論」已不再抽象,而是成了某種預言,美國的家庭研究委員會(Family Research Council)就盤點了五類在同性婚姻下的受害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