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思多元化社會,如何面對那些厭惡教會的人

(文:陳婉珊)…筆者同意信徒應由自省做起,以「基督的香氣」吸引人,並以款待代替審判。然而,亦希望透過仔細閱讀克萊因事件的故事,分享另一個視角──基督徒不單要有接待鄰舍的心懷,更要慎思明辨,毋懼標籤,勇於挺身維護宗教自由和一夫一妻婚姻制度…

從Kim Davis事件看宗教自由與工作責任

美國法律教授尤金:「很多人說『食得鹹魚抵得渴--如果規則違反你的宗教信仰,辭職吧』,但這並非現代美國聯邦政府僱員法例所採納的方式…不想運送酒精的穆斯林貨車司機…都能受惠於這法例;不想其名字印於結婚證書和執照的保守基督徒縣書記官,也很可能能夠[同受惠於宗教豁免法例]。」

拒制作「支持同性婚姻」蛋糕 餅店被控罪成

假如有一同性戀者營運的蛋糕店,現在明光社(香港一個維護家庭價值的組織)二十周年慶典要求他們造一個大蛋糕,上面有巨型燈塔(明光社標誌),且寫上「抗同先鋒,人民英雄」八個大字。這蛋糕店主人感到被冒犯,且認為支持明光社或有份於它的慶典已違背他的良知,所以拒絕接這生意,這是歧視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