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海欣(香港性文化學會特約研究員)

From Wiki; Benoit Talleu 正在演講
在西方,隨著同性婚姻制度化,同性撫養愈趨普遍,甚至領養中心容許同性伴侶領養孤兒。有人認為,有人愛總比沒有人愛好。有人認為,有錢就可以了,不需要是一男一女來領養。有人認為,同性伴侶就如不育男女般,領養可以減輕他們的痛苦。然而,有誰願意聽聽孤兒的心聲?領養制度究竟是為了孩子的福祉,還是為滿足成年人而設立的呢?
以下是一名孤兒伯努瓦·塔勒(Benoit Talleu),被領養長大後分享的故事:[1]
有兩位朋友對話:
「我想知關於你的家庭,那是真的家庭嗎?」
「你為何這樣問呢?」
「嗯…這是因為你是被領養的。那回事是怎樣的?是否很艱難呢?」
「我不知道什麼是….. 你可以解釋給我聽嗎?」
領養是什麼?領養是在經歷連串的痛苦後,終於遇上的快樂。
1995年,一名越南女子與一名男子交合,在他們的性愛中懷上了一個孩子,那就是我。當那男子知道女子懷孕了,他很勇敢,很勇敢地逃走了。留下了兩母子,在貧窮和羞辱中打顫。
這位軟弱無助又孤單的女子,又被父母、朋友、甚至最心愛的男人拋棄的,她可以怎樣呢?
在西方國家,那所謂「已發展及文明」的方法就是要孩子在沉默中消失。在進行「醫療」程序後,那未曾被聽見的哭泣聲,自此就在黑暗中被遺忘。
在一些人的印象中,那些遺棄嬰孩的貧窮女人是冷漠無情的,將孩子放在教堂門口就走了,或是將孩子放在竹籃裡,隨河水漂流。可能有些人的確是這樣,但我的媽媽不是這樣。
在她可以選擇的範圍裡,她盡己所能給孩子最好的。她選擇了把孩子交給領養中心,期盼他可以得到一個爸爸──就是她無法給我的,以及一個媽媽──就是她逼不得已要放棄的身份。
在領養中心,這孩子受洗後得了一個名字 “Nguyen Hien Hoa”(中文試譯:阮憲和)。阮憲和和其他孤兒一樣,渴望著有一個機會大聲呼叫:「爸爸,媽媽,我愛你!」
在這一刻,他可以做什麼?沒有。他只可以靜靜地等待。
他滿心期盼,渴望有一天能有爸爸和媽媽疼愛他。這渴望同樣是他的生母將他交托給領養中心時的期盼:「我希望他和他的父母生活得快樂。」阮憲和也想:「我希望我和我的父母生活得快樂。」但他必須等。
終於,一對法國夫婦來了。他們無法懷上孩子,在來到領養中心前,他們已接受這痛苦的現實。他們決定領養,他們願意成為那沒有父母的孤兒的爸爸和媽媽。
大家都受苦了,孤兒失去父母的苦、絕望媽媽的苦,以及不育夫婦的苦。但哪種痛苦,最應該得到優先照顧?當然是孩子吧。他孤獨、軟弱無力,只能被動地等待,由成年人來主宰命運。我們也不可背叛這位母親的痛苦、勇氣和信任。最後,不育夫婦來了。他們為孩子出付出自己,成為他的爸爸和媽媽,這是基於那位生母的信賴。
時至今日,這對夫婦收養了七個孩子。阮憲和長大後,回到越南尋找母親的家族,和探望那孤兒院。他遇上了一名女子,她的經歷與阮憲和的母親相似,也是放棄了母職。當她聽到阮憲和分享他的經歷後,她抱緊著他,放聲大哭。起初阮憲和不明白,他現在知道了,這女子哭是因為她感到有盼望,知道自己的孩子有機會被愛、有養父養母的寵愛,他們會將他視為己出。
這就是領養。在以淚洗面的無盡日子中,多重痛苦得到稍稍釋放,當中有愛、甜蜜和希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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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阮憲和就是伯努瓦·塔勒(Benoit Talleu),他是越南裔法國人,曾於2013年在法國愛家大遊行中向70萬人演講,訴說孤兒心聲:「我不是你的獎品,不是你的權利!」、「這是『需要』和『想要』的分別。孤兒『需要』爸爸和媽媽。同性戀者『想要』小孩。在『需要』和『想要』之間,我留待你選擇。」
羅比斯(Robert Lopez)認為,同志運動不應再將孩子物化成滿足同志伴侶育兒渴望、或是使他們看起來與異性伴侶一樣的工具。他認為塔勒的故事,能呼籲各界停止再以犧牲孩子福祉的方式,來滿足成年人想做家長的渴望。
了解更多:
法國人:我們不仇視同性戀,我們只是捍衛兒童權
[1] Chapter 3 An Adoptee’s Manifesto Benoit Talleu [Translated by R. O. Lopez]. Robert Oscar Lopez. Jephthah’s Daughters: Innocent Casualties in the War for Family ‘Equality’. American Fighter, 2015.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