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雋寧(香港性文化學會特約研究員)
跨性別政治大行其道時,一度有不同教師(Joshua Sutcliffe、Kevin Lister和Enoch Burke等人)
因為錯稱(misgendering)學生的性別而受到制裁;然在川普的生理性別政策下,反過來有受學生愛戴的老師近日因為用了學生的新性別而被解約--就是錯稱性別事件的相反案例。
「你做初一,我做十五」,這真是我們想見到的社會嗎?當某種意識型態法律強行介入師生關係時,教育工作者如何陷入兩難?
這次不是錯稱性別……
事件發生在佛羅里達州。衛星高中教師Melissa Calhoun在未獲父母同意的情況下,使用學生想要的另一性別姓名。學生的家長向校方舉報,學區啟動調查,並確認他知道在法律禁止的情況下犯法,最終不再與他續約,變相成為全美國首位因而被解僱的教師。
Calhoun所觸犯的法規,來自2023年佛州通過的《家長授權偏離學生法定姓名表格法》(House Bill 1069)。它要求教師在使用學生的偏好姓名或代名詞前,必須取得家長書面同意。
為何有這樣的法律?
「搖擺州」之一的佛羅里達州近年來政治光譜上快速右傾,共和黨影響力大增,特別是曾出選共和黨總統初選的州長Ron DeSantis任內,推行一系列具保守色彩的政策:限制學校教授同志教育、限制15週後的墮胎、加強家長在教育上的發言權等。
政策背後的邏輯,反映部份家長對將教育外判給公營機構的不安和疑慮。它們來自早年性別左翼陣營大肆在幼年教育中,加插「性別可以選擇」和「同性戀是天生」等同志洗腦議程。當有家長提出「退出(opt-out)」時卻不得要領,感到學校強加性別左翼的價值觀於孩子身上--與父母的價值觀和信念相違背--不應由公立學校單方面和私下決定。於是,反動的力量就將價值教育部份,重新置放於父母手上。從《家長授權偏離學生法定姓名表格法》的名字可見,父母要「簽名」就是增強知情和參與的手段,也是這類法例由來的背景。
然而,這類介入師生關係的法律,在實際運作上卻壓縮了老師教學時的彈性。
彈性建立師生間的信任
Calhoun事件的兩難,在於教師的善意與法律的要求之間。
衛星高中的學生發起聲援Melissa Calhoun的行動。其中一位學生Will Mustain提到Calhoun「只是試圖表現善意…」,這個評論不無道理。如果匿稱可讓教師取得學生的信任和親近,令教學營造打成一片的順暢氛圍,實可理解--尤其當稱呼不涉及侮辱成份。甚或乎在香港處境,我們很清楚老師會以非正式、自己起的「英文名」來稱呼同學。這涉及教師的最日常和最基本任務。
困境是該名字涉及「跨性別」,也就是該州現行法規所管制的。一如校董會成員John Thomas受訪時所提及,「不論個人對此事看法如何,我們州制定的法律,就須遵守……這不僅是個人的損失,也可能是學生和整個校區的損失。」回應明顯帶點無奈,並非完全想趕走Calhoun,就像說「法律就係咁寫……唔想咁就要修法。」
更彈性的做法
若果下次修法,又變成凌駕父母的參與,這種極端鐘擺只會為學校製造多餘的恐懼。法律向來不是介入如師生這類人際關係的好方法。在這場爭議中,值得深思的是「是否非得走向極端?」
書面警告先行,二次警告再發,是否可行?父母補上簽署?建立第三方平台,讓父母、學生與教師協商,考慮在各個紀錄上採用正式名字,但在課堂上使用中立名字或英文縮寫作為代稱,具彈性方式處理會是中間出路?這些都比對立式的處理,或更能保護學校、教師、父母和學生。
若果我們相信,教師需要以身作則,那麼就應包括讓學生見到,成人世界是怎樣靈活地遊走於差異之間,而非將課室變成檢察廳,化作動轍得咎的無情監倉。沒有人希望見到教師單單因為學生的「性別」而被法律制裁,不論是那教師是Melissa Calhoun,還是Joshua Sutcliffe、Kevin Lister和Enoch Burke。
延伸閱讀:
New York Post|The Independent
作者:招雋寧 (香港性文化學會特約研究員)
本科修讀社會政策。致力研究家庭﹑性別及身體的課題。招先生為本會疏理和發掘新近的性文化知識,協助策展具學術基礎的性教育,使本會受眾獲得紮實及適時的知識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