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人違約 胎兒要死 | 美國生殖科技客戶發現代孕母飲酒 要求墮胎 代孕母辯稱那是水

梁海欣(香港性文化學會特約研究員)

就如許多美國人一樣,馬迪‧榮嘉及梅琳達‧榮嘉夫婦(Marty and Melinda Rangers)因工作繁忙,無暇懷孕生子。但他們想有孩子。在他們生意成功,有些儲蓄,又提早退休後,他們移居加勒比海,終於覺得自己預備好,可以迎接新生命了。

然而,因著40出頭的年紀及不信任當地醫療,他們決定尋找生殖科技IVF及代孕母的方法來獲得孩子。

嚴格的檢查與詳細的合約
他們表示,已就生殖科技作出仔細的研究,並挑選最好聲譽的代理商。他們與代孕母都通過了心理測試,代孕母亦通過健康檢查。隨後夫婦的胚胎移到代孕母的子宮裡。整個費用大約為10萬美金(約為77萬港幣),當中3萬美金(約23萬港幣)付予代理商,6萬5千美金(約50萬港幣)付予代孕母,還有5千美金(約3萬港幣)法律費用。

他們與代孕母簽署了長達四十頁的合約,包括一般人沒有想像過的條款。當中包括懷孕期間完全不可以吸毒和飲酒,也不可以離境。若要乘搭內陸機,要先得到醫生紙批准。代孕母在懷孕後期不可以離境,以及不可以在未有批准下有新的性伴侶。因為有新的性伴侶會增加患上性病的風險,這樣會危害胎兒。

在受孕後,夫婦二人每兩周會與代孕母通一次電話,為保險起見,太太常常閱讀代孕母在社交平台Instagram上的貼文,了解她的最新動向。

代孕母懷疑違約,夫婦決定殺胎
有一天,可怕的事就發生了。那天太太照常滑手機在Instagram看看代孕母的近況,忽然
看見一條影片──代孕母在喝看似是龍舌烈酒的飲料。

夫婦二人晴天霹靂,立即找代孕母對質。代孕母解釋說那只是水,不是酒。但夫婦二人不相信她。

榮嘉夫婦:「經過從長計議,我們認為殺掉20周的孩子是最好的決定。」他們說:「這是個艱難的決定,但因為我們之間的信任已經失去了,我們不肯定代孕母還有做些什麼事。」

夫婦要求代孕母墮胎,因為她違反了合約。夫婦說:「幸好我們的代孕母是明白事理的人,她尊重我們的意願,因此我們就此作罷。」

再次光顧生殖科技公司,是次交易成功
此事以後,夫婦二人仍然很想透過生殖科技取得孩子,便在加州尋找另一間更好信譽的代理商。最後他們選了一間有更嚴格審查服務的代理商,就是只會聘用曾生育的代孕母。

這間代理商收費貴一倍,但夫婦二人覺得「值得」。

唯一問題是在懷孕期間代孕母不願意注射新冠疫苗。在懷孕六個月時,代孕母染上了新冠病毒,結果以開刀的方式,誕下早產嬰兒。

雖然早產,但幸好女嬰身體健康。

丈夫認為,他們第二胎的成功在於他們有仔細挑選代孕母,又要求她們跟足醫生指示,包括打防疫針、有充足睡覺休息、注意飲食等等。

兩年後,夫婦二人又再想有孩子,在問了朋友意見後再尋找了另一間代理商。於是誕下了小兒子。自懷孕起,夫婦與代孕母關係愈來愈密切。在產後,夫婦與代孕母家庭成為了朋友。

結果,夫婦花了30萬美金(約230萬港幣) 獲取了女兒及兒子。

「兒童比成年人優先」Them Before Us評論:生殖工業令人誤以為可以控制一切

「兒童比成年人優先」組織成員格里斯沃德 (Patience Griswold)於網上發文,對榮嘉夫婦的經歷表示心痛,認為事件反映生殖科技對孩子的不公義及商品化,並且令人反思生命的價值。

生殖科技對孩子的不公義及商品化
金錢不是萬能的,金錢不能購買人倫關係及家庭,但生殖工業令人覺得家庭是可以用錢購買的。榮嘉夫婦花了10萬美金買第一胎,又花了30萬美金買第二胎及第三胎。愈高金額的消費,夫婦期望有更高質素的貨品。第一胎的故事尤其能反映對孩子的不公義及商品化的問題。

為何夫婦要求要殺掉第一胎?因為他們懷疑代孕母飲了酒,即使代孕母解釋那是水。懷孕期間飲酒,或會對胎兒健康造成影響。因為不想生下蠢鈍兒,夫婦要求墮胎。在那「從長計議」中,胎兒完全沒有為自己生命發聲的機會。由選擇代孕母開始,胎兒已經歷了連串的不公義:

首先,即使按原定計劃,胎兒最終會被逼經歷與代孕母骨肉分離(maternity separation)的創傷──出生後便立即要與世上唯一熟悉的人分離。
第二,代孕母答應用錢出售她懷胎九個月的胎兒。夫婦客戶用錢買孩子,孩子就像貨品般,是夫婦的財產。懷孕變成一種交易。
第三,代孕母懷疑作出了傷害胎兒的舉動──飲酒。但代孕母後來解釋那只是水。
第四,夫婦決定殺胎,因為胎兒有機會有特殊需要。

即使代孕母沒有飲酒,孩子都面對著不公義。文章沒有指出榮嘉夫婦是否不育,他們尋求生殖科技,大概只是因為自己年紀大。不育或許是令人心痛的,但代孕不是解決方法。若以代孕為解決方法,犧牲的就是要嬰兒經歷與孕母骨肉分離的創傷。

代孕合約,保障了誰?
代孕合約中的墮胎條款,不時引起公眾關注。2023年,兩名男子光顧代孕服務,後來要求代孕母墮胎。因為代孕母確診癌症,懷孕期間不能接受治療,因此需要提早生產嬰兒。但兩名男子不想照顧有機會有特殊需要的早產嬰兒,因此最終要求殺掉 34周的胎兒。[1]

生殖工業只是另類的墮胎工業
生殖工業表面看來是與墮胎工業相反的行業──前者生產孩子,後者殺掉孩子──但其實它們有許多相似之處。兩者皆會殺掉「不完美」的孩子,不論是在胚胎階段,還是在懷孕階段。而這些「不完美」,亦有機會是成年人的錯所造成的。就如代孕母飲了酒,要死的是孩子。又或是格里斯沃德在文章提到,他的妹妹因為她媽媽的成癮問題而要被墮掉。

孩子被工具化:為成年人而存在,變成獲取快樂的工具
不論是按照生殖工業或墮胎工業的邏輯,孩子是為成年人而存在的,成年人的喜好是最重要的,孩子只是成年人獲取快樂的工具。孩子的存在,變成為滿足成年人、讓他們快樂、使他們感到圓滿的手段。孩子彷彿沒有自身的價值,因此,任何可能有瑕疵的孩子,若果令成年人不高興,都面對著被殺掉的威脅。

生殖科技是現代的優生學?生命無價!
榮嘉夫婦因為第一胎可能有特殊需要就墮胎,亦即是他們害怕要為孩子提供額外的支援,又害怕他的成長發展慢過他人,又要面對身體和智力不及他人。因著這些「可能會有的缺陷」,夫婦決定殺掉孩子,判定他不值得活。然而,這會否是對現在活著的特殊需要孩子的歧視呢?生命的價值在乎什麼?

人的價值在乎什麼?是他的能力、財產、成就嗎?還是每個人都有平等的尊嚴,生命本身就寶貴,任何外在因素都無損他的價值呢? 沒有人需要「夠好」才值得活著。

我們如何對待未出生的孩子,亦影響我們如何看待自己及他人。如果我們用功利主義角度看生命,就難免把卧床者、輪椅人士、傷健人士、長者視為低一等的生命。

家長應接受自己是有限制的人
榮嘉夫婦第二胎比第一胎優秀得多,以致可以活著嗎?第二胎是早產嬰兒,也有機會有特殊需要,但夫婦沒有殺掉孩子。是誰有權判斷生死?成年人當刻的決定,就決定了哪胎活了下來,甚至可以是沒有客觀標準的。

榮嘉夫婦順利獲得兒女,從此以後就幸福快樂地生活下去嗎?誰能保證兒女可以有一生健康?誰能保證兒女校園生活美滿?誰能保證兒女無憂無慮?

做家長的──任何人也是──要接受自己不能掌控一切。要接受自己不能全方位保護孩子,要接受我們有責任照顧身邊有需要的人,而那需要有多大,有時我們不知道。沒有人可以完全免於痛苦。

格里斯沃德在文章提到,他年輕時見證著父母如何接待有特殊需要及有殘疾的孩子,有些人很短命。有一次,有名女孩比預期難照顧很多,但父母二十年來依然盡心盡力迎接每項挑戰。

格里斯沃德總結到,兒童不是成年人獲取快樂的工具。兒童也是有尊嚴的人類,應按著本相被接受和愛護。拒絕承認我們無法控制一切,將誘使我們控制其他人。生殖工業及墮胎工業所持有的功利主義,正在破壞人的尊嚴和價值。我們應保護我們當中最脆弱的一群──胎兒、嬰兒、兒童──以及為著每個人都擁有無價的生命而歡呼喝采。

參考:
I caught our surrogate drinking alcohol and made her abort the baby
https://www.dailymail.co.uk/health/article-13988521/I-caught-surrogate-drinking-alcohol-abort-baby.html

Illusions of Control and the Ableism of Big Fertility
https://thembeforeus.com/illusions-of-control-and-the-ableism-of-big-fertility/

[1] 34周為成形的胎兒,可以於母體外獨立存活。我們不能殺掉在母腹外的早產嬰兒,又為何可以殺掉在母腹內的同一嬰兒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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