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海欣(香港性文化學會項目主任)

最近看了《1946年:撼動文化的誤譯》,表面上看來是關於對聖經經文的詮釋,但以電影的鋪排,它焦點在於一班受傷者回顧自己的傷口,以及在重新思考經文意思的過程中,得著少許的安慰。這記錄片中的人物,真正想問的問題,不是「聖經在說什麼?」,而是「神究竟愛不愛我?」。
#「同性戀」(homosexual)一詞沒有出現在聖經中,但概念是存在的
記錄片的主軸是幾位深信神愛同性戀者的信徒(下稱研究人員),嘗試追蹤為何有些英語聖經(例如RSV, NASB)會採了「同性戀」(homosexual)這個字,而如果翻查原文,哥林多前書六 9 的字是「作孌童的」(原文:malakoi)、「親男色的」 (原文:arsenokoitai)。他們追查下,認為「作孌童的」、「親男色的」是指孌童者、男孩猥褻者、男性廟妓等等,而且即使是情願的,也不是完全自願,當中必然涉及權力關係,因而並非指向今日地位平等的同性相愛、互相依偎的關係。他們認為,今日的同性戀關係,並未出現於聖經世界,因此不應引用聖經來反對同性戀。他們支持同志釋經的說法。
然而,根據與耶穌、保羅同時代的神哲學家斐羅(The Works of Philo, Book 29 “The Special Laws, III”, Abr 135-137)的著作,地位平等的同性相愛、互相依偎的關係的確是存在於那個時代,與今日的同性戀關係有所相似。
依同志釋經的說法,當時的同性戀總是存在著權力關係,甚至是強姦性侵的情況,因而與今日的同性戀不能同日而語。然而,當我們細心讀聖經的經文(利未記十八22、利未記二十13、羅一26~27、林前六9~11及提前一8~11),我們會發現「攻者」和「受者」二人都受責備,如果只有「攻者」是侵犯者,「受者」是受害者,則不應責備「受者」,除非兩者都是自願的。並且,經文提到他們是「彼此」戀上對方,以及女性之間也有發生如此之事。
保羅書信的原創字「親男色的」 (arsenokoitai),是合成字,由arsen (男人) 和koitai(同床)二字組成,很大機會是來自於利未記十八22(參七十士譯本)。因此,要了解保羅書信的意思,離不開要先了解利未記的意思。然而,這重點在記錄片中完全沒有提及。
因著各種爭議,不少採用了「同性戀」(homosexual)一詞的聖經譯本,後來提出修正版,除去了這字。雖然「同性戀」(homosexual)一詞沒有出現在聖經中,但不代表聖經沒有提及與「同性戀」相關的經文。
#真理追尋者心中的鬱結:難道神不愛同性戀者嗎?
研究人員努力追查耶魯大學圖書館,想找出當年翻譯聖經委員會的會議記錄,找出在翻譯上的其他可能性。翻譯聖經委員當年決定採用這字眼,應該有他們的原因和理解。然而,記錄片中完全沒有問:「當天翻譯聖經的人,為何作這抉擇?」只是發現了:「原來有人曾作出質疑!為何呢?這人是誰呢?」
在片末,記錄了他們成功聯絡上這位質疑者——大衛,場面令人感動。原來大衛是位有同性性吸引的牧師。研究人員中,有一位名為艾德的男同性戀信徒,有一位女同性戀信徒(父親是保守派牧師),以及有位女同性戀好友的姊妹等等。他們都在問同一條問題:「難道神不愛同性戀者嗎?」
記錄片中完全沒有區分「同性戀傾向」及「同性戀行為」,而這種區分是重要的。當他們看「同性戀」(homosexual)一字時,他們理解為一個人不能撼動的核心身份,以慾望來定義一個人。然而,當我們以外在行為來理解「同性戀」的意思,就大大不同了。讓我們讀一讀林前六:
9你們豈不知不義的人不能承受神的國嗎?不要自欺!無論是淫亂的、拜偶像的、姦淫的、作孌童的、親男色的、10偷竊的、貪婪的、醉酒的、辱罵的、勒索的,都不能承受神的國。11你們中間也有人從前是這樣;但如今你們奉主耶穌基督的名,並藉著我們神的靈,已經洗淨,成聖,稱義了。(林前六9~10)
由第9節至第10節所羅列的一堆,都是指行為,是任何人都有機會犯的事,而非一個人的核心身份。偷竊的,有機會再偷;醉酒的,有機會再醉酒;有同性戀行為的,有機會再有同性戀行為。面對想偷竊、想醉酒、想發展同性戀關係的試探,神呼召人每天不斷地離開罪惡,被神洗淨。神愛罪人,但不愛罪。
因此,「同性戀者」一字本來就容易誤導人,令人以為性傾向就像性別、種族一樣,與生俱來且不能改變。更準確的字眼應是有「同性性吸引」(same-sex attraction)的人。
神愛我們,要賜平安給我們,願意不斷引導我們活出祂原本創造的美好模樣。
#信仰基督新教的性小眾LGBT比未信的更快樂
有研究發現(Barringer and Gay, 2016),信仰基督新教的性小眾LGBT比未信的LGBT更快樂,即使有受訪者上的教會是不認同同性戀關係的教會,他們仍比未信者快樂。這意味著教會不需要認同同志釋經才能接待LGBT。
這研究另一有趣發現是,LGBT的戀愛狀況與他們快樂與否,沒有太大關係。有拍拖、結婚的,並不比單身的更快樂。旁人以為,LGBT可以談戀愛就會更快樂,但原來不是。
看來,可以到教會認識神、讚頌神、過彼此相愛的生活,比起得到同性伴侶更加吸引、更為重要。
相比聖經有沒有出現「同性戀」一字,或許LGBTQ更關注的是「神愛不愛我?」。有愛與恩典包圍著,「同性戀者」不再是一個人的核心,神的兒女才是他們寶貝尊貴身份。
參考:
1946 MOVIE
https://1946themovie.com
斐羅philo
The Works of Philo
Book 29- THE SPECIAL LAWS, III*
http://www.earlychristianwritings.com/yonge/book29.html
斐羅
Abr 135-137
http://www.earlychristianwritings.com/yonge/book22.html
M. N. Barringer and David A. Gay, “Happily Religious: The Surprising Sources of Happiness among Lesbian, Gay, Bisexual, and Transgender Adults,” Sociological Inquiry 87, no. 1 (2016): 75–96.
了解更多同志釋經解讀:
同性戀是不是罪?(蘇穎智牧師)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sCNw0cVymP4&pp=ygUQ5ZCM5oCn5oiAIOaBqeemjw%3D%3D
問世間 性是何物 (江丕盛博士)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rSjxPvro-IE
同性戀是罪? (李思敬博士)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qTdPtPuAidA
真理中的恩典 (雷競業博士)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ZQBOwVOWh2Y
道德霸權?教會信仰的公共意義 (余達心博士)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OwQaszcY_Dc
「面對同性戀 教會何去何從」:答問時間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2MibYFulYg
2023年2月4日 灣仔堂週六聖餐崇拜 講題:一個你不可以不知道的原因 講員:鄭毓華姑娘 (由第23分鐘開始看,約30分鐘)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epJzdmBnY_M
辛惠蘭。《仍是權威?已經過時?反思聖經對同性戀立場的持續規範性》。中國神學研究院期刊第55期,2013。下載PDF: http://cgst-uat.net-makers.com.hk/00_publication/journal_faculty/j55_art07_JoyceSun.pdf
戴浩輝,〈同性性行為與釋經〉。《建道神學院110周年院慶學術研討會論文集》,香港:建道神學院,2010年,頁381-399。下載PDF: https://resources.abs.edu/%E5%90%8C%E6%80%A7%E6%80%A7%E8%A1%8C%E7%82%BA%E8%88%87%E9%87%8B%E7%B6%93%EF%BC%8F%E6%88%B4%E6%B5%A9%E8%BC%9D/
何善斌,〈同志釋經的困局〉。米特樂,戴浩輝編,《神學與生活 神學年刊 百年賀歲文集》,期36 (2013)。香港︰信義宗神學院,頁189-202。下載PDF: https://www.academia.edu/12936977/_%E5%90%8C%E5%BF%97%E9%87%8B%E7%B6%93%E7%9A%84%E5%9B%B0%E5%B1%80_
鮑堆均。同志釋經解讀MP3,環球聖經公會有限公司,2015。
Robert A. Gagnon, The Bible and Homosexual practice: Texts and Hermeneutics, (20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