勿以法律認可同性婚姻

( 文:洪子雲)近來同性戀者衝擊天主教堂一事,引起有關同性婚姻的討論,有議員認為基於對同性戀者的尊重應該賦予其合法的婚姻地位,但筆者認為尊重同性戀者個人選擇是一回事,對其行為加以認同、鼓勵,視之為美事,甚至以給予法律和社會上的認可又是另一回事。

從法理角度看同性婚姻

(文:王礽福)自八月十七日同志衝擊天主教堂後,同性婚姻頓成城中熱門話題。同志組織抬出人權、自由、反歧視等籌碼支持其訴求,但同性婚姻既然牽涉法律,本文就嘗試從法理角度解釋同志婚姻是否合乎家庭法的立法精神,是否家庭法所應保障的範圍。

同性婚姻與我何干?

(文:關啟文)最近加拿大政府決意推行同性婚姻,激發了不少爭論。有些人認為這是大是大非的問題,一定要反對到底,但另一些人則認為容許同性戀者結婚沒有甚麼大不了,反正這是他們兩個人的私事,與我們無關。甚至有一些人自命開明,認為同意同性婚姻才是前進、寬容,反對同性婚姻就是守舊、不寬容。這種看法真的對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