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性文化學會對《岑子杰訴律政司司長》案終極裁決之聲明: 歡迎終院判決肯定一男一女婚姻合憲合法 建議替代方案以持久授權書為藍本

2023年9月5日,香港終審法院對《岑子杰訴律政司司長》案(案件編號FACV 14/2022)作出終極裁決,重申香港繼續維持以一男一女為主體的婚姻制度,以及不承認外地同性婚姻,均屬合憲合法,並沒有侵害同性戀伴侶的人權。這與歐洲人權法庭以及國際人權法庭多次對同性婚姻的判決相符合。本會對此給予高度肯定。

【性文化通訊第四十三期:「拗直」疑雲】讓「多元」成為多元 性小眾自主自決權應受尊重 學會對傳媒報導「拗直」一說之聲明

今年年初,真光社發表「性向試改研究報告」,指任何以消除/減輕同性性吸引為目標,並促使個人重獲/加強異性性吸引的嘗試(他們稱之為「拗直」)均有害無益,更建議政府盡快立法禁止本地任何機構舉辦「拗直治療」課程。他們希望推動社會全面採用「LGBT+ 肯定」 (LGBT+ affirmative practices)的方向來輔導掙扎中的性小眾,並禁絕一切其他方式。多個傳媒及網媒做了相關報導,包括香港01、東方日報、獨立媒體、Hong Kong Free Press、明報、港台、Podcast頻道「齋傾唔做」等等。除宣傳該份報告的結果外,亦邀請部分自稱接受過「拗直治療」的人分享個人經歷。一些報導中更開名批評「新造的人協會」為同性戀者提供「拗直治療」。

香港性文化學會呼籲嚴格處理跨性別人士更改身份證一事,以保障女性及幼童權益

日期: 11/07/2023

 今日(11日),香港性文化學會(學會)聯同一位變性人於入境事務處門前向政府職員遞交請願信,呼籲政府嚴格處理未完成變性手術的跨性別人士更改身份證一事。該行動是因應今年二月,香港終審法院推翻原訟庭判決,裁定未完成變性手術跨性別人士可以更改身份證上的性別標記。

有關香港終審法院在Q 及Tse Henry 案的判決的建議書

有關香港終審法院在Q 及Tse Henry 案的判決的建議書

I.               背景

1.1         我們是一群香港市民及民間組織,致力保障女性,及所有原生性別者的法律權益(包括私隱權),尤其是在單一性別設施,所應享有權利和人身安全。我們亦支持建基於原生性別,亦即按二元性別建立的一男一女及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和社會制度。

1.2         鑑於今年2月6日,香港終審法院在Q 及Tse Henry 案 (FACV 8 & 9-2022),[1] 判定「入境處處長」敗訴;並裁定要求「跨性別」人士須「完成整全性別重置手術」,才可更改「香港身份證」性別標記的規定,是違反《香港人權法案條例》第14條所保障的私隱權,因而需要修訂有關行政規定(判詞第115段) 。對此,我們深感驚訝和懊惱!因此,本建議書將就此提出疑問和建議。我們認為政府在修訂行政規定時必須極為慎重,及充分考慮社會各種持分者的訴求和權益……

香港性文化學會對變性人改身份證性別案的聲明 輕率打開潘朵拉盒子 深遠影響誰人來承擔

2023年2月6日香港終審法院裁定,由女轉男的變性人在保留子宮和卵巢的情況下,仍可更改身份證上的性別(案件編號:FACV Nos. 8 & 9 of 2022 ;訴訟各方:TSE HENRY EDWARD v. COMMISSIONER OF REGISTRATION,Q v. COMMISSIONER OF REGISTRATION)。 法庭認為,身份證上的性別標記是用於核實身份,而非確立法律上的性別;要求變性人接受完整變性手術的規定違反人權。我們對這裁決深表質疑,認為法官所提供的理據有欠充分,他們對「人權」的理解也遠離香港社會和文化的現實。(有關論據將會以文章和講座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