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0後港女給我上的五課性教育〕 第二課:25歲首次欣賞自己
(文:鄭安然、招雋寧)「比較」使Ashley一直活在自我批評之中。路愈走,自我就愈迷失。
Ashley身邊有朋友,因著比較,她曾斷言自己沒有朋友。
「要像某某朋友在IG上放相,相片中要有許多人、很開心、一起去旅行……有這些相才算是有朋友……而我就因為沒有同類相片,就否定自己擁有友誼。」
更加蠶蝕自我的,是針對身體和性的比較。
(文:鄭安然、招雋寧)「比較」使Ashley一直活在自我批評之中。路愈走,自我就愈迷失。
Ashley身邊有朋友,因著比較,她曾斷言自己沒有朋友。
「要像某某朋友在IG上放相,相片中要有許多人、很開心、一起去旅行……有這些相才算是有朋友……而我就因為沒有同類相片,就否定自己擁有友誼。」
更加蠶蝕自我的,是針對身體和性的比較。
(文:鄭安然、招雋寧)
Ashley的故事給我上了幾堂關於身體、戀愛和性的課。長文慎入。
她介意自己的身體
「由細到大我都有一個心結——我討厭自己的樣子,特別是嘴唇。」
Ashley從少就很介意自己的身體,程度遠超於在意的層次。整個訪問裡Ashley花了不少唇舌講論自己的外型,「我的眼睛不大不少……不……是笑的時候是一條線,看起來就是細眼……」
深刻的兒時記憶,都與自己的外貌有關。
(文:招雋寧、鄭安然)在Gay圈生活過,又試過和女生拍拖到談婚論嫁的地步,孿孿直直,直直孿孿。同性戀者Alex靜下來,細問自己到底渴望男生甚麼?
他得到的答案,可能都是其他男同性戀者想要的。他發現自己想在男人想身上獲得「Man」(男子氣慨)。然而這種渴望男人的根源,並沒有解渴,因為「抱住一個好Man的男人幾耐,都係佢Man,係唔可以好似八達通咁嘟落自己度。」
這是一篇訴說男同性戀者渴望二三事的文章。
大家好,我是Anna(化名),一位在香港成長的基督徒大學生(已婚,以前中途轉科,現在正在讀第二個大學學位)。最近有個機會讓我回顧過去不易分享的經歷——沉迷色情的問題。
(文:Julian)近日看見Ellen Page出櫃說自己是跨性別,從此改名為Elliot Page,也呼籲大家:請用「他」形容我。不少主流媒體都讚揚Page勇敢「做自己」,Page也在Twitter上表示「完全擁抱自己」(fully embrace who I am)。但也有不少網民對此覺得奇怪及陌生,如不明白變性及跨性別的分別。或許我明白Page的感受,也明白Page為何會如此改名。因為我曾有類似經歷,但最後我對何謂「做自己」及「擁抱自己」有新體會。我希望用自己的經歷令大家更明白Page,特別是當你身邊有類似經歷的朋友。我也希望社會大眾可以認識媒體較少報導的「另類」跨性別故事。
我今年29歳,是一個生理男性,但從我大約四至五歲開始(雖然記憶模糊,但我知道是小學前),就非常渴望成為一個女生,直至近年才完全接納和享受自己是男性。
(文:招雋寧)
有同性戀吸引的基督徒,順從渴望,在同性戀愛中過活是某些人的選擇,但他們心底又往往知道,這種選擇與基督群體的性倫理不符。無論多渴望在性方面討神的接納,討教會的接納,但卻又無法輕易撇掉同性的吸引。不順從同性吸引而生活,又感受到摧殘精神的壓力。與此同時,有些人又因為選擇順服聖靈,在靈性上獲得支撐和滿足。
今次接受「香港性文化學會」訪問的22歲男孩Owen(化名),分享了自己在種種選擇中遊走的經歷。
(文:梁海欣)
初次與子賢(化名)見面時,只覺得他是一位普普通通的90後青年人。直到他告訴我:「我有2.5個前度女朋友。」我便對他的愛情故事,深感興趣。
「兩個就兩個,三個就三個,如何2.5個呢?」我就像個由上一代而來的老婆婆般。
「我們曾經相偎而睡、曾經親吻,但由始至終,我們只是『朋友』。」子賢很平淡地說。
「為什麼呢?你不喜歡她嗎?為什麼不正式開始戀愛?」這樣親密的身體接觸,你們不是相愛的嗎?
「因為由客觀條件來說,她不適合我。」子賢忽然變得很理性。
相信讀者們與我一樣,頭腦上充滿問號。
(文:梁海欣)
「你一歲時穿起一條綠色裙子,叔叔笑言:『即使穿了裙子,也不像女孩子呢。』然後你很生氣,走了去。」有次媽媽偶爾提起了這件我不知道的事。
原來我和女性身份「不相容」的故事,自一歲起,甚至未滿一歲時已經開始了。
自小我就不喜歡穿裙子,一直不知道為什麼,最近聽見媽媽提起這個小片段,不禁聯想:會否是有關係的呢?
穿裙子不方便之處是,當你穿了裙子,就連行為舉止也要跟隨著調節。同一個姿勢、同一個動作,如果你在穿褲子,沒有人會有意見。但如果是在穿裙,其他人就會有意見:「穿了裙子,要斯文一點!」這也太麻煩了吧。
若說有甚麼總是伴隨著我的人生──就是抑鬱。只是看著鏡子中的自己,也會讓我憂鬱與苦悶。我所看到的,並不真實反映著內裡「真正」的我。
自我記憶所及,我總覺得自己是個女孩子。我的感覺來自覺得自己行為像個女孩子,並且喜歡女孩子的玩意。年少時,我的表現只被視為「溫文」及「娘娘腔」,而且也被認為這個階段很快便會過去。
由於我的女性傾向,我很少跟男孩子連繫或相處。我討厭他們總是玩得亂七八糟。反而,我跟女孩子一起時則感到很自在,並能在她們那裡找到認同,分享相若的喜惡。自青春期開始,為我帶來更大的苦惱,因為我發覺自己在性方面被男性吸引著。我感到驚恐、沮喪及困惑,完全不知自己怎麼了。
(文:招雋寧)
「給大家一個彩蛋,剛才我們的接吻(婚禮揭頭紗後的接吻),是我們第一次向對方的親吻…」一對新人的分享令在座相當驚訝。
第一次親吻?對,這消息為這場婚禮掀起另一高潮,額外添加驚訝和歡興。
現場一對新人是基督徒。拍拖又不接吻,即使對那些信教的人來說,也有不少人認為是難以發生的。他們二人受訪,「有人覺得很難堅持,你們是怎樣做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