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新法重新定義「不育」 同志可索保險做人工受孕

招雋寧(香港性文化學會特約研究員)

兩個男同志無法生孩子,是自然和不可改變的事實,絕非疾病。如今加州政府卻改寫了「不育」的定義,將無法生育的關係改寫成醫療上的「不育」,更可以「claim保險」。

民主黨的明日新星、加州州長紐森(Gavin Newsom)在2024年9月簽署一項新法案,重新定義該州的「不育症」的定義。新法律《參議院法案729》,要求醫療保險公司承擔體外人工受孕(IVF)治療的費用,並涵蓋同志群體(LGBTQ),使本身與生育不相關的同性伴侶亦可被視作「醫療上的不育」,變相可以申請醫療保險,支付人工生育的醫療費用。

過去「不育」的定義,主要是基於醫學診斷,即夫妻在經過一定時間、無避孕行房後,仍無法成功懷孕的情況。「不育」從來不過問該伴侶的性傾向。而新法案則改寫了定義,擴展到任何關係的人。在新的定義下,只要有人無法在沒有醫療干預的情況下生育,即可被視為「不育」。

無疑,在同志議程的牌面上,這次立法是「同志生育權」的勝利,而實質卻是為用醫保「慳錢」大開方便之門,也將恐怕會進一步推高已經相當高昂的保費。可是新法被批評不單是錢的問題,更加在於它刻意創造出缺乏父或母的家庭結構,令人質疑這不符合社會照顧下一代的道義。紐森在新聞稿中形容加州是「是令人自豪的生殖自由州份」,強調人人都有實現「他們想要的家庭」的權利。但到底成人成家立室的欲望,能否凌駕兒童需要原生父母的基本需求?

加州家庭理事會(California Family Council)去年已批評法案,質疑這種法律只滿足成人的欲望,而忽視兒童擁有原生父母的權利,亦未有充分考慮孩子的福祉。批評者形容是「自私的立法」,將促使更多孩子出生在只有媽媽或只有爸爸的家庭中,失去原生父或母的陪伴。

著名兒童權利組織「Them Before Us」的創辦人Katy Faust亦曾撰寫題為「加州法案將使保險無限制地創造一眾無母和無父(Motherless And Fatherless)的兒童」的文章,指出這種要求保險公司承擔「不能生育」而非「醫學性不育」的情況並不公平,並潛在地損害兒童的根本利益。值得注意的是,Katy Faust本身亦由兩位同性戀母親所養大,經常挺身而出,為同類兒童需要原生父母而發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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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orld Magazine》

 

作者:招雋寧 (香港性文化學會特約研究員)
本科修讀社會政策。致力研究家庭﹑性別及身體的課題。招先生為本會疏理和發掘新近的性文化知識,協助策展具學術基礎的性教育,使本會受眾獲得紮實及適時的知識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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