吵架時先怪責情人 還是先檢討自己會更好?

招雋寧(特約研究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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戀人總有吵架的時候。問題出現時,你傾向先怪責另一半,還是先檢討自己呢?

學術界普遍認為,能夠先檢討自己的做法,會令戀愛關係更加健康。他們將能夠先行檢討自己狀況,稱為戀愛關係的自我調節(relationship self regulation)能力。

自我調節這概念,本身是指人想令自己到達某一標準,付出努力去改變自己的思想、情感、衝動或口味,以及行為表現。善於自我調節的戀人,在關係出現問題時,會先檢討自己的行為,並嘗試新的做法,而非先去怪責自己的另一半。

在美國研究婚姻和家庭治療的Mallory Meyer嘗試比較以下四種戀愛關係,並觀察處於哪一種關係的人,會為了更好的關係,更傾向付出努力,改變自己:
1.     處於首段婚姻
2.     從沒離婚,現處於同居
3.     處於再婚
4.     婚姻離異後同居

學者在戀愛評估平台RELATE上收集了6,591個樣木,用以分析。樣本中屬於首段婚姻的佔了二千多個,其餘三類分別各佔一千多個。

首段婚姻的群組在溝通付出和關係自我調節方面,普遍表現較佳。換言之,處於首段婚姻的個人是最為努力透過自我改變去經營關係;儘管比起其餘三種關係,前者的努力程度只高出不多。

研究員按高至低排列了各關係的自我調節程度:處於首段婚姻>兩種同居>再婚。

為何再婚者會比同居的人傾向不改變自己?研究員推測,離異後同居的人會感到同居完全是婚姻的另一回事,於是仍然願意嘗試在新形態關係中付出。相反,再婚的人,在相處一段時間過後,當再次遇到首段婚姻的相類困境時,就會聯想起以往失敗的經驗,更容易以為努力都是徒然。這種致命的取態令人不願自我調節。

在戀愛教育中,提到自我調節的觀念是很重要的。研究員提議,當提到自我調節時,也需要注意要不同關係的處境,尤其是再婚的伴侶。因為他們在溝通、處理關係張力上可能會比其他同居或首次結婚的人,需要更多鼓勵。由於再婚的人更傾向拒絕婚前輔導,於是鼓勵他們獲得接見或資訊都是值得考慮的。

此研究也不是要定再婚者的死刑。因為研究員亦補充,以統計學方式推算(為自我調節的分數推高一個S.D.),再婚的人只要願意在關係自我調節方面,再多付出一點,其情況將與處於首段婚姻的人無異。

參考文獻:
Meyer, M.J. (2011). Working hard or hardly working? Comparing relationship self-regulation levels of cohabiting, married, and remarried individuals(thesis and dissertations 2623) [Master Theses, Brigham Young University]. BYU Scholars Archive.

作者:招雋寧 (香港性文化學會特約研究員)
本科修讀社會政策。致力研究家庭﹑性別及身體的課題。招先生為本會疏理和發掘新近的性文化知識,協助策展具學術基礎的性教育,使本會受眾獲得紮實及適時的知識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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