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居】同居很可能令人滑進不幸福的婚姻? 從《歎息橋》Ken 和 Joyce 的關係說起

(文:梁海欣)

(*警告:含大量劇透)

《歎息橋》是一套香港電視劇,於2020年在ViuTV播出(現時可以在網上觀看)。當中穿插好幾對情侶的愛情故事,當中Ken 和 Joyce 的關係或者可以讓我們瞥見婚前同居的一些壞影響。

.輕率開始戀愛,輕率開始同居
.年華老去,八年感情拖泥帶水
.留下太多家居回憶,難以磨滅
.由婚前同居滑進不幸福的婚姻
.婚前同居不同居?滑進婚姻(sliding into)VS 決定結婚(deciding)

【圍爐取暖】性別X信仰暑期工作坊

「好似得我一個堅持信仰價值觀,好無力…」
「D 朋友成日問我點解唔同居,好煩…」
「其實有時我都有D掙扎…」

我地學會希望找一D對性別和信仰等有興趣想知多D的年青信徒,一齊交流和傾計。

詳情如下:
性別X信仰暑期工作坊
人數:十人以內
7月25,26,27,28日
(下午1-4時)

對象:想認識多D性別課題的中學生或大學生信徒
地點:香港九龍深水埗基隆街184至190號龍祥大廈9樓A室(近深水埗站A2出口,步行約10分鐘)

報名:https://forms.gle/tdmoBSW5GhRxmqAW7

【反思同居】一齊為何要結婚?回應「最重要只是心態」和「結婚都會離婚」

(文:鄭安然)

近日,網上論壇有人分享自己的婚姻故事,標題為「好彩冇婚前同居,先可以同老婆一齊」,表達他與妻子在婚姻初期有無數矛盾和衝突,甚至閃過離婚的念頭,但最後因為婚姻的承諾和婚姻文化令他們繼續堅持。一方面記起自己婚姻的初衷,另一方面覺得自己籌備很久的婚姻,不想太快結束,也覺得如果離婚要跟家人交代十分麻煩。當他們堅持下去,發現當初的衝突在不知不覺間慢慢解決和適應,令他發現婚姻可以幫助他與自己相愛的人在一起,反而經歷困難後更加甜蜜。他設想如果自己昔日同居,就會很快覺得不合適而分手,不能與今天的老婆一齊,將會成為他一生遺憾。

一圖看懂 為何婚前同居試試心態不可取

如果有人說:「同居是為了試試能不能合得來!」

他可能遺留了一個很重要的關鍵:婚盟對磨合成功相當重要!

相見好,同住難。基本上同住就必然會有磨擦,需要磨合。至於能否磨合成功,很視乎雙方有沒有足夠的決心和對關係的委身。在這一點上,仍在試驗關係、對關係沒有不離不棄的委身時便同住,反而可能會加速分手。

若果磨合需要五年、十年,同居試婚,想試多久?能試多少次?

[祈禱會消息] 性文化祈禱會(2022年4月)

性文化祈禱會(2022年4月)
主辦:香港性文化學會
主題:了解新一代婚前同居現象
日期:2022年4月21日(星期四)
時間:9pm -10pm
形式:Zoom (連結將於報名後發出)
流程:主題分享、學會近況、禱告
目的:
1. 了解新一代打算同居的情況有多普遍
2. 了解同居背後的一些原因
3. 以憐憫的心為他們禱告

報名(google form):
https://forms.gle/y8HN2RMU8mn7JEEv6

廿歲結婚危危乎 拒絕婚前同居更大保障

(文:招雋寧)

幾多歲結婚好?

廿歲出頭,事業起步「搏殺」期。許多人都會想,先建立起事業,到3字頭(30多歲)才考慮結婚。有種普遍的印象認為,太早結婚,離婚機會更大。當人等到30多歲,才開始有更豐富的社會歷練和成熟心智,就會做到更好的人生決定,更能成為別人的好配偶。事實上香港女性首次結婚的年齡中位數是30.4;男性則是31.9,這與美國的數字相約。

美國社會學家Nicholas Wolfinger曾在2015年發表樣本接近萬人的研究,指出相比那些到接近30歲才結婚的人,20歲出頭就結婚的人有更大機會離婚。而過了32歲才結婚的人,每遲一年才結婚,離異的機會增加5%。這似乎反映了30歲前後結婚,有著某種潛藏的好處。

如何能得到最大的性滿足?結婚竟然比同居好?

(文:梁海欣)

如何能得到最大的性滿足?有些人認為要常常更換或有多個性伴侶,或是有高超的性技巧,才會有性滿足;又可能有人認為要先測試伴侶的性表現,如果床事不合就要換人,這樣才能找到性滿足。但原來有不少研究發現,整體來說,相比單身、同居及離婚的人,在一生一世的婚盟內的夫妻,他們的性滿足是最大的。
一) 有研究發現已婚比同居有更大性滿足
二) 從構成性滿足的四大要素看婚盟的重要性
三) 故事分享:Peter牧師師母大談親身經歷

戀愛關係卡住了 會有出路嗎?學者建議戀愛教育必修「卡住」這一課

(文:招雋寧)健康的戀愛關係是持續穩定和互相委身的,但即使關係再委身,都會面對實在的困境而面臨分手危機。
根據「委身理論」,分手由一推力和一阻力組成——即兩人不再把自己託負給對方(不再委身),以及限制分手的阻力減到最少。
有些處境,阻力很大,例如已同居、另一半的情緒勒索,或是感到強烈義務保持關係等等,這會令關係變得「卡住」。卡住的關係(stuck relationship)會傷害那人本身的身心健康。

婚前「試性」有用嗎?拆解都市性迷思

(文:鄭安然)以前,我們會看對方的性格、興趣、價值觀等是否跟自己配合或喜歡,就決定是否開始(或繼續一起)。今天,有些人在這個「擇偶要求」表格加了「性事」一項,看看對方的性喜好和技巧等是否適合自己,否則未必會一起。他們認為既然性格興趣等要磨合和觀察,「性」在愛情也扮演一個必要角色,為何不能同樣磨合和觀察?筆者讀書時曾聽過一個女性朋友跟男友分手的原因,是不喜歡他的性行為風格(Style)。又有人會主張婚前應該要有性行為,看看跟對方的性生活是否協調(俗稱:「睇下夾唔夾」),否則婚後才發現不合適就太遲,婚後生活必然難過。近日我也聽過有人說應在曖昧期甚至朋友階段就上床試試,如果不合意就不會拍拖,繼續做朋友。以下我會從2010年一個心理學研究出發,檢視以上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