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愛觀→
不同層面↓ |
(極端)傳統性愛觀 | 開明的人格主義
Personalism |
(徹底的)性解放 |
---|---|---|---|
性愛的基本意義 | . 性主要是生育的工具,維持社會和人類的存在。 | . 性愛是兩個人格(而不單是身體)的聯合 . 性與整全的人格發展和美善的人際關係不可分割 |
. 性就是透過身體接觸 追尋快感 . 唯一目的就是「好爽」! |
性的價值 | . 性沒有內在和崇高的價值,主要是工具價值。 . 有時甚至貶低性是低賤或污穢,平時連提也不可。 |
. 性和性快感本身有價值,不用否定。 . 然而性的更大意義是人格/生命之間互相尊重的親密接觸。 |
. 性是至高的價值、甚或神聖! . 所以,所有性表達都是好的(沒有底線)! |
如何看「性壓抑」? | . 由於性出軌有破壞性,所以要嚴密控制。 . 為了減少社會問題,「性壓抑」可是好事。 |
. 在不違以上大前提下合宜地爭取性快感;而避免不合宜地獲得性快感(如將性對象物化),是合乎理性和道德的,不應使用貶義的「性壓抑」稱呼。 | . 所有性壓抑都不好 . 「性壓抑」是「原罪」(original sin)! |
性道德標準 | . 嚴守傳統的性禁忌,有時甚至有壓逼性。 . 很多時對女性的標準更高,男子則可「風流」,雙重標準! |
. 應盡可能追尋優質的性愛,避免劣質的性愛。 . 美好的性愛,就是促進整全的人格發展和美善的人際關係的,反之則並非美好。 |
. 要自願,不傷害他人 . 其他標準則沒有,也不需要!(所以要顛覆傳統標準) . 但反過來性保守思想(如貞潔)會受到批評和譴責。 |
兩性地位 | . 傾向父權,男尊女卑。 | . 男女地位平等,應互相尊重、彼此忠誠。 . 男女都應追尋優質性愛,同樣受性道德標準指引,不應有雙重標準。 |
. 男女地位平等,不應有雙重標準。 . 不分男女,都應追尋性解放和最大的性快感,毋需受性道德標準限制。 . 豪爽女人 // 豪爽男人! |
婚姻 | . 相當硬性的婚姻制度,主要是促進社會的穩定。 . 往往傾向父權,妻子好像只為孩子和丈夫而活,沒有獨立的尊嚴。 |
. 人格的最高發展在於承諾和委身於一些深刻關係。 . 所以符合人格主義的性愛,應朝向兩性彼此承諾並互相委身的深刻關係───最少這是應努力的方向。 . 人格發展應兼顧個人與社群,婚姻能為社會融和兩性關係,且把愛情延伸到下一代(愛情結晶品),並促進common good。 |
. 婚姻嚴重限制性慾求,所以是性壓抑,不可取! . 一,取消婚姻制度;二,在婚姻制度內顛覆婚姻──鼓吹小三四五六… |
身體與心靈 | . 兩者割裂,強調性的功能性,有時會提到愛。 . 但整體而言是傾向有社會功能但沒有性愛。 . 甚或有愛冇性,因為傳統二元論認為人生的最高幸褔和美善是精神性的,而性則是邪惡或誘惑的泉源──只可提防,不可慶賀。 |
. 兩者應結合,身體與心靈是緊密互動的整體。 . 性愛合一是理想。 |
. 兩者割裂,強調性的愉悅(或「逾越」),有時會提到愛。 . 但整體而言是有性冇愛,愛最少是不必要的。 |
自由與法制 | . 不重視性自由。 . 性道德要透過強大的社會道德共識,再加上法律去維持。 |
. 性道德與性自由同樣重要,兩者要取得平衡。 . 一些嚴重有乖倫常的性行為(如亂倫),還是要禁止。 . 沒那麼嚴重但仍然對社會和青少年有負面影響的,則以合理的程度規管(如色情物品)。 . 其他則容讓甚大的性自由,但被容許的性行為仍要區分:值得鼓勵的(如性愛合一);中性的(如不同性招式);不值得鼓勵的(如性濫交)。 . 這些理念透過社會輿論和教育去傳遞。 |
. 性自由是至高價值,所以基本上反對以法律去規管性行為。 . 傳統的性道德也要打破,讓各種性行為都自由自在,不受壓力。 . 但反過來一些傳統性觀念要透過歧視法等去禁制;或透過構建新的社會共識去打擊。 |
結語:
三種性愛觀系都有其終極前設(還有很多複雜的中間系統),不能簡單用邏輯證明,這是現代多元社會的難題,我們要互相明白和尊重。
然而理性的標準還是有的(參「六大判準」*),每個人可綜合各種考慮去衝量(如人類經驗、內在一致性、後果等),作出抉擇。
現代人大多摒棄傳統性愛觀──而它的確有不少弊病,但往往一下子跳到性解放的立場,這卻忽略了還有開明的人格主義──它一方面避免了傳統的流弊,又沒有性解放那麼極端。最終的抉擇要清楚明白不同性愛觀的所有涵義。
*合理的性道德規範:六大判準
我們判別不同性哲學時,可使用以下判準:
1) 它與人性(生理、心理等層面)是吻合的。
2) 它能保障人格尊嚴,和促進自我的提升和完善,有助個人締造美善的人生。
3) 它能促進合宜和美好的人際關係。
4) 它能促進最大多數人的快樂(社會公益)。(若家庭制度與社會公益攸關,那性倫理應是能鞏固家庭而不是破壞家庭。)
5) 整體而言,它能自圓其說。(這是基本邏輯要求。)
6) 整體而言,它與其他層面的價值(道德直覺)是吻合的。(這是融貫系統的理性要求。)
**本會樂意與各教會合辦性哲學課程(形式可再議),有興趣請聯絡鄭安然先生 (電話3165-1858 或電郵至 info@scs.org.h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