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中立?自欺欺人! 同性戀與宗教自由(三)

(文:王礽福) 時移勢易,基督教在許多西方國家的地位已由中心化演變為邊緣化,影響力愈來愈有限,再說甚麼宗教壓迫異端的話,已是一種脫離現實的僵化思考,把時空停留在中世紀。事實上有些人一直企圖將宗教踢出公共空間,認為宗教屬於私人領域,不屬公共領域所要考量的範圍。

自由也有界限:同性戀與宗教自由(一)

(文:王礽福) 二零零四年六月三十日,瑞典法院判處一名牧師入獄一個月,原因是他在講道時冒犯同性戀者,觸犯歧視條例。被判罪的牧師曾在一場講道中以「不正常」、「社會中的毒瘤」來形容同性戀。主控官要求被告澄清是否認為同性戀是病態,被告直認不諱,並指這是聖經的觀點。

過早發生性行為容易帶來心靈創傷

(文:洪子雲)九月十日的經濟日報港聞版談到「5%中學生嘗禁果,身心健康差」,當中說到:「學者坦言,青少年行為上接受婚前性行為,是大勢所趨,惟在思想上未能適應,甚至沒有避孕措施。另黃志威醫生又說:「雖然青少年性行為上早熟,思想上卻不進步,即使發生性行為也不用安全套,事後亦不去求診,結果香港的墮胎率在發展國家中位居前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