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性文化學會呼籲嚴格處理跨性別人士更改身份證一事,以保障女性及幼童權益
日期: 11/07/2023
今日(11日),香港性文化學會(學會)聯同一位變性人於入境事務處門前向政府職員遞交請願信,呼籲政府嚴格處理未完成變性手術的跨性別人士更改身份證一事。該行動是因應今年二月,香港終審法院推翻原訟庭判決,裁定未完成變性手術跨性別人士可以更改身份證上的性別標記。
日期: 11/07/2023
今日(11日),香港性文化學會(學會)聯同一位變性人於入境事務處門前向政府職員遞交請願信,呼籲政府嚴格處理未完成變性手術的跨性別人士更改身份證一事。該行動是因應今年二月,香港終審法院推翻原訟庭判決,裁定未完成變性手術跨性別人士可以更改身份證上的性別標記。
2023年2月6日香港終審法院裁定,由女轉男的變性人在保留子宮和卵巢的情況下,仍可更改身份證上的性別(案件編號:FACV Nos. 8 & 9 of 2022 ;訴訟各方:TSE HENRY EDWARD v. COMMISSIONER OF REGISTRATION,Q v. COMMISSIONER OF REGISTRATION)。 法庭認為,身份證上的性別標記是用於核實身份,而非確立法律上的性別;要求變性人接受完整變性手術的規定違反人權。我們對這裁決深表質疑,認為法官所提供的理據有欠充分,他們對「人權」的理解也遠離香港社會和文化的現實。(有關論據將會以文章和講座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