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戀者領養小孩真的無問題?

陳錦添(皮膚科及性病科專科醫生)

130430_A16_同性戀者領養小孩真的無問題?美國心理學會(APA)在2005年的簡報聲稱:「沒有任何單一研究發現…同性戀父母的子女,相對異性戀父母的子女,有任何明顯受到缺損之處。」西方主流傳媒傾向重覆這訊息,把不同意這結論的人標籤為「無知」,而香港傳媒大多追隨「先進」國家,所以往往對學術界的不同意見聞所未聞。

然而L. Marks教授在社會科學期刊[Social Science Research 2012]詳細查考APA引用的59份文章,發現並無足夠證據支持它的聲明。美國兒科醫生學會(ACP)在2012年的報告,也指出支持同性撫養的研究大多有嚴重缺陷 (www.Best4Children.org)。

ACP指出,「研究顯示,在同性家庭中養育的孩子,更有可能經歷性混亂,參與高風險的性實驗,和之後採納同性戀的身分。」我已指出同性戀者的健康和情緒都面對較大問題,而且比較短壽。有時同運也會提出類似數據,如六名加拿大「酷兒」於2009年向加國人權委員會投訴時,就承認同性戀社群無論在平均壽命、自殺率、吸煙率、酒精或藥物濫用、抑鬱、愛滋病、癌症等問題上,都比全國人口嚴重不少。(http://www.xtra.ca/BinaryContent/pdf/human%20rights%20complaint.pdf)

ACP也指出同性伴侶關係並不長久,「平均的同性關係只有二至三年」。荷蘭一項調查顯示,男同性戀的承諾關係平均只維持1.5年,而且期間男同性戀者平均每年和8個其他人發生關係。(Marie Xiridoui, et al., “The contribution of steady & casual partnerships to the incidence of HIV infection among homosexual men in Amsterdam,” AIDS 17 (2003): 1029-38.)這不單影響孩子的安全感及長大後對人的信任,更很有可能使孩子在成長的過程中就要承受家長離異的創傷。又如同性家庭中有相當高比例出現家庭暴力(香港同運爭取受家暴條例保護時也承認這點),我們要孩子在恐懼惶恐的氣氛中長大嗎?

ACP這樣作結論:「改變對同性撫養長久以來的禁制,…是不恰當,對孩童產生潛在的風險,是既危險且不負責任的。這立場是建基於現時所有的最佳科學[證據]。」為著孩子的福祉,我們在盲目追逐西方潮流前,還是要三思。

【原文刊於《AM730》,2013年4月30日,頁A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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