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含劇透】強姦與強姦犯:他們心態與動機 由《不赦之罪》的阿樂說起 附五問五答 回應宗教與法律問題

梁海欣(香港性文化學會特約研究員)

取自Golden Scenehttps://goldenscene.com/movie/618bff62-e23d-4c2c-a1cf-92bc14c4c927/%E4%B8%8D%E8%B5%A6%E4%B9%8B%E7%BD%AA

港產片《不赦之罪》近日上映,電影以基督宗教為主軸,探討愛與寬恕的話題。兩位導演林善、譚善揚皆為基督徒,譚善揚在接受訪問時表示,他在教會不時聽到各種見證故事,包括吸毒者、販毒者、甚至殺人犯,唯獨未曾聽見強姦犯的分享。他疑問道:「是否性侵就是不能赦免的罪?」[1]

顯然,性侵可否得到赦免,與能否聽到強姦犯在台上分享,是兩碼子事。前者談及什麼罪可得赦免,是神學問題;而後者則為實際牧養問題,需要考慮到台下聽眾的接受程度、分享者的情緒與自我形象、所屬群體能否盛載等等,講見證是以榮神益人為大前題,需要避免造成更大傷害或絆倒他人(即是使他人在信仰上失腳)。難以聽到的公開分享,又何止性侵?曾有外遇的、曾做第三者的、曾有同性關係的、曾與男女朋友同居的、曾墮胎的,都不容易作分享。雖然只能私下個別關顧,但仍無阻我們與人同行,見證神的憐憫與寬恕。

要同行,首先要了解。不錯,每一個都是獨特的人,有著不一樣的經歷,每次遇上,都應細心聆聽,避免先入為主。但如果能在遇上當事人之前,對該範疇有多點基本認識,有些心理準備或許有幫助。本文將嘗試引述一些對於強姦犯心態與動機的研究,以了解一下這類人士的情況及其背後的問題。

由《不赦之罪》阿樂的成長經歷說起

當梁牧師(黃秋生飾)問阿樂(歐鎮灝飾),為何不找朋友遊玩,阿樂回答:「我沒有朋友。」這話很可能是真實的:在中學受盡欺凌、家庭學校支援不足、又被唯一信賴的女同學出賣和背叛。

按照艾瑞克森(E. Erikson)的人格發展論,青少年渴求同儕認同,需要建立歸屬感以提升自尊感,又渴求得到異性的欣賞,如果受到連環打擊,便會落入迷惘混亂的狀態。[2]《不赦之罪》的劇情使不少網民想起《混沌少年時》(Adolescence), 同樣是青春期的男主角,受到連環打擊,自尊心受挫,繼而更引發極端扭曲的行為問題。

阿樂與真實的強姦犯相似嗎?研究發現:強姦犯共同特徵──欠缺同理心、自戀、仇視女性

腦神經學博士弗雷德·施瓦勒(Fred Schwaller)曾於網上撰文,探討強姦犯的心理。[3] 他指出強姦行為背後的動機有很多種,很難量化,但有些研究發現,強姦犯有些共同特徵:欠缺同理心、自戀、仇視女性。

有毒的男子氣慨(toxic masculinity)
他引用美國心理學家雪莉·漢比教授(Sherry Hamby)的說法:「性侵犯並非為了性滿足或性興趣,而是為了控制他人。」漢比教授認為,是「有毒的男性氣質」(toxic masculinity) 助長強姦文化。 她說:「很多強暴和其他性侵犯的施暴者都是年輕男性….. 在很多情況下,在男性同儕中獲得社會地位的唯一途徑是擁有豐富的性經驗,而缺乏性生活往往被視為恥辱。」她認為,這種同儕壓力導致男性成為性侵犯者,因為「許多人非常恐慌,擔心自己會被同儕發現缺乏性經驗。」換句話說,有些強姦犯想顯示自己的男子氣概,因而嘗試透過強暴行為支配女性,並欲擺脫欠缺性生活的恥辱標籤。

從這方面看,電影中的阿樂雖然偏向柔弱,並沒有展示出很強的男性特質;但他在學校受盡欺凌,且沒有得到校方或家長的支援。他受著肢體暴力、性暴力的傷害,反使他容易墮入以暴力解決問題的圈套。面對因著對女同學的迷戀及因被性暴力傷害而來的憤怒,阿樂以強姦作為報復。阿樂可歸為「報復性強姦犯」(Vindictive rapist)一類。(詳見下文)

強姦犯的類型

強姦犯有幾種類型。一種是機會主義強姦犯,他們會抓住任何機會來出手,例如在受害者受酒精的影響下而失去自我控制時出手。[4]

另一種是施虐型強姦犯,他們的動機是羞辱和貶低受害者。

報復性強姦犯的憤怒和攻擊性直接針對女性。這樣的強姦犯認為,他之所以被允許對女性進行性侵犯,是因為他覺得自己過去曾受到女性的傷害、拒絕或冤枉。阿樂可能是這種。

另外還有性慾強姦犯及憤怒強姦犯,[5] 分類上也可分做伴侶強姦、約會強姦、在上者強姦、陌生人強姦等。[6]

強姦犯常常否認強姦受害者,並經常試圖為自己的行為辯護。承認強姦的男性也常常試圖為自己的行為找藉口。例如,電影中阿樂便說「那我也可以原諒晴晴(陳書昕飾)了」便是這種情況(梁牧師因而變得憤怒)。[7]但不論是哪一種強姦犯,他們都存在一定共通點。

強姦不是為了解決性慾,而是一種特殊的暴力行為

每逢談及強姦時,必有人會認為那是社會對性過於壓抑所致。持這種論調的人便會認為減輕強姦問題的方法,是放鬆色情行業,鼓勵有性不滿者多看AV。演化生物學家蘭迪·索恩希爾(Randy Thornhil)和演化人類學家克雷格·帕爾默(Craig Palmer)甚至認為,強姦是一種適應性行為──達爾文自然選擇的結果,並認為其演化是為了提高男性的生殖成功率。他們指出,大多數受害者是育齡女性,這支持了他們的假設:強姦確實源於生育慾望,其主要動機確實是性本身。

然而,他們的著作 ” A Natural History of Rape: Biological Bases of Sexual Coercion “(中文試譯:《強姦的自然史:性脅迫的生物學基礎》) 在科學期刊”Nature”(中文試譯:《自然》)上遭到了嚴厲批評。該期刊稱,作者引用的證據具有誤導性、偏見性,或「同樣支持其他解釋」。

故施瓦勒特別表明,必須知道強姦並非精神病,而是一種刑事犯罪。雖然有些強姦犯可能患有精神病,但並不存在迫使人們強姦他人的精神病。他指,現時大多數社會科學家、心理學家和女性主義運動者都認為,強姦幾乎完全與權力和暴力有關。他們認為,強姦並非出於情慾,而是由控制和支配的慾望所驅動,也可能源自於對女性的仇恨和敵意。

由是觀之,色情行業和影像不但不能緩和強姦問題反而可能強化強姦神話。

對女性的敵意及強姦神話

在電影中,阿樂的行為由恨意驅動。編導們沒有展示阿樂對女性的一貫看法也沒詳細描述他如何看待自己的性慾。不過,施瓦勒便指出,強姦犯通常將女性視為滿足男性性需求的性對象。他們往往持有錯誤的信念,這些信念通常被稱為強姦迷思(rape myth)。例如,強姦犯可能認為,如果女性說「不」,她真正的意思是「是」,只是在玩弄他或挑戰他。

美國社會心理學家安東尼婭·艾比(Antonia Abbey)寫道,一位強姦慣犯認為這名女子「只是難以接近」。另一位則認為,「大多數女性一開始都會說『不』。男人必須堅持下去,才能確定她是否真心實意。」艾比則引用了另一位慣犯的話:「我感覺自己得到了應得的東西,感覺自己是在報復她引起我的性慾。」這名男子將自己的兩次強姦經歷描述為「強烈」、「刺激」和「非常刺激」。

雪莉·漢比認為,在某些文化中,父權制和支配地位體現為一種「非人化」的現象,女性被視為低於男性的存在。這使得女性更容易成為攻擊的目標。他說,對於這些文化中的男性而言,「他們所接受的文化訓練的一部分就是讓他們失去對自身情感的感知。」他們不知道如何處理自己的感受,更糟的是,他們不了解他人的感受,或者根本不在乎。

施瓦勒指,自戀和強暴之間的關聯在慣犯身上尤其明顯。強姦犯和自戀者共同的關鍵特徵是傾向於將他人非人化。

強姦犯的親密/依附問題

薩卡爾認為,強姦犯的精神健康或有分促成他們的行為。有些強姦犯腦部有殘缺、有些有精神病、有些是性變態的。比較多研究認為,他們有親密/依附問題(intimacy/ attachment problems),[8]以及認知偏差(cognitive distortions)。

文中指出,強姦犯的親密/ 依附問題即是:「強姦犯早年經歷過多重逆境,例如性虐待、身體虐待和不和諧的家庭關係,這些可能會影響他們建立安全依戀和發展健康的成年關係的能力。這些經驗會導致親密關係的缺失,從而形成冷漠疏離的人際交往風格,以及輕蔑依戀,其特徵是對依戀對象抱持敵意、懷疑、缺乏同理心和冷漠的態度。」

認知偏差,可能包括「女性是不可知的,有許多性暗示」、「女性是性物品sex object」、「男性性慾難以控制」、「強姦是男人特權」、「世界很危險:不是人害我,就是我害人」。

研究:強姦犯至少受著一種童年創傷影響

既然強姦犯常有親密/ 依附問題,我們就不難理解為何他們的童年經歷亦有某種共性。南非的研究人員亦就著一群強姦犯的集體社會處境(collective social context),及個人童年經歷(individual childhood experiences)作研究,探討這些因素如何促成強姦行為。[9]

研究人員就五大範疇作出研究:

一) 童年創傷及惡劣經歷,例如沒有父親、沒有家長養大、常看見刑事或暴力行為、受肢體暴力、受性侵、貧窮

二) 如何理解強姦,例如是否視強姦為強迫的性行為、是否視強姦為暴力行為、如何看與未成年人性交、強姦神話

三) 濫藥

四) 性別角色及逃避責任,例如指責受害人(victim-blaming)、視強姦為男性特權

五) 再犯

南非學者發現,強姦犯至少受著一種童年創傷影響。童年創傷使他們發展出反社會(anti-social)的刑事行為。不少強姦犯有著反社會的關鍵特徵,例如欠缺同理心、常常帶著羞恥與內疚、無法為行為負責任、衝動、暴力行為、欠缺有意義的親密關係、欠缺道德。有些強姦犯有濫藥問題,以及持有守舊的性別定型。

回看《不赦之罪》的起首,我們能看到阿樂垂危的婆婆用客家話說話,這顯示婆婆不擅長粵語。這對阿樂多年來的成長難免造成困難。這一幕同樣顯示阿樂與婆婆感情深厚,婆婆很可能是阿樂的主要照顧者。婆婆去世後,阿樂失去住所,婆婆就是阿樂唯一可依靠的親人,阿樂的父母無影亦無蹤。由此推想,阿樂自小欠缺母愛及父愛,成長有所缺失。

事實上,研究發現,上述各種複雜的性格流動(complicated personality dynamic)往往在虐待與缺愛的環境中出現,最終形成由受害者變成施害者,衍生出刑事行為,陷入惡性循環。基督教強調愛與寬恕,本意是為了切斷這種罪惡的循環,而基督教特別強調「家庭」大概是因為原生家庭正是這種「惡」最常發生的場所。值得留意的是,電影中阿樂的行為開始轉好,正是由於他在教會中感受到「家」的感覺。

色情文化也促使強姦出現[10]

除了個人的經歷,社會大環境也在強姦問題上扮演著一定角色。穆斯坎·加爾格(Muskan Garg)在網上撰文時表示,媒體和色情內容會影響人們對性暴力的態度。有研究發現,接觸性暴力媒體內容會增加原本對女性抱持敵意的人的攻擊行為。

色情會降低人們的自我控制系統:
– 常常接觸色情會使人降低防衛性
– 人們在網上接觸不常見性行為,會高估他人對此的接受程度
– 在接觸一般色情內容一段時間後,人會沉悶,繼而渴望更加刺激的內容

加爾格指出,許多臭名昭著的強姦犯和殺手都曾承認色情內容的影響。例如,泰德·邦迪(Ted Bundy)在行刑前接受訊問時就承認了這一點。他聲稱,對暴力色情內容的沉迷助長了他的幻想,並加劇了他的犯罪行為。連環殺手兼強姦犯拉米雷斯(Ramirez)在年幼時接觸過暴力圖像和色情內容,後來他指出,這是導致他變得麻木並最終導致犯罪行為的一個因素。約翰·蓋西(John Gacy),又名「殺手小丑」,是一名被定罪的連環殺手和強姦犯。據報道,他大量觀看暴力色情內容,並承認這些內容影響了他的變態慾望和行為。

然而,值得注意的是,雖然這些罪犯聲稱受到媒體影響,但大多數觀看類似內容的人並沒有參與此類行為,這表明最終行為是多種因素共同作用的結果。(例如上述原生家庭的因素便明顯更強)

附:強姦神話(rape myth)的一些具體內容?

新加坡學者賈迪普·薩卡爾(Jaydip Sarkar)就強姦犯的精神健康問題撰文時指,強姦神話可以包括以下內容: [11]

(a) 女性透過她們的衣著和行為來作出性邀請,
(b) 她們享受被強姦,
(c) 女性只會被陌生人強姦,
(d) 如果女性真的想的話,她們可以避免被強姦,
(e) 女性被強姦只是為了向有權勢的男人報復,
(f) 強姦犯都是瘋子或精神病患者
(g)大部分強姦犯都是「不同的」、「不像我們的」

以上描述的情況,大多數普遍時候,都不是真實的。但強姦犯或以為這些是真理。因此被稱為「強姦神話」。

(警告:以下內容有更多劇透成分)

附:五問五答 回應宗教與法律問題

1.    有網民認為,是梁牧師死守宗教教條而害死晴晴,[12]教會反墮胎究竟有沒有道理?如果因姦成孕,墮胎是唯一的出路嗎?
回應:

誰害死晴晴?

首先,誰要為晴晴的死負責?這是很難回答的問題,或許沒有單一原因。

阿樂強姦晴晴,本身就是一個悲劇,強姦會為受害人帶來多少心靈創傷,有多少傷害,可參閱風雨蘭。[13]

梁牧師不允許晴晴墮胎,那梁師母(蘇玉華飾)呢?不允許晴晴墮胎,應視為她父母二人的共同決定。

再細看晴晴角色的人設,以及故事中一班青少年人的特徵,不難想像晴晴有可能是被逼成為欺凌者的一員。學校中的欺凌者,絕對有份促成阿樂的憤怒,及後觸發強姦復仇的衝動。裸照被公開,阿樂經歷「社會性死亡」,同樣,被強姦致懷孕的晴晴,亦經歷「社會性死亡」。這種心理壓力,對於極重視在同儕間自我形象的青少年,極難承受。或許需要轉換身處群體,在無人嘲笑自己的地方(或更深一層是自己如何看自己),才可重新出發。但晴晴最終選擇了輕生的路。

晴晴個案尤其複雜:結合未成年人、強姦、意外懷孕

如果只是少女未婚懷孕,即自願與男友有性行為後懷孕;或只是強姦而沒有懷孕;或只是成年人意外懷孕,若只是三者其中一項,已經足以陷入危機,更何況三種因素同時發生。或需要專業人士介入,平衡當事人及父母意願,小心評估處理。

而選擇墮胎,又是否能解決一切問題?墮胎本身也是一種傷害,曾有不少婦女在墮胎後,面對身心靈困擾,甚至維持很長日子。墮胎未必是最好的選擇,有關墮胎的風險,可參"Abortion Risks"。[14]

如果因姦成孕,墮胎是唯一的出路嗎?

或許有不少人持有與梁牧師截然相反的態度:必須墮胎。但如果當事人不想,那又如何辦呢?因姦成孕下,誕下的孩子,是否必定過著悲慘的人生?

可閱讀以下兩個不可思議的故事:

〈「我的雙胞胎是我活下去的原因」 因姦成孕倖存者凱利的浴火重生〉
〈墮胎倖存者的見證:「我不是強姦犯的孽種,我是生母的堅韌!」 因姦成孕兒童長大後公開捍衛胎兒生命權〉

2.    晴晴誘導阿樂拍裸照,並用手機接收,及後阿樂的同學將阿樂的裸照公開,這些事純粹是年青人的惡作劇,無法追究嗎?

回應:
晴晴及公開照片者可能觸犯香港法例第390章 《淫褻及不雅物品管制條例》,[15] 或第200章 《刑事罪行條例》 ── 第159AAE條 未經同意下發布私密影像,或威脅如此行事。[16]

如果阿樂未滿16歲,他們或觸犯香港法例第579章 《防止兒童色情物品條例》。[17]

管有兒童色情物品、發布淫褻及不雅物品,皆受法例監管。同學們有機會觸犯了刑事罪行。況且,事件涉及性,實屬嚴重,不能說是普通開玩笑。

3.阿樂出獄後,在梁牧師教會服侍兒童,這情節合理嗎?家長應該擔心嗎?

回應:
自2011年12月1日起,警方推行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

由2024年12月16日起,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機制範圍擴大至涵蓋「準」自僱人士。

機制其中一個目的是「減低兒童或精神上無行為能力人士受性侵犯的風險,有助於加強對這類人士的保護,亦顧及更生人士的自新需要。」
涉及服侍兒童的工作,僱主可要求僱員提供性罪行定罪紀錄查核,以保護兒童避免接觸有性罪行記錄人士。

4.聖經就是不切實際地叫人寬恕人的嗎?

回應:
電影中引用多段經文,但未見提及咒詛詩。
咒詛詩讓詩人盡情抒發對仇敵的不滿情緒,狠狠地咒罵不留情,也沒有一定要回復讚美或寬恕的包袱。亦有助人在禱告中將報仇主權交給神,[18] 或有助熱愛聖經的梁牧師避免最終的失控行為,令自己身敗名裂。

5.梁牧師應該逼自己面對,還是趕走阿樂,簡單解決為佳?

回應:
聖經中亦設有逃城的機制,讓犯了不至死罪的人逃到那裡,也是讓受害人與施害者相隔遠一點,空間與距離保存兩方不再加深仇恨,以免犯下更大的錯誤,使恨蔓延、冤冤相報。

當梁牧師未處理好自己的情緒,使阿樂不要出現在自己眼前,是好方法。劇情刻意令到他們無可避免地要接待阿樂,似乎是在逼使梁牧師面對這處境。

阿樂是蒙愛的,但梁牧師也是呢。阿樂是神的兒子,梁牧師也是呢。不僅阿樂要得到照料,梁牧師也需要。

若果很確定是神呼召這堂會服侍阿樂,不能趕走阿樂,梁牧師仍可考慮自己放假,離開場景,先好好照顧自己。最勇敢的人,是承認自己軟弱的人:
「我們接納的不是黑暗,而是自己。」榮格(Carl Jung)
「展現脆弱需要極大的勇氣,它是創造力、愛與歸屬感的根源。」布芮尼·布朗(Brené Brown)

[1] Yahoo電影專訪|《不赦之罪》林善折服讓出主角之位 歐鎮灝剷頭演強暴犯:要行演員這條路就不要有太多限制

[2]參: 「Adolescence ‧ 你知道嗎?」 青少年牧養講座 – 溫偉順女士

[3] The Pelicot case: The psychology of a rapist

[4] The Pelicot case: The psychology of a rapist

[5] Mental health assessment of rape offenders

[6] Rape Mindset — Psychology Behind Sexual Violence

[7] 見《不赦之罪》集中討論區(6月5日上)
– 分享自 LIHKG 討論區

#28
我自己嘅睇法,其實係牧師嘅角度,佢知唔知自己個女做咗錯事係唔影響佢原唔原諒阿樂,牧師主觀咁認為係強姦導致阿女嘅自殺。強姦嘅傷害已經大過阿女對阿樂造成嘅傷害,喺佢完成報復之後仲要「原諒」個女,依種「原諒」感覺上就有啲變質變成一種類似風涼話或者開脫。變成我有理由強姦你個女㗎不過你原諒我我都原諒佢啦

[8] https://pmc.ncbi.nlm.nih.gov/articles/PMC3777344/

[9] Why Men Rape: Perspectives From Incarcerated Rapists in a KwaZulu-Natal Prison, South Africa

[10] https://medium.com/@muskangarg.official/rape-mindset-psychology-behind-sexual-violence-cf589029e4b6

[11] Sarkar J. Mental health assessment of rape offenders. Indian J Psychiatry. 2013 Jul;55(3):235-43. doi: 10.4103/0019-5545.117137. PMID: 24082243; PMCID: PMC3777344.

[12]《不赦之罪》集中討論區(6月5日上)
– 分享自 LIHKG 討論區

#9
牧師因宗教間接逼阿囡上絕路嘅罪

#15
其實係牧師迫死佢個女先真

[13] https://rainlily.org.hk/chi/service

[14] Abortion Risks

[15]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390!zh-Hant-HK

[16]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200!zh-Hant-HK

[17] https://www.elegislation.gov.hk/hk/cap579!zh-Hant-HK

[18] 咒詛詩 ── 當咒詛成為禱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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