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發現我懷的小孩不完美,他們就將我棄置。
Britni(USA)
我有四個小孩,我覺得成為母親是幸福的。我有幾個有生育困難的朋友,也有幾個朋友經歷過流產或喪子之痛。他們的這些經歷刺中我內心深處。所以當我準備不再有新的孩子時,我便想向類似的人伸出援手。
我看見一個招募代孕和捐卵者的廣告。本來我只想捐卵。但作為一個護士,我了解代孕的方式和過程。所以,我改變了主意,決定做代母。
在我的決定中,金錢只佔很小的因數。我知道卵子捐贈者有金錢補貼,而當代母的金額更大。我大概不會免費去做這件事,不會為不認識的人去做。如果那是與我親近的人,我就會只要求醫療費用和不能工作的時間成本。但如果是陌生人,我便不會去做。
當我向代理機構登記,幫我整理我的卵子捐贈檔案的女人剛好正在成立她自己的公司,而她正好有她想和我配對的代孕委託人人選。所以她聯絡我,問我會否考慮幫那對情侶委託人做代母生子。這是我要做的決定——我是否真的能夠懷胎十月然後把孩子拱手給人?但我知道那對情侶有多想要小孩,而且我知道我不會再想懷自己的孩子,於是我想:「是的,我能為他們做代母。」這是當時我決定做代母的原因。
原本我的經紀公司是在芝加哥,但負責聯絡我的代理人是在密歇根,而那對委託人情侶也在另一個州。
我致電委託人,和他們傾談雙方的期望。然後我們在Skype通話過一次後,便在醫生幫我做篩選檢查時順道見面。那對委託人向我提出,如果我懷了一個孩子,便給我$30000;如果是雙胞胎,便是$40000。於是,我們簽了合約。
他們決定用捐贈的精子和卵子,所以孩子在遺傳上不是他們的。我起碼知道那對情侶中的男方並非不育——他在前段婚姻已有一個12歲的孩子。而女方因為有過癌症,而藥物治療令她有生育缺憾,所以不能用她的卵子。由於他們想有一個基因較好的孩子,所以決定用捐贈的精子和卵子。
我原本同意植入兩個胚胎並準備懷上雙胞胎。但在胚胎解凍時有一個沒有存活,而餘下的胚胎細胞分裂得很快,所以醫生催促我們決定只植入一個胚胎。於是,我們同意只植入一個胚胎。
第一次嘗試植入胚胎後,我便成功懷孕了。那個女委託人和我的代理人也來了,陪我照懷孕6週的超聲波。當我們看見孩子的心跳,我們都感到和孩子有了連結。因為IVF有風險,作為預防措施,他們想我在懷孕12週時多做一次超聲波以確保孩子發育良好。
在12週時,我們發現胚胎分裂成同卵雙生兒,不過,他們的肚子相連,是連體嬰兒。當時是2017年11月。這像是一個我們要立即處理的炸彈。
在合約上有一條「墮胎條例」:我同意如果胚胎有殘疾,便要終止懷孕。
醫生說,最理想的情況是連體嬰兒分享,同一個肝臟和腹部,又或是同一個肝臟和腸子,在這情況下醫生可以做手術把連體嬰分離。這消息令我充滿盼望,因為嬰兒又機會可以正常發育。
但那對委託人情侶用了四日時間考慮,然後便就叫我墮胎。
我非常震驚。因為雖然這類異常情況十分罕見,但我們還有希望。我以為委託人會讓我繼續懷胎,因為我們還未知嬰兒最後能否正常發育。我嘗試尋找另一個醫療選項,並問了處理高危懷孕的婦產科醫生(perinatologist)的意見。醫生告訴我,孩子可以有一個正常和健康的生活,並建議我要在18週時接受更多測試和會見外科手術團隊。
我打從心底裡知道,我不想中止懷孕。我探索墮胎以外的所有法律上和醫療上的選項。我還找律師幫我檢視合約,以及從其他醫生處尋求意見。
這段期間,我感覺經紀公司沒有給我支持。經記只是代表那對委託人情侶,而不是我。他曾對我說:「Britni,他們不想要帶有缺憾的嬰兒。他們不想有任何問題,不想嬰兒要做手術。」她又說:「我的兒子有自閉症,照顧他很困難。你要明白他們(委託人)的處境。」她一面倒地支持墮胎。
這些經歷對我來說十分糟糕,因為我為他們獻上自己的身體當代母,並願意為他們承受高風險的懷孕過程,還有犧牲了工作和陪我自己小孩的時間。但我感到他們一知道我懷的孩子不完美,便將我棄置。
很不幸地,在我懷孕第14週時,我們照超聲波時發現胚胎沒有了心跳。我崩潰了,因為我以為所有事都在正軌:我的律師告訴我好消息、醫生的診斷充滿希望,還有我希望和合約對抗並獲許留住胎兒。
當我發現胎兒沒有心跳時,只有我這位代母在傷痛,而委託人根本無動於衷。
第二天,醫生幫我做了引產,胎兒在沒有做子宮膜刮除術的情況下自然排出。他們是一對男孩。
在發現胎兒的情況後,那對委託人情侶和經紀公司從沒有嘗試過聯絡我。他們沒有過問及我的安危,更立即停止每月發放的律貼。
現在回想這次當代母的經歷,我真的應該做更多資料搜集。當你決定成為一個代母,你只會聽到那些動人的故事,你永遠不會想到要去找些負面的例子;你不會去問會有什麼差錯,又如果有差錯,合約會否保障我。從這次經歷中我體驗到,當事情出了岔子,所有事都會對我不利:我才是精神上、身體上受影響的那個;我亦是被合約綑綁的那個。這令人崩潰。
我認為那些與經紀公司有關聯的醫生應該向我解釋更多。他們的確曾說:「是的,你可能會有損失。」但他們沒有認真地跟我按逐個可能發生的情況解釋代孕如何影響我,以及這和合約有什麼關係。由於代孕是那麼重要的決定,我認為醫生應該更詳細地跟我講解。
我不會再考慮代孕。我仍未走出失去孩子的陰霾。我決定當代母的原因之一,是我不忍有媽媽失去孩子或失去養育孩子的機會。但現在我經歷了失去孩子的遭遇後,我覺得沒有能力再次承受代孕帶來的傷痛。
我的孩子全部都知道我代孕的事。他們跟我一樣緊張我肚裡的雙胞胎,常常談及「媽媽肚裡的寶寶們」,並常常問我寶寶的近況。當他們知道寶寶不會來了,他們十分難過。我八歲大的女兒在我失去寶寶的一個星期後,畫了一張天使的畫並說:「寶寶們,我想念你們。你們在天堂。」我女兒的行為反映,即使我的小孩年紀小,他們也能明白我失去寶寶的傷痛並為此受到影響。
我的家人和朋友都非常支持我。他們與我同行,所有人都為我感到難過。他們不但為我失去寶寶難過,還為我的遭遇和整個處境感到痛心。
在代孕這事上,我感到我沒有任何價值,我甚至不被當作是一個人。我感到我是用完即棄的物品,一有不妥便可將我遺棄。
如果有人問我應否當去代母,我會建議他們不要。但如果他們真的想做代母,我會建議他們想清楚當發生壞狀況時,自己能否接受代孕為他們身體和情緒所帶來的傷痛,以及是否懂得(用合約)保護自己。經紀公司會說你會有自己的律師,但律師是經紀公司所聘的,所以律師知道公司想他們說甚麼。我不覺得有人在代表和照顧我的需要。
我現在終於明白為什麼有人說代孕是一場商業交易,而在這場交易中代母受到了不公平的對待。法律沒有保障代母。我在引產時,我大出血了,醫生幫我打針停止出血,但血還是繼續流。於是,我大量失血,出院前要接受輸血。
如果我有機會跟委託人說話,我會跟他們說我很受傷和失望。他們多麼想要寶寶,然而他們當知道寶寶「不完美」時是多麼快地遺棄他們。寶寶不是物品,他們不可以遺棄寶寶。寶寶們是人,而且他們住在我的肚裡。我就是直接感受到他們的人,我就是在他們出生後立即抱住他們的人。委託人並不理解代孕對我造成的影響。事實上,我認為他們不配當父母。
我希望透過分享我的故事,好讓公眾知道代孕的壞處,同時教育想當代母或在當代母的女性如何保護自己。代母或準代母要注意:不是所有人都有好心腸,所以要多加小心。
開始當代母前,我想做些偉大的事,但事情卻不似我預期。以前,我為我當代母感到驕傲。當我體驗到當代母的壞處時,我不再感到驕傲。我知道仍然有人說代孕是個好體驗。但代孕的情況可以很糟糕,而且你還要考慮卵子捐贈者的意見。例如,卵子捐贈者對她的基因被人利用的感受如何?雖然捐卵助人很偉大,但你要想:「她拿我的卵子要幹什麼?」
當我決定當代母,我在面書找了些代孕媽媽群組。在網上世界中,你不會見到代孕的壞處,只會見到好處。當我失去寶寶後,我沒有力量把我的遭遇在面書群組分享。我已經很難過,不想要更多負評,於是我把面書的一切都刪除掉。
致所有考慮當代母的女性:你可能認為代孕會有好結局,但當事情出岔子,只有你獨自承受代孕帶來的永久傷害。代孕帶來的傷痛將會伴隨一生。悲哀的是,對委託人來說,你的傷痛不是真的,而是遙遠的。
P.S. 這次代孕後,我需要接受持續的治療和見醫生。由於失去寶寶後,我患上抑鬱症和焦慮症,我需要見精神科醫生,而且要吃抗抑鬱藥和抗焦慮藥物。由於要調節因代孕後創傷和壓力而紊亂的荷爾蒙,還有不規律的出血狀況,我還需要接受生育控制。
參考:Lahl, J., Tankard Reist, M., & Klein, R. (Eds.). (2019). Broken bonds : surrogate mothers speak out. Spinife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