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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當外國跨性別運動的聲浪越來越大,它們所極力提倡的「性別肯定治療」(Gender-Affirming Care)卻益發受質疑。除了有不同的醫生和專業人士站出來指出它的問題外,在美國亦悄悄地捲起了一場由「脫跨者」(detransitioners, 或稱後跨者、後跨性別人士) 向醫生、治療師以及診所提告的訴訟浪潮。
直至現在,美國已有11宗與「脫跨」有關的訴訟案,內容包括嚴重醫療過失、疏忽行為、詐欺、民事合謀、誤導性廣告、嚴重扭曲重要證據、違反信託義務、實驗性醫療、侵犯公民權利等。其中7宗要求陪審團裁決,部份案件更涉及上百萬美元的賠償。連美國兒科學會(APA)亦在被提告之列。它們被指控在2018年的政治聲明是欺詐和誤導,並從這份聲明中得到利益。
現時,9女2男的起訴人年齡介乎於18-33歲,他/她們開始接受「治療」的年齡低至12歲,大至30歲。
由開始「治療」到提出訴訟,當事人一般要經過5至6年時間的治療,即使最短的亦要3年,而最長的起訴人則接受了長達11年的「療程」。
各訴訟人間有不少的共同點和相似性,例如他們絕大部在接受治療時均患有其他精神疾病,包括ADHD、抑鬱、PTSD等,而半數以上在童年曾有被性侵或性虐的經歷。這與先前芬蘭兒科權威Dr Riittakerttu Kaltiala指出的情況不謀而合:變性的慾望往往是源與其他精神問題,而不是他們真正的需要。
假如法庭在未來作出對「脫跨者」有利的裁決,可能會引起更大規模的訴訟浪潮,而「性別肯定治療」的合理性亦將受更大的質疑。
資料來源:
https://www.broadview.news/p/eleven-lawsuits-by-detransitioners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