梁海欣(項目幹事)
「墮胎」是今天世上其中一個極具爭議性的話題。墮胎可以嗎?有些國家完全禁止墮胎,但有些則對墮胎完全沒有限制。
美國的家庭研究委員會(Family Research Council)於2022年1月發表了一份命為「美國墮胎法 與全球作比較」(U.S. Abortion Law in Comparison with the Globe) 的分析報告,當中深入地探討墮胎的問題,將美國的墮胎法與全球各國作比較,發現美國現時的墮胎法不僅違反民意,更是過度寬鬆,沒有好好保護孩子、捍衛他們的生存權利,其法例落後於其他高舉人權、自由、平等的國家,因此有必要作出修正的措施。
報告指出,在這麼多年來,產前科學(pre-natal science)的發現一再告訴我們,腹中胎兒真的是一名活生生的人。相反,那些聲稱墮胎是人權的聲音卻是愈來愈站不住腳。
全球有200多個國家和地區,當中只有6個國家容許婦女於懷孕中的任何時候墮胎:加拿大、中國(內地)、越南、北韓、南韓及美國。
大部分國家對墮胎都有一定的限制,為什麼呢?你有想過以下問題嗎?
– 為什麼大部分歐洲的國家將墮胎限制在12周內?
– 為什麼許多非洲和南美洲國家不容許墮胎(除非母親生命受威脅)?
– 為什麼世上有26個國家完全禁止墮胎(完全沒有豁免例外)?
這個問題的答案,很視乎對墮胎的定義是什麼。
墮胎是殺死了一個無辜未出生的嬰兒嗎?如果不是,那麼那些國家的限制便不合理了。但如果墮胎是殺人,正如一眾科學研究的發現,那麼就應該全球禁止墮胎。
美國的家庭研究委員會(Family Research Council)深入地探討墮胎的問題,將美國的墮胎法與全球各國作比較,發現美國現時的墮胎法實在過度寬鬆,有必要作出收緊的措施。
美國法理上容許在懷孕期間任何時間墮胎(源自1973年的羅伊訴韋德案(Roe v. Wade) ),是非常極端的做法,不單與世界大部分國家步伐不一致,甚至是違反了大部分美國公民的意願。根據the Associated Press, 65% 美國人認為應禁止在懷孕第二期(second trimesters)墮胎,有80%人則認為應禁止在懷孕第三期(third trimesters)墮胎。(David and Hannah, 2021)這些數字反映,80%美國人並不認同現時國內的墮胎法標準。
這項分析報告中探索了幾種常見的墮胎限制,也將它們與美國的墮胎法比較。全球各國有不同的墮胎法。現時一般理解胎兒可於母體外存活的周數(age of viability)為22周,因此有些國家以此為界,定為墮胎的時限。有些國家則使用懷孕周期(trimester system) 來作分界:第一期(first trimester)即是受孕至第12周、第二期(first trimester)即是第13周至第26周,第三期(third trimester)即是第27周至第40周及生產。其他禁令包括限制墮胎,除非是因姦成孕、亂倫成孕或胎兒有傷殘的情況。許多國家的墮胎法,有豁免的情況,如果母親的生命、身體健康或精神健康受威脅,或孩子有機會成為母親的沉重經濟負擔,仍可申請終止懷孕。
地圖說明:
藍色:自孩子從受孕起提供保護,母親生命或身體健康受威脅除外
例如 巴布亞新幾內亞、危地馬拉
淺藍色:保護未出生的孩子,因姦成孕、亂倫成孕、畸胎除外
例如 波蘭、墨西哥*、巴西
綠色:保護未出生的孩子,母親精神健康或社經因素問題除外
例如 英國、芬蘭、匈牙利、哥倫比亞、日本、馬來西亞、以色列
黃色:保護14周後的孩子
例如 法國、德國、意大利、愛爾蘭、北愛爾蘭、挪威、澳洲*、奧地利
橙色:保護24周後的孩子
就是 瑞典、荷蘭、新西蘭、冰島、新加坡
紅色:對未出生的孩子完全沒有保護
就是 加拿大、中國(內地)、越南、北韓、南韓及美國
*此國家行聯邦制度,就是州政府可以有自己的墮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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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顧全球,大部分國家都會對墮胎有某程度的限制。如果這些限制的背後理念,就是相信墮胎即殺人,就是殺害了腹中無辜的小生命的話,墮胎就絕對不會是那些守護人權的國家所希望看見的事情了。報告中指出,有些國家對墮胎採取極端寬鬆的政策,即容許在懷孕任何時間墮胎,這有可能是與他們沒有視人是按照神的形象所造的、欠缺生命無價的觀念有關。但美國是一個重視人權、人的尊嚴的國家,美國人一直相信:「所有人都是平等被造的,並永遠擁有由他的創造主所賜予的人權,就是生命、自由、追尋快樂的權利。(all men are created equal and endowed by their Creator with certain unalienable rights, that among these are life, liberty, and the pursuit of happiness.)」這種信念,很明顯與隨意墮胎的政策並不相容。
報告指,美國最高法院應抓緊機會,於「多布斯訴傑克遜婦女健康組織」案(Dobbs V. Jackson Women’s Health Organization) 中捍衛生命,擁抱現代科學,修正這個不適合美國──這個領導著自由世界的大國──的墮胎法。
David Crary and Hannah Fingerhut, “AP-NORC poll: Most say restrict abortion after 1st trimester,” Associated Press, June 25, 2021, accessed November 24, 2021, https://apnews.com/article/only-on-ap-us-supreme-court-abortion-religionhealth-2c569aa7934233af8e00bef4520a8fa8.
參考:
U.S. Abortion Law in Comparison with the Globe
https://frc.org/abortionlaw?fbclid=IwAR3gDY2-p5ldDrtJayLQMHqgujvlYwZlt35kwOYt9d-en0XhOlpHqW4pOv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