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雋寧(香港性文化學會特約研究員)
在台灣《人工生殖法》修法討論升溫的同時,兩則關於同志跨國代孕的新聞掀起關注。一則是兩名台灣男同志在烏克蘭、哥倫比亞失敗後,最終在墨西哥找到兩名代孕母親,協助他們誕生四名嬰兒。他們以影片日誌方式分享成家喜訊,想呈現溫馨時刻,卻換來輿論反彈。批評者質疑他們忽略代孕母親的處境,又令人覺得這是「為刷流量而買小孩」。
第二宗事件則由另一男子引發。他透過外國代孕買來孩子,並自述已獲代孕母親同意,拍攝整個生產過程,把影片公開上網。這段影像即刻引起公憤,批評聲亦揭露他身為骨科醫生,竟然以極度非人性的視角拍攝女性生產,讓人感到他將代孕母視作「生殖機器」一樣。
兩宗事件之所以能引起熱話,是因為觸及了複雜的人性道德感和處境,包括女性身體成為工具、弱勢國家的勞動、法律在跨國情況下的失效,以及孩子在出生即被買賣般運送的情況下,權利如何被保障等等。台灣當前正討論是否放寬人工生殖的制度,其中「是否放寬代孕」依然是最敏感的一環。
不少已發展國家禁止商業代孕,保守的甚至連無償代孕(即義務的利他代孕)都有諸多法規限制,未必允許。因此全球代孕服務「渴市」,有錢人就向二線窮困國家--墨西哥、東南亞、尼泊爾、甚至非洲--的婦女入手。然而,跨國商業代孕同時伴隨資訊不對等、監管薄弱、法律保障混亂的問題。具體說,就如代孕母多處於更弱勢的社會位置,同時,想要孩子的成人往往對整個過程的掌控有限,孩子誕生後也可能陷入生母身份不明、國籍不清等法律困境。
台灣的兩宗事件,只是跨國商業代孕問題的一個縮影。
回顧今年的台灣同志遊行,就以 surrogacy 作為焦點之一。無疑這是由於男同志伴侶--與生育無關的愛情關係--是代孕市場的關鍵顧客群,原因是有些男同志會認為「獲得孩子」是戀愛修成正果的一步,於是希望代孕合法,容讓國內代孕產業發展。然而台灣彩虹行動協會的戴佑勳在接受媒體訪問時,坦言反對者不希望女性淪為生產工具。這對同志社群是個真正的分裂:男同志要求孩子,而部分女同志及女性主義者則擔心女性身體淪為商品。
儘管代孕議題在台灣發酵,但卻與西方社會的反省方向截然相反。當台灣正思考是否開放代孕之際,歐洲則正集體轉向更加審慎,甚至譴責的立場。
2025年11月13日,歐洲議會通過一項明確的決議,直接譴責代孕行為,指出其本質牽涉剝削女性生育。這種剝削尤其在弱勢國家中,更易令女性在整個代孕產業鏈中受到壓迫。議會呼籲制定統一的法律框架,以支持終結這種跨國剝削現象。這項動作不僅象徵政策方向的轉變,更反映歐盟內部對代孕產業的共識正在形成:代孕不是「幫助想要孩子的人」,而是必須從人權角度重新審視。
決議後翌日,歐洲議會舉行一場跨國專家會議,以「代孕:歐洲的倫理與政治挑戰」為題,由聯合國暴力侵害婦女專家Reem Alsalem擔任講者。值得注意的是,Alsalem早已向聯合國提交具里程碑的報告,呼籲全球廢除所有形式的代孕。他曾在《Newsweek》訪問中解釋,廢除不只是禁止--因為禁止是狹隘的法律手段。廢除是人類文明對代孕的全面棄絕。因為代孕的核心問題,是把女性的生育能力變成商品,把孩子的出生視為一種可被製造、可被交易的產品。
Alsalem的報告還寫道,代孕往往「刻意安排孩子出生後與母親分離」,而這種分離並非自然或必要,而是由市場與契約所造成。他同時強調,代孕併發高度身心風險,而代孕母親所得到的報酬,永遠不足以補償他所承受的醫療和心理代價。
現在的跨國代孕市場已從早年「基於利他的代孕」,演變成一個龐大的產業,直至2023年市場規模已達144億美元,在2033年預計將逼近千億美元。在這個市場中,真正獲利的不是代孕母親,而是診所、經紀公司與跨國中介。而最沒有發聲能力的兒童,則是整個過程中唯一被動接受所有後果的人。
所有證據都在說明:代孕應被唾棄。
儘管代孕常被描繪成為「同志成家」的議題,但事實上它遠遠不是一個只屬於同志社群的問題。無論是男同性戀或異性戀,只要參與跨國代孕買賣都會遇上同樣的法律、倫理及人權困境。最新一宗在英國家庭法院案例《Re B and C v D and H》(2025),便突顯制度漏洞如何最終由孩子承擔風險。
該案涉及一對英國購買代孕服務的夫妻,與在尼日利亞的一名代孕母親。但整個過程中,委託代孕的夫妻從未與代孕母見面,亦無從確認代孕母的身份。更複雜的是,根據診所記錄,在第一次受精卵著床失敗後--代孕技術仍要依賴人工授精和受精卵著床的成功機率--可能曾經更換代孕母,導致法院根本無法確認,究竟哪位女性曾懷孕生下孩子。
由於英國法律委託代孕母在產後六週後給予明確放棄母嬰關係的同意,因此法院必須確認這人的存在,然而診所卻又拒絕提供資訊,該代孕母親堅持匿名,令到整個程序陷入困境。於是法院最終在猶疑之下批出父母令,但同時警告此類匿名代孕極高風險,因為它使法院無法確認孩子是否受到適當保障,也使孩子的法律身分陷入不確定性。
再次說,這問題不在乎同性戀或異性戀,而是兒童的基本權利與福祉被置於最脆弱位置。不論你的性傾向,難道不應該先站在弱勢者這一邊嗎?焦點或許不應只是成年人能否成家立室、養兒防老、獲得愛情的戰利品……而是孩子能否獲得一個清晰、安全、穩固且不被買賣的生命開端。
如果要在成人欲望與兒童權利之間做出選擇——你會怎樣選?
延伸閱讀:
《Taiwan News》|《ADF International》|《NewsWeek》|《Taiwan Critical Time YouTube》|《自由時報》
作者:招雋寧 (香港性文化學會特約研究員)
本科修讀社會政策。致力研究家庭﹑性別及身體的課題。招先生為本會疏理和發掘新近的性文化知識,協助策展具學術基礎的性教育,使本會受眾獲得紮實及適時的知識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