澳洲天主教主教團呼籲禁止代孕 生命非合約 女性和兒童非商品 

蔡凱琳(香港性文化學會特約研究員)

澳洲天主教主教團日前致函澳洲法律改革委員會(Australian Law Reform Commission,簡稱ALRC),強烈呼籲全面禁止包括「非商業/利他式」(altruistic surrogacy)在內的所有代孕安排。並批評代孕制度,無論以何種形式執行,均對婦女和兒童造成深遠傷害,違背人性尊嚴。

該封由悉尼輔理主教 Tony Percy,代表天主教主教團簽署的九頁聲明,已於7月9日正式提交予法律改革委員會,敦促委員會保留現有法律,並提出更嚴格的執法。強調兒童在代孕安排中沒有發言權,他們應該在愛中被接受,而非作為合同安排中的一部分。

主教團:女性非「生育機器」 兒童不應成為商品
主教團在信中指出,任何形式的代理孕母安排都將女性淪為「生育工具」,進一步將母親的神聖角色貶為一項「服務合約」。他們寫道:「女性不是生育機器,她是按上帝的形象所造的人,擁有愛與自由的生命賦予者。」信中批評代孕制度試圖分割女性的身體與身份,把她們視為容器,而非一位真正的母親。

此外,主教團亦強調,代孕制度無視兒童的核心人權,包括身份、親緣關係及免於被商品化的權利,這些均為《聯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所保障的重要內容。

批評現行法律執行不力 憂慮海外商業代孕泛濫
現行澳洲法律雖禁止商業代孕,即不得支付女性金錢,以交換懷孕和生育。但容許「利他式」代孕,即一位女性懷孕,沒有收取任何利潤,只補償基本開支的安排。然而主教團認為,這種劃分根本無助減少傷害,更指出「利他式」代孕,在本質上同樣涉及對女性與兒童的壓迫與剝削。

信中亦批評,雖然商業代孕在澳洲及部分海外安排均屬違法,但相關法例執行力薄弱和缺乏監管,導致不少澳洲人透過國際途徑進行商業代孕。信中指出:「這種情況嚴重破壞法律原意,即保護兒童與婦女免受剝削與創傷」。

批評推動合法化為迎合少數政治議程
法律改革委員會(ALRC)檢討在2024年12月啟動,主要受到左翼團體及同性伴侶的壓力,他們要求放寬或代孕制度合法化。改革範圍更以「減少澳洲國內利他式代孕障礙」為首要目標,並未聚焦於婦女與兒童的實際福祉。

主教團表明:「我們拒絕擴大代孕安排,是為了兒童福祉或尊重人性尊嚴。任何法律改革的前提,必須保護兒童免被商品化、保護婦女免受剝削、保護人類的生殖非建基於合約形式(contract-based)及拒絕代孕在社會中被規範化(normalization)」。

天主教會教義堅決反對代孕技術 籲法律改革應以人性尊嚴為本
根據《天主教教理》第2376條,教會一直反對任何形式的代孕及非夫妻間的人工生殖技術(即捐贈精子或卵子、代孕子宮),理由是這些技術違反夫妻應以婚姻結合、彼此忠誠來承擔父母角色的基本倫理。信中引用教理寫道:「這些技術,令孩子脫離由婚姻結合的夫妻所孕育的權利,對夫妻雙方的忠誠,和孩子的身分認同構成背叛。」主教強調,每個孩子都有權由親生父母撫養,「每個孩子都有權利在其親生父母穩定、充滿愛的關係中受孕、孕育和成長。故意忽視這一背景,就是侵犯兒童的固有尊嚴和最佳利益」。

主教團總結道,代孕使婦女和兒童面臨更高的醫療和情感創傷風險,「雖然不孕症的痛苦是真實的,值得同情,但並非所有對痛苦的反應都是公正的。代孕帶來了深遠和新的傷害」。信中重申:「澳洲法律應致力於保障每一個人的固有尊嚴,優先考慮兒童的權益,並保護婦女免受利用與傷害。」

該聲明現正列入法律改革委員會的審查資料之一,最終報告預計將對澳洲日後代孕制度的立法方向產生影響。

參考資料:
LifeSite. Australian bishops urge government not to legalize commercial surrogacy.

CathNews New Zealand. Australian bishops call for surrogacy ban.

作者:蔡凱琳(香港性文化學會特約撰稿員)
Gen Z。本科修讀新聞與傳播學,關注社會議題。致力為個人成長、戀愛與婚姻、家庭事務及兒童福祉發聲。現居住澳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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