英國真自由協會批評酷兒神學:內部矛盾多,唯一共識是反對一夫一妻

梁海欣(香港性文化學會特約研究員)

旨在支援教牧在性別與關係上持守聖經教導的英國真自由協會 (True Freedom Trust, 下稱TFT),曾在2017年於網上發文,扼要地點出酷兒神學(queer theology)的錯謬之處。TFT盼望能在教會及神學院以恩典和真理傳達上主的話,此外他們亦有為有同性戀掙扎或性別不一的人士提供教牧關顧。

該文章標題為 “A brief critique of Queer Theology” (中文試譯:對酷兒神學的簡要批判) ,作者為男後同性戀者羅布·伍德(Rob Wood),[1]文中分析及簡要批判了酷兒神學運動的兩個主要顯著特徵:一、酷兒神學的廣泛性(broadness, 俗稱大包圍);二、其目的在於模糊性別的界線。

一、酷兒神學的廣泛性

伍德留意到,酷兒神學的支持者們對聖經性倫理的理解,其實存在明顯分歧,他們並沒有就此達成共識,他們的共識就只是「總之就不是一夫一妻」,凡是認同要修改教會對聖經、性道德和婚姻意義的理解的,就成為了盟友。[2]

例如布魯頓(Brooten)是承認聖經有譴責同性戀行為的。[3]他認為不僅是性剝削的關係是保羅在羅馬書第一章所譴責的:「羅馬書第一章……確立了同性戀行為的普遍罪惡性,而不僅僅是一種文化限制性的禁令。」[4]由經文中的「彼此貪戀」可見雙方是自願的,不是一方壓迫另一方,而經文訴諸神起初的創造,這就確立了同性戀的罪惡是有普世性的、是超越文化的。雖然布魯頓、洛德(Loader)、麥卡洛克(MacCulloch)、溫克(Wink)、路克提摩西約翰遜(Luke Timothy Johnson)等等,認同聖經是禁止同性戀行為的,但他們並不反對今天的同性戀關係。他們尋求以「創意」的方式來逃避聖經的真理, 顯然將釋經的問題(hermeneutical) 凌駕於解經(exegetical)之上。[5]

維恩斯(Vines)則認為聖經沒有禁止任何形式的同性戀性表達。[6]他認為,任何承認聖經權威的人,應該向一對一忠誠的同性戀關係予以肯定。詹姆斯·布朗森(James Brownson)也持相同看法。[7]這一派認為,聖經中對同性戀行為的描述都不適用於今天社會中委身的同性關係。傑弗裡·約翰(Jeffrey John)亦贊同恆久、忠誠及穩定的同性戀關係,他希望能為同性伴侶爭取「平等權利」,爭取「同性婚姻」。[8]

魯迪(Rudy)卻認為,並不存在要追求一對一的忠誠關係的倫理原則。他認為有多於一名性伴侶是一種好客的、進步式的倫理(hospitable, progressive ethic)。[9]

威爾森(Wilson)更進一步認為濫交淫亂是一種恩賜,是「身體上的好客」(bodily hospitality)。既然他讚揚性欲的多種表達,當然就不會認同具排他性的婚姻制度,自然不會爭取只限兩個同性的同性婚姻。

阿德里安·撒切爾(Adrian Thatcher)在他的書坦白道,他們「總是由進步派、自由派角度寫的」,目標是幫助教會更加「包容」。[10]由此讀者應察覺到,他解釋聖經的結論,很明顯受到他的預先既定立場所影響,因而不夠客觀。

在酷兒神學的支持者中,較保守的解釋要求一對一的同性關係,而較自由的是對性別及人數皆沒有任何要求。然而,伍德認為兩派的理論皆存在嚴重錯謬。

「保守派酷兒神學」未能解釋為何他們同意聖經明顯禁止同性戀行為,但在應用上卻認同同性戀行為。即使他們能解釋到,他們也無法由經文中找到對同性戀行為的正面評價。而較自由派的威爾森認為,聖經中的大衛與約拿單就是對同性戀的肯定,[11]然而這一說法受到多數人的反對,認為這是脫離了處境的解釋及錯誤的應用。[12]

伍德認為,酷兒神學是在試圖阻止上主使用聖經說出祂的心意。

其釋經方法以解放神學呈現出來,就是視一些經文為具壓迫性的。[13]以這方式解經,就註定帶有偏見來看聖經,相當主觀。當人們帶著既定立場來讀經,就註定無法清心地從經文讀到神的心意。

二、酷兒神學的目的在於模糊性別的界線
酷兒神學的第二個關鍵特色,是渴望消除界限,特別是性別的界限。[14]巴特勒(Butler)認為性別角色是社會建構和只是外在表現出來的,[15]而非有內蘊的本質,建基於她的理論上,酷兒神學順勢瓦解了性別的二元性。正如在女性主義詮釋學中一樣,酷兒神學要攻擊性別互補的真實性。[16]

酷兒神學攻擊性別的互補關係(complementarity),他們的論點是怎樣的?

平等主義(egalitarian)的聖經解讀通常在聖經中尋找有關婦女角色的漸進式投射(progressive projection)。然而,韋伯(Webb)等學者已經表明,用於主張平等主義的救贖運動詮釋學,不應該簡單地應用於同性戀行為領域。例如過去禁止女性的什麼什麼,但之後卻允許了。那同性戀是否也一樣,過去禁止,但之後允許了?然而,同性戀在經文中的軌跡,卻是走另一個方向:由「在文化中廣泛被接受」到「在聖經中完全被禁止」。[17]

酷兒神學比傳統女性主義者更進一步地破壞性別角色,這是藉著跨性別意識形態來做到的。酷兒神學將性別/性解構,將要付上什麼代價?創世記中存在著結構化的二元,例如陸地和海洋、夜晚和白天、天與地、男性和女性。事實上,創世記中源自 neged 的​​單字 kə·neḡ·dōw 的準確翻譯應該是「對應」,描述「完美互補」。 [18] 賴特(Wright)談到這些結構性的二元論,在聖經中發揮著更大的敘事作用(larger narrative role)。[19]

誠然,晝與夜的存在,並沒有排除黃昏的存在,但在創造中的二元性是美好的互補,而非具有壓迫性的。因此男性和女性的二元論,並非純粹是出於具壓逼性的社會建構。事實上,它們是聖經中重要的敘事面向(narrative aspects)。

受著同志運動及跨性別運動的影響,酷兒神學無視了聖經中對男女的重要敘事面向。伍德認為,酷兒神學是無用且具破壞力的釋經方法。

伍德發現,酷兒神學運動在核心中存在著一種張力,就是應否有標籤與身份。酷兒神學理應按照傅柯(Foucault)的理論,主張沒有任何的定義、標籤與身份,例如同性戀或LGBTQ,[20]然而有不少支持者卻是需要用著這些標籤與身份,來強調性小眾正在受到壓迫,以及創造一種強大的身份和次文化。酷兒神學主張模糊所有的身分界線,諷刺的是,正正是維持這種界線才有利於酷兒神學,因為這些身分往往有助於塑造個人的神學思想,例如一個人要標籤自己是同性戀者、性小眾等,他們才有更大動力要支持同志神學或酷兒神學。而酷兒神學卻是主張不要為自己加上任何標籤,不要將人分做異性戀、同性戀者、性小眾等。

如亞豪斯(Yarhouse)聲稱「身分和行為是第一位的,他們的信仰和價值觀便跟著進行調整」,[21]在酷兒神學中似乎也是如此。意識形態推動神學成果。顯然,我們應正視自己的偏見,並讓聖經挑戰我們的預設立場,這對我們大有裨益。然而,酷兒神學的支持者卻是建立了預先決定的偏見(predetermined bias),並且只透過這種偏見來解讀聖經。

結論
伍德探索了酷兒神學的兩個主要顯著特徵。儘管酷兒神學的廣泛性(大包圍,即使不同各支持者的理論有互相矛盾之處)和目的的統一性(旨在破壞一夫一妻的倫理觀)使得它能夠接觸到廣泛的人群,但其核心也存在著明顯的矛盾。較保守的一派未能為慶祝同性戀關係提供釋經基礎,而較自由的一派則傾向直接忽略聖經。

不幸的是,酷兒神學已經引起西方許多人的關注(提摩太後書 4:3)。[22] 由於酷兒神學的成功和西方社會的變化,它也可能意味著,如果酷兒神學想繼續保持一種反主流文化運動,即繼續「酷兒化」所有界線,並具有所謂的「先知的觸覺」(prophetic edge),[23]它就必須重塑自我。雖然酷兒神學頗成功,但它亦為自己的衰敗埋下了種子。因為酷兒神學是「反主流文化」的運動,如果西方主流變得越來越接受 LGBTQ, 酷兒神學所提倡的就不再是「反主流」了。[24]

伍德認為,我們必須溫和地教導那些反對這真理的人,希望上帝能讓他們悔改。

伍德:「那麼,虔誠的基督徒對於奇怪的神學該作何反應呢?當然,我們必須保留傳承下來的真理。上帝對性罪惡的定義的真理,已在聖經中確立,並且在教會歷史的數千年間從未受到質疑。我們必須溫和地教導那些反對這真理的人,希望上帝能讓他們悔改。我們不但要保守上帝聖言的真理,也必須自由地宣揚真正的福音。福音堅持上帝對罪的定義,並為所有透過基督信仰和悔改轉向祂的人,提供救贖的盼望。」

伍德提到,那些回應真正福音的忠實基督徒,例如真自由協會的成員,就是那些經歷過同性戀試探但仍然忠於基督的人,他們才是真正的「反文化人士」,也開始站出來,講述他們的故事。除了揭露酷兒神學等運動的愚蠢之外,他們的故事無疑是打擊這種錯誤教學的最佳方式之一。

Matthew Vines提出,affirming theology 不同於queer theology ,而另一網站 “queer theology 101 “ 卻說affirming theology 是queer theology 的一種( queer theology分兩種 defensive theology and affirming theology ), 這些將留待下一篇文章再討論。

[1] A brief critique of Queer Theology

後同性戀者即離開了同性戀生活方式的人。Meet the Authors #10 – Rob Wood
https://www.livingout.org/resources/podcasts/20/meet-the-authors-10-rob-wood

[2] footnote 1. A brief critique of Queer Theology
[3] 同上 n2

[4] 同上 n13

[5] 同上 n14

[6] 同上 n3,4,5

[7] 同上 n9

[8] 同上 n8

[9] 同上 n6,7

[10] 同上 n10

[11] 同上 n11

[12] 同上 n12

[13] 同上 n15

[14] 同上 n16

[15] 同上 n17

[16] 同上 n18

[17] 同上 n19

[18] 同上 n20

[19] 同上 n21

[20] 同上 n22

[21] 同上 n23

[22] 因 為 時 候 要 到 , 人 必 厭 煩 純 正 的 道 理 , 耳 朵 發 癢 , 就 隨 從 自 己 的 情 慾 , 增 添 好 些 師 傅 (提摩太後書 4:3)

[23] 同上 n24

[24] 同上 n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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