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類科學文明大倒退?「性別不可能改變」竟要由諾貝爾獎得主發聲

梁海欣(項目幹事)

據基督徒學院(The Christian Institute)網站報導,就德國政府近日委任「酷兒專員」(Queer Commissioner)的決定,著名遺傳學專家克里斯汀·紐斯林-沃爾哈德(Christiane Nüsslein-Volhard)公開表態,嚴正指出:改變性別在科學上是不可能的!

紐斯林-沃爾哈德是1995年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得主,是德國唯一一位女性諾貝爾科學獎得主。

眼見國家受跨性別意識形態傷害,德國諾貝爾得主不吐不快

對於男人可以變成女人的說法,紐斯林-沃爾哈德表示:「這是無䅲之談!這只是個一廂情願的想法。有些人想改變性別,但他們是無法做到的。你總是XY或XX。」

她指出,法律只能讓人自稱是其他性別,但在生物學的現實上,性別是不可改變的。而服用異性荷爾蒙藥是「本質上是危險的」(inherently dangerous),是因身體是不能長時間承受這樣的傷害的。

此外,對於德國政府提議的性別「自決法案」(Self-Determination Act),計劃容讓年齡低至14歲的青少年以自我聲明的形式(self-declaration)改變法律上的性別,紐斯林-沃爾哈德形容這是「癲狂」(madness)。處於青少年期的女孩子若對自身性別不滿意,成年人應當幫助他們接納原生性別,而不是推動他們變性。

德國政府提議的性別「自決法案」

在德國政府提議的性別「自決法案」中,14至18歲的青少年在家長同意下,可以以自我聲明的模式改變法律上的性別。「自我聲明的模式」即不用先經過專家評估及法庭批准,只須前住地區登記處作自我聲明,其自稱的性別便獲承認。

在過去四十年,德國一直採用「變性法案」(transsexual law),要求申請人提供專家報告(通常為心理治療師)及前往法庭以作出申請。但為了便利想改變法律性別的國民,德國政府因而作出此計劃。

德國官員麗莎·帕斯(Lisa Paus)表示:「有權利過一個自決的人生(self-determined life),對所有人來說都是很基本的。」

反思

這或許令我們反思,我們的人生是否真的如帕斯所說,可以完全自我掌控、自主自決?又或者,甚麼是真正的「自我」呢?是只有內心感受,或身心整體?變更性別是「自主自決」,抑或「自我否定」(否定自己的身體)?我們明白有些朋友處於性別焦躁的境況,需要我們極大的體諒,但是否等於要從政府層面推翻性別基本上是男女二分這個生物學的事實呢?還是我們要辨清現實,全面地了解自己的處境與限制,包括身體和心靈狀況等等,學習看既予為禮物(givens as gifts)呢?

紐斯林-沃爾哈德提醒我們,性別是不可改變的,服用異性荷爾蒙藥更是對自己的傷害。「性別不可能改變」竟要由諾貝爾獎得主發聲,這是人類文明的進步,或是大倒退呢?

參考:
Nobel Prize winner: ‘Changing sex is scientifically impossible’
https://www.christian.org.uk/news/nobel-prize-winner-changing-sex-is-scientifically-impossible/

Germany unveils plans for simpler legal gender change process
https://www.dw.com/en/germany-unveils-plans-for-simpler-legal-gender-change-process/a-623153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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