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撫養真的無差別?12大關鍵研究 揭露兒童原生父母權利與同性婚制真相

同性撫養的爭議,在說由同志伴侶撫養的子女,他們的成長會更好,還是面對更多挑戰?這是參與同性婚制爭論的人,經常會觸及的課題。近數年的同性撫養研究,確實兩次找到「同性撫養比異性更好」的結論!到底這是否揭露出人類已進步到不再需要原生父母的新世代?

在談婚制,不是婚姻。

在說同性撫養前,要從同性婚制說起。

你可曾留意到保守派經常在說同性婚「制」,而不只說同性婚「姻」。那是有原因的。

一來,在同婚議題中,我們經常探討的是一個男女婚姻的制度設計有何目的(婚制為何?)和界限(怎樣的人際關係可以進入制度?),而不是一對同性戀者個人的婚姻關係。一個人愛誰,想與誰一起生活,是個人的選擇,與他人不太關係。婚制則是社會對那種關係的登記和權利分配。

再者,同性婚制不只是結婚權利和行政措施。當中涉及兩個男人撫養女兒,兩個媽媽撫養兒子,讓同性夫夫/婦婦領養、以生殖科技製造孩子、為男同性伴侶代孕等所產生出「兒童與原生父母失聯」的權利問題,都會從同性婚制所衍出來。

因此,婚制不是兩個人自己的事,涉及第三方。我們較為關注的,是在家庭中成長的那些幼兒--弱勢的第三方--的福祉和權利,會否因著刻意剝奪原生父親或原生母親的婚制,從而受到損害。

為何保守派關心同性撫養?

這種關注也反映在以往提出的「緊密關係」的政策討論中。因為讓同性伴侶的個人戀愛,在獲得政府所承認下,得以安排生活(例如喪葬、繼承和醫療指示等等),都是筆者認為合理的訴求;也是在社會資源充沛的香港政府中,可以做到的行政安排。然而,當提到同性領養和使用生殖科技等問題時,在保守或中間陣營中,反對聲依然是最強的。

即使如美國近月發起的「Greater Than」運動亦然。他們以兒童獲得原生父母連結的權利,作為推翻美國最高法院通過同性婚制案件的核心主張。儘管在墮胎法案被推翻的先例下,要再推翻最高法院在同婚的案例,依然可說是「mission impossible」。然而這卻反映在保守陣營中,對於「兒童連於原生父母」的制度設計,有著難以妥協的精神。

由此可見,保守派將難以接受「兒童的福祉與完全失去父親或母親無關」的主張。同性撫養在同性戀政治爭議中,會是兵家必爭的領域。

這個討論可以比想像中更冗長和更複雜。本文暫且先簡單分析幾個關於同性撫養的社科研究。它們為這課題提供出關鍵事實。

分析十二個同性撫養的關鍵研究

為了證明「兩個同性戀男人養大女兒一樣好!」,還是反駁「壞的孩子不也是有爸有媽?」之類的話題,多年來不少社會科學家進行了具一定規模的社會科學研究。社科研究之所以有理,是假設只要抽樣人數愈多、研究設計愈全面、追蹤時期愈耐、量度的健康指標愈廣泛、受控制的其他因素愈有理……那麼統計學就能讓人我悉,由同性撫養、原生父母、繼父繼母到單親家庭……不同父母組合對兒童所帶來的好壞影響。

理想歸理想,現實卻充滿限制。現時對於家庭結構(或說照顧幼兒者的組合)所帶來的影響,眾說紛紜,卻又不是毫無線索。以下嘗試列出12個較關鍵、較多人引用(不論用以支持或批評某一方)的研究,作為討論同性撫養的參考資料。

列表:關於同性撫養的12項關鍵研究

從列表可見,由2001年到2025年間,支持同性撫養和質疑的研究此起彼落。其中涉及的統計學技術優劣,雙方均然,亦已在表中稍作陳列,在此不贅。

值得留意的,還有幾點。

其一是,保守派經常用引的Regnerus (2012) 的NFSS研究,直到13年後,即2025年,仍然逃不過挑戰。統計學者Young & Cumberworth (2025) 透過最新的電腦算力和科技,試圖以「多元宇宙分析」推翻NFSS研究結論不果,反而鞏固了Regnerus的發現。儘管批評者持續攻擊他研究的缺陷--先不論其他研究的缺陷更加致命--也不得不欣賞Regnerus所進行的研究,竟經得起的13年持續的猛烈狙擊。

另外,在結論上傾向支持還是質疑同性撫養的部份研究中,都有屬於較具說明能力的分析(即systematic review或meta-analysis類型)。然而,Schumm (2018) 重新檢視300多項「同性撫養差異」的研究結果,比起中國學者團隊Zhang等人 (2023)所做的,更為公允和具說服力。而從結論而言,Schumm (2018) 的檢視結果是傾向質疑同性撫養的。

第三,近年的確出現了最新支持同性撫養無差別的研究。不過在整體找到「同性撫養一樣好」的層面,都是指向「學術成就」更好;而涉及的同性家庭更多是兩個母親的家庭。這似乎符合一個直覺:「兩個媽媽教孩子讀書,比一個媽媽更具威力。」硬要說「同性撫養更好」的話,最新證據也只限於是在荷蘭的兒童學術成績而言。

然而兒童的福祉真的只在「讀書好、畢到業和入大學」嗎?根據香港性文化學會多年來搜集到的「同二代」的敘事,他們在童年和青少年期對於原生父母的渴望、自我身份的追尋、心理健康的安全需要……絕大多數都沒有納入「支持同性撫養」的研究之中,作為孩子福祉的量度指標。如果要說明同性撫養比原生父母無異,甚至更好,應該要更多這類量度指標所得出的證據。

觀乎12個常受人關注的同性撫養研究,你認為「對同性撫養無差別」的質疑更有證據,還是「同性撫養與原生父母撫養無分別」更有說服力呢?不妨告訴我們你的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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