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應陳惠馨教授的鑑定意見 (文:關啟文)…陳惠馨教授從來未有在原則上為「婚姻自由」提供任何界線,也就沒有任何理由抗拒這些訴求。這,筆者認為就是她整個進路的歸謬反證(reductio ad absurdu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