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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LGBTQ與LGBTQ對話】沒有試過就不知自己是否同性戀?應探索自己的性傾向嗎?聆聽正反觀點及反思(六)

梁海欣(香港性文化學會項目主任)

承接上文《【Ex-LGBTQ與LGBTQ對話】前同性戀者與同性戀者和平理性的對話空間 香港能有這樣的討論嗎?》,以及命題一至五的討論,本文將討論當中的第六條命題:
6.「探索性傾向是健康的做法。」
6.”It’s healthy to experiment with sexuality.”

討論平台共有八名參加者(四名LGBTQ及四名Ex-LGBTQ) :

四名LGBTQ
Abigail: 間性人,非信徒
Brandan: 男性,同性戀者,非信徒
Candice: 女性,同性戀者,信徒(正與女性伴侶共同撫養兩名孩子)
Gilbert: 男性,同性戀者,信徒

四名Ex-LGBTQ
Rashad: 男性,前同性戀者、前易服者,信徒(現時有妻子和孩子)
Rodereck: 男性,前同性戀者,信徒
Samuel: 男性,前同性戀者,信徒
Xiala: 女性,前同性戀者,信徒

#認同者意見

有認同者指,他曾探索自己的性傾向,是喜歡男還是喜歡女,然後他發現,他兩性都喜歡,偏向喜歡男人,大概75/ 25 (75%喜歡男,25%喜歡女)。他認為這個過程令他有滿足感,因為他可以了解自己是誰,以及自己的感覺。他認為,有些人以為只有區分異性戀及同性戀,但其實不少人的性傾向是含糊的。在這個開放及包容多元的世界,應該要容許不同性傾向的存在。

有人成長以來,一直被教導人是異性戀的,因而當發現自己是同性戀的,便不知所措,甚至受了很大的創傷。若然發現自己是同性戀的,就只有「拗直」一條路可以走。

有男性參加者指,他曾與女性親吻,然後發現自己不喜歡。不只是性行為上的問題,而是親密感也有影響。他認為,作為男同性戀者,就不會與女性互補互配,他不會與女性結婚。

有人認為,與自己不同性傾向的人結婚,是自私的行為。

有人指出,探索性傾向不等於發生性行為,這只是探索自己是誰、受誰吸引以及在世上如何自處而已。

#反對者意見

「LGBTQIA+」,什麼是 ”+”呢?更多的試驗,想做什麼就什麼?如果想與狗有性行為,就與狗有性行為嗎?」有反對者提出「LGBTQIA+」的概念涵蓋的範圍本來就沒有定義,包羅所有異性戀以外的性傾向。

其他參加者沒有回應”+”包括什麼、不包括什麼,以及那條界線準則的問題。但就隨即指人獸交、孌童都不在考慮之列。他們的理由是人獸交和孌童會帶來傷害,但同性戀就不會。

有參加者指,因著同性戀傾向,他在童年時曾遭欺凌,他曾萌生自殺的念頭。現在回想,他很希望可以有機會與人談論同性性吸引和感覺,而不會被審判或定罪,或感到被討厭,甚至有生命危險。參加者希望可以締造一個安全的環境給同性戀者。

有反對命題者指,因著她信仰,她認為探索性傾向並不健康,她曾探索自己的性傾向,卻是帶來焦慮及抑鬱,對於上學感到很大壓力。最終她發現她需要從雙性戀中獲得拯救,她需要從焦慮及困惑中獲得拯救。

有人表示,他同時認同又反對這命題,他可以理解未信者隨己意而為,但信徒就應該跟隨神的旨意,受聖靈的引導,而不是按自己喜好作出探索性傾向的試驗。

有反對命題者指,他因著使用交友APP(約炮APP)而發生了首次性行為,他十分後悔,多麼希望自己從來沒有使用這個APP。他認為,如果你發現自己有同性戀傾向,你可以嘗試明白和了解自己的感覺,但不要去實行。他自己深受其害,結果帶來了性沉溺、常受試探等問題。有些事情,看過了就無法不曾看過,做過了就無法不曾做過。

有質疑者認為,是過分壓抑自己慾望的人才會墮進問題之中,如果他們有健康的途徑明白自己的狀況,就不會產生問題了。

有人提問,如果探索同性戀不好,那探索異性戀又好不好呢?

有信徒指,不是要與異性戀愛結婚,而是順服耶穌的旨意,追求聖潔才是最重要的。

#解釋與補充

對於有人認為,與自己不同性傾向的人結婚,是自私的行為。他的意思是如果是利用對方來證明自己是異性戀、是正常等等,但實質上並不愛配偶,這樣的做法是自私的。但「與自己不同性傾向的人結婚」不一定是自私的,這是視乎當事人如何對待配偶。隨著愈來愈多「前同性戀者」的出現,部分人步入異性婚姻,組成了「混合性傾向婚姻」(Mixed Orientation Marriage)。他們結婚是因著愛對方,而不是視對方為工具。

何謂「探索性傾向」?探索同性戀可以,探索人獸交及孌童就不可以?有參加者指,是因為同性戀無害,而人獸交及孌童有害。如果有研究發現,同性戀有害,而人獸交及孌童無害,那又會怎樣呢?參加者自己本身也有道德直覺,有倫理考慮,只是「同性戀沒有問題」已植根在不少人的心中。如果要討論同性戀有沒有害,其中一個關注點就是男同性戀者的性健康問題(例如性病、肛交、多名性伴侶、用藥性愛chem fun等等),其中肛交為他們常見的性行為,有關肛交的風險,可參考:
肛交的風險 不能只有我知道的冷知識
https://blog.scs.org.hk/2022/01/11/肛交的風險-不能只有我知道的冷知識/

當然,有人會反駁指,如果男同性戀者願意忠貞專一愛伴侶,又做足安全措施,那就問題不大。我們可以在努力推廣理想型的同時,關心現時的真實狀況。

那女同性戀者又如何呢?根據荷蘭的統計數字中,女同性戀者比男同性戀者較早、較年輕時結婚,又較多人結婚,女同性戀者的離婚百分比卻是特別高,比男同性戀者或異性戀者都高,在結婚後十年內,30% 女同性戀伴侶離婚。而根據美國數字,女同性戀者的離婚百分比多來年都超過70% (2016年78%;2017年 74%;2018年 75% ; 2019年72%),數字驚人。為何女同性戀者早結婚?可能與女性渴求承諾關係有關。女性比男性對於情感依附的需要大得多,當兩名女同性戀者在一起時,她們自然會向對方索取不少的情感支援。一對女同性戀者,愛得火熱,想要承諾時便結婚,但經營婚姻不容易,或許當兩位女士都「公主病」發作時,場面真的一發不可收拾。

有關女同性戀離婚率,可參考:
Lesbian couples likelier to break up than male couples
https://www.cbs.nl/en-gb/news/2016/13/lesbian-couples-likelier-to-break-up-than-male-couples

Divorce rate higher for lesbians than gay men
https://www.friendswoodfamilylaw.com/blog/2021/05/divorce-rate-higher-for-lesbians-than-gay-men/

參加者提出「LGBTQIA+」的概念問題是好的,因為「+」正正是反映著性解放運動的無遠弗屆——慾望大於一切,想做就做,你就是你的慾望。但有信徒提醒,信耶穌的人不是要過跟隨情慾的生活,而是要按照聖經行事、要受聖靈充滿,面對試探,信徒可以作出不一樣的選擇。

有信徒指,不是要與異性戀愛結婚,而是順服耶穌的旨意,追求聖潔才是最重要的。這是重要的,尤其是討論到單身。單身也是合神心意的一個選擇,沒有戀愛、沒有結婚,不是問題。我們不用強逼同性戀者嘗試與異性發展關係,也不用因著有「前同性戀者」選擇獨身而感到可惜,因為「戀愛不是大過天」,而是「天大過戀愛」。

參考:
Can You Stop Being Gay? | Middle Ground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lxlbkzg807A

 

附:【Ex-LGBTQ與LGBTQ對話】文章目錄

觀後感:【Ex-LGBTQ與LGBTQ對話】前同性戀者與同性戀者和平理性的對話空間 香港能有這樣的討論嗎?

影片中,邀請了四名「前性小眾」(ex-LGBTQ)及四名「性小眾」(LGBTQ)一起作討論,以下為影片中的6條討論命題:
1.「即使你壓抑你的同性戀慾望,你依然是酷兒。」(按此進入文章
2.「LGBTQ背後有科學根據。」(按此進入文章
3.「『拗直』有正面影響。」(按此進入文章
4.「同志驕傲運動對年輕一代造成負面影響。」(按此進入文章
5.「LGBTQ人士不能上天堂。」(按此進入文章
6.「探索性傾向是健康的做法。」(按此進入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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