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雋寧(香港性文化學會特約研究員)
Retrieved from the Guardian https://www.theguardian.com/education/2025/feb/12/sacking-of-christian-school-worker-kristie-higgs-lgbtq-critical-posts-unlawful-court-of-appeal-rules
校牧助理Kristie Higgs因著私下質疑同志教育,遭受解僱。由此他就展開了漫長的訴訟,至今已是第六年,最終迎來最後的勝訴。
香港性文化學會一直跟進研究事件,並以此文回顧此樁事件,看出歧視法如何損害言論自由。
#Facebook私人貼文批評同志教育
Kristie Higgs 是英格蘭告羅士打郡 Fairford School 的校牧助理。2018年,她在個人的Facebook帳號(且設定只為「朋友」可見)轉發了兩篇批評學校推廣同志議題的帖文,其中一篇談到《關係與性教育》(Relationships and Sex Education)的憂慮,損害學生的基督教婚姻觀念,並呼籲人參與請願;另一篇則質疑有學校向兒童引入與跨性別相關的意識形態。
雖然她的貼文未指名道姓某學校或特定某人,但學校仍收匿名投訴,導致Higgs在2019年被學校以「違法歧視」和「嚴重地不當使用社交媒體」為由停職,及後以「嚴重瀆職」解僱。
#職場歧視法侵犯言論自由及宗教自由
Higgs在遭解僱後,向就業法庭(Employment Tribunal)提出訴訟,指控學校侵犯其言論自由和宗教信仰權利。代表Higgs的法律團隊Christian Concern的爭辯理據主要有三,亦反映我們一直對此類歧視法的反對:
1. 違反《平等法案》:她的基督教信仰應受法律保障,學校不應因她的個人觀點對她施以懲罰。
2. 違反《歐洲人權公約》:Higgs 的言論自由(第10條)及宗教信仰自由(第9條)應受到保護。
3. 僱主不當解僱:她的貼文未涉及仇恨言論,且僅限於私人領域,不應被視為職場不當行為。
然而在2020年,初審法庭判決認為學校的解僱決定並非出於宗教歧視,而是基於貼文可能對學校形象產生負面影響。Higgs 提出上訴,並於2023年將案件提交上訴法庭(Employment Appeal Tribunal)。當時Higgs開始獲得更廣泛的支持,包括英國基督徒法律中心(Christian Legal Centre)等團體的介入。上訴法院推翻先前判決。
#未來方向:包容相衝突的價值觀
在2025年2月,法院頒布判辭,裁定學校的解僱行為侵犯了Higgs的言論自由和宗教信仰權利,並命令學校提供賠償。法院確認傳統基督教信仰在職場受法律保護,並確立僱主必須證明解僱基於合法且必要的要求,而不能單靠主觀認定。判決認為 Higgs 的言論雖措辭強烈,但並未嚴重冒犯,也未對學校聲譽造成即時損害,因此解僱屬「不成比例」懲處。
此案再次展示歧視法例對言論自由和宗教自由的潛在衝突,並法庭重申界定準則,以令到二者自由獲得平衡的維護。
此外,案件重新界定僱主是否能夠監管員工在私人社交媒體上的言論,並強調僱員的個人意見不應輕易成為解僱理由;反之,僱主有責任舉證指控符合法律依據、合乎比例,且在民主社會中必要。另外,判決亦為基督徒在社會中表達信仰的自由,確實受到平等和人權法律所保障。最後,學校員工對社會議題有機會持有不同意見,包括世俗和宗教的觀點。如何確保兩種意見的差異存在,尋求包容和共存的可能,並參照辦學團體的價值取態,是未來需要思考的方向。
延伸閱讀:
Christian Concern
作者:招雋寧 (香港性文化學會特約研究員)
本科修讀社會政策。致力研究家庭﹑性別及身體的課題。招先生為本會疏理和發掘新近的性文化知識,協助策展具學術基礎的性教育,使本會受眾獲得紮實及適時的知識工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