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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人伴侶納入「家庭結構」:反歧視法如何成為重新定義婚姻的「萬用USB插槽」?

招雋寧(香港性文化學會特約研究員)

回望過去同志政治議程,可看到這三個步驟:1.非刑事化 2.反歧視法 3.修改婚姻法。分析同志策略的評論員Jonathon Van Maren留意到,美國正複製這步驟推動多人婚制。

英國《衛報》在2026年5月刊登一篇報導,描述俄勒崗州波特蘭的多人伴侶,是怎樣相愛、渴望獲得承認和面臨歧視。受訪主角Amy Nash-Kille稱自己17年來同時與兩名男性維持關係,以一妻二夫方式,共同照顧四名孩子,並形容這種模式是「人生最大的祝福」。

仔細閱讀文章,可見它的核心訴求是要別人承認他們,並停止批判他們的生活方式。

Amy在訪問中提到,自己一直要向研究生導師、同事,甚至髮型師隱瞞自己的關係。文章描述這種隱瞞為壓迫。

為何社會上的人,會對一妻二夫的關係有所保留?Jonathon體會到並非因為無知而壓迫。因為對大部份人來說,數個成年人自願建立性與感情關係,協定怎樣共同生活,這並不複雜。他認為,不認同這種關係的,是基於人對於婚姻和家庭的價值觀念。

換言之,不是無知,而是認為忠誠——把自己只交給對方——有內在的重要價值。而婚姻制度則在鞏固、肯定和深化社會對這種「一對一」忠誠的認同。

即使問到許多同志,與許多異性戀者一樣,他們都介意對方有第三者。一個人介意伴侶不忠、出軌、偷食……這些到底是無知的偏見,還是價值觀判定?我認為是後者。

然而對於信念開放的人,「自願共識」是他們對許多事物的道德準則。他們讀到這裡就會說「你有你的想法,我有我的信念」,或說「你喜歡蘋果,他們喜歡橙,只是喜好不同吧。」我能理解這個演繹。不過既然如此,認為「一對一忠誠」重要的人,也只是一種喜好吧,為何又應被視為偏執和歧視?

報導提到,波特蘭地區通過法例,將「家庭結構」寫入反歧視法,在住房、職場和公共服務領域,禁止向「多人伴侶」作出歧視。Amy聲稱新法「有助建立社會對非傳統家庭配置人士內在價值與尊嚴的認可」。

Jonathon指出這裡有一個值得注意的概念偷換。沒有人否定Amy作為「人」本身具有尊嚴,問題在於Amy所要求的伴侶制度,與人格尊嚴無關。社會接納Amy登記多人伴侶關係,不等於全部人都要覺得多人伴侶是值得肯定的做法——至多說,這是某個人的生活選擇,而反對的人也有信念自由,「只是喜好不同吧」。

這些討論其實似曾相識,因為在同婚改革時期,最終也是走到一個「將反對者視為非法歧視」的處境;而法庭又會基於反歧視法而作出改寫婚姻定義的裁決。認為婚姻是男和女的結合,以及認為婚姻應該是二人之間的關係,似乎都一樣要被定性為歧視。

左翼政治的攻勢依舊步步進逼。如同波特蘭城的其他民主黨票倉,加州西好萊塢(WeHo區)和華盛頓州奧林匹亞城亦已在2026年初通過類似法律。它們一貫的立法方式也值得留意,那就是反歧視法的插槽特質。

反歧視法像一個多插槽的USB集線器。同一套法律內容,只要插上不同的身份,就可以將某類行為定義為受保護。最早期的有「種族(最初尤其黑人)」,然後有「性別(最初多數指為生理女性)」和「家庭崗位(最初是保護懷孕女士)」。在同志運動早期,就插入「性傾向(多數指同性戀,而不是其他數十種不為常人所接納的性傾向)」。後來,插入「性別認同」的跨性別政治,就搞得生理女性受盡貶低和威脅。今次,插入的就是「家庭結構」,實質指的就是不可限制伴侶人數。

這解釋了為何左翼那麼渴望推動反歧視法。它是身份政治的萬用插。

你可能會想,令到一妻多夫可以更容易租屋,也算是人道安排吧。然而報導中,律師Diana Adams 直言他們有更大的目標,是拆解(unbundling)傳統婚制所綁定的福利與權利,包括其他稅務、醫療保險、探病權……簡言之就是重新定義婚制,不限人數——就像不限性別一樣。

好了,又到了最老調重彈的段落:為何婚制需要限制人數、性別、血緣……或是更多的限制?這又回到保守派「What is Marriage?」的論述。以往香港性文化學會已經大量論述這課題,在此不贅,只想簡單提一點,也就是近年《Them Before Us》運動的核心:婚姻制度改變,改寫親子關係。

多妻多夫家庭下的孩子,他們與原生父母的權利應該怎樣受到保護?這是反歧視法從不保障的。儘管兒童從來都是弱勢,卻又從不獲派一個插槽的身份。報導尾段亦浮現相關問題:多元關係中的非原生父母的伴侶,能否擁有孩子的監護權?這對孩子來說是最佳利益嗎?法院若優先考慮原生父母,又會否被視為「偏見」?

男女婚制的設立,更大程度是保障孩子與原生父母的關係,而非為了歌訟成人的私人感情選擇。多妻多夫制使更多成人出出入入在兒童的親密家庭中,令到照顧者角色更混亂(單是夫妻二人已經可以很大落差,遑論三、四個成人),兒童的安全依附關係亦更難穩定。

問題從來不是「幾個成年人如何自由戀愛」,而是為何全城人一起花費資源去肯定他們的自由戀愛,對社會——尤其弱勢兒童——有何好處?

延伸閱讀:
衛報》|《LifeSiteNews

作者:招雋寧 (香港性文化學會特約研究員)
本科修讀社會政策。致力研究家庭﹑性別及身體的課題。招先生為本會疏理和發掘新近的性文化知識,協助策展具學術基礎的性教育,使本會受眾獲得紮實及適時的知識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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